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300440):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9:47:30 中财