[年报]国富中证100LOF (164508):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8:42:55 中财网

原标题:国富中证100LOF :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 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 1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6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1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4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0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2.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2 存放地点 .................................................................. 57 13.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国富中证100LOF
基金主代码164508
交易代码164508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3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186,505.1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4月22日
注: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转型日为2020年3月26日,自2020年3月27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通过量化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基金 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的偏差,同时采取适当的增强策略,在严 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 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投资策略本基金基于被动复制的指数化投资方法,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 的基础上,适度运用资产配置调整、行业配置调整、指数成份股权 重优化等主动增强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指数增强策略。为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风险,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保持与业绩比较基准基本一致,只在股 票、债券(主要是国债)、现金等各大类资产间进行小幅度的主动调 整,追求适度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目标。在股票投资上,为严 格控制跟踪误差风险,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被动复制跟踪标的指数 为主,辅以适度的增强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 要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 益。 本基金也可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 证券投资基金。
注: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转型日为2020年3月26日,自2020年3月27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储丽莉许俊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和021 -3878955595566 
传真021-6888 3050010-66594942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 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 期A-13栋三层306号房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 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818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t 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984,058.564,342,421.865,669,071.22
本期利润-6,039,291.05-3,007,338.0417,315,813.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2681-0.12800.444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2.78%-8.86%36.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0.03%-8.71%45.3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199,693.6310,719,074.7414,708,567.4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2430.49940.55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5,448,554.1129,463,306.0240,087,929.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981.3731.504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6.09%32.66%45.31%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5、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3月26日,于2020年3月26日转型,故2020年的业绩为2020年3月26日(基金转型日)以后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01%1.26%0.99%1.32%0.02%-0.06%
过去六个月-13.75%1.08%-14.48%1.13%0.73%-0.05%
过去一年-20.03%1.22%-21.00%1.25%0.97%-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6.09%1.19%-0.86%1.19%6.95%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已在转换基准日2020年3月26日日终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在6个 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3月26日,于2020年3月26日转型,故2020年业绩为2020年3月26日(基金转型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
 红数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合计-----
注:本基金于2020年3月26日日终转型为LOF基金。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全球市场具备超过7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截至2022年末,公司旗下合计管理41只公募基金产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志 强公司量化与 指数投资总 监、金融工 程部总经 理、职工监 事,国富沪 深300指数 增强基金及 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 强(LOF)基 金的基金经 理2015年 3 月26日-20年张志强先生,CFA,纽约州立大学(布法 罗)计算机科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数学专业硕士。历任美国 Enreach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师,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 分析师、风险控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 总经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海富兰克林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国富沪深 300指数增强基金及国富中证100指数增 强(LOF)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建立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避免各种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公平交易进行控制: 1.在研究信息共享方面,投资研究等部门通过定期的例会沟通机制,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研究报告信息通过研究平台进行发布。

2.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股票及债券的入库需要由研究报告支持作为依据,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建立研究报告的定期更新机制。

3.在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确保业务隔离及人员隔离,同时各投资组合经理投资决策保持独立。

4.公司对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指令实行集中交易,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功能,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各账户所有指令;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对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分配制度,以确保相关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公司建立了《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通过事前审批来对反向交易进行事前控制。公司每季度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6.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并在监察稽核定期报告中做专项说明。公司也会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四十一只公募基金及六只专户产品。统计所有投资组合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过去连续4个季度内在不同时间窗口(T=1、T=3和T=5)存在同向交易价差的样本,并对差价率均值、交易价格占优比率、t值、贡献率等指标进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经公司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下行态势,板块轮动和风格轮动特征明显。全年而言,煤炭是少数取得较大正收益的行业。其它行业方面,休闲服务、交通运输、保险、美容护理、商贸零售、银行等行业相对表现较好,而电子、证券、建筑材料、传媒、计算机、电力设备、国防军工等行业跌幅较大。中证100指数全年下跌22.07%。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保持均衡的组合配置以控制主动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量化选股模型精选个股及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收益略好于业绩比较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8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下跌20.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下跌21.00%,跑赢业绩比较基准0.97%,期间基金年化跟踪误差为1.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年,新冠疫情对国内经济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四月份、十二月份,中国制造业PMI指数分别创下47.4、47.0的阶段低点,生产需求全面走弱。在一季度末,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指出 “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稳定经济的政策早出快出”。央行全年货币政策积极精准,地产托底政策不断出台,较好地稳定了市场预期。至2022年末,虽然经济形势依然严峻,但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美联储激进加息进入尾声等向好的边际变化,市场对于未来经济复苏的预期总体乐观。

我们预计未来一段时期A股市场将延续2022年11月以来的震荡上行态势。在经济复苏和企征。从中期角度看,在经济复苏和企业经营改善的大背景下,核心资产预计将有相对更好的表现。

本基金将遵循基金合同的要求,在保持对业绩基准的跟踪、控制主动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借助量化选股策略,力争取得较好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严格开展对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和对外宣传资料的合规审核,积极加强对各部门、各主要运作环节的风险监控,并通过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及时发现需要完善的业务环节,并落实措施。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关注基金投资研究交易、市场销售以及运营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控制,对保护投资者利益涉及的各业务环节以及信息技术安全开展了专项自查和采取控制措施。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开展多层次的员工合规教育和日常提示等措施,强化员工风控意识,努力营造合规经营文化。此外,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规定,及时向董事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深入分析和识别市场变化和潜在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内部控制,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投资产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积极开展持续营销,努力落实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446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的财务报 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 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 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富中证100 指数增强(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LOF)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富中证100 指数增强(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 划清算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 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LOF)的 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富中证

 100指数增强(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富中证100 指数增强(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薛竞张晓阳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2,014,966.362,158,155.72
结算备付金 4,236.747,146.59
存出保证金 1,412.90532.22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3,835,240.3827,582,401.49
其中:股票投资 23,835,240.3827,582,401.4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33,349.0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0,420.3915,497.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214.98
资产总计 25,866,276.7729,797,298.0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214.9159,553.2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660.2821,524.47
应付托管费 3,292.993,798.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394,554.48249,115.80
负债合计 417,722.66333,991.99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20,248,860.4818,744,231.28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7.4.7.85,199,693.6310,719,074.74
净资产合计 25,448,554.1129,463,306.0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5,866,276.7729,797,298.01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98元,基金份额总额23,186,505.1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5,532,232.20-2,228,187.13
1.利息收入 8,764.429,528.5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8,764.429,519.52
债券利息收入 -9.0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89,477.195,041,237.2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1,035,912.814,433,716.4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112,024.9622,339.7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2--
股利收益7.4.7.13534,410.66585,181.0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14-5,055,232.49-7,349,759.90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153,713.0670,806.98
减:二、营业总支出 507,058.85779,150.91
1.管理人报酬7.4.10.2.1225,648.54289,591.14
2.托管费7.4.10.2.239,820.3151,104.37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16--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17241,590.00438,455.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6,039,291.05-3,007,338.0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039,291.05-3,007,338.0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039,291.05-3,007,338.04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18,744,231.28-10,719,074.7429,463,306.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值)18,744,231.28-10,719,074.7429,463,306.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504,629.20--5,519,381.11-4,014,751.91
(一)、综合收益总额---6,039,291.05-6,039,291.05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504,629.20-519,909.942,024,539.14
其中:1.基金申购款4,287,364.16-1,445,609.215,732,973.37
2.基金赎回款-2,782,734.96--925,699.27-3,708,434.2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20,248,860.48-5,199,693.6325,448,554.11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23,273,254.22-16,814,675.0840,087,929.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值)23,273,254.22-16,814,675.0840,087,929.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4,529,022.94--6,095,600.34-10,624,623.2 8
(一)、综合收益总额---3,007,338.04-3,007,338.04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529,022.94--3,088,262.30-7,617,285.24
其中:1.基金申购款6,763,853.48-4,668,527.4111,432,380.89
2.基金赎回款-11,292,876.42--7,756,789.71-19,049,666.1 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18,744,231.28-10,719,074.7429,463,306.0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是由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原《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以2020年3月26日为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将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及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础,按照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基金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后的《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同一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91号核准,本基金国富中证100(LOF)份额10,331,397.00份(截至2020年4月15日)于2020年4月2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国富中证100(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90%-95%,其中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投资于中证 1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净值的 80%;债券、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 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新金融工具准则(2022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2.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新金融工具准则(2022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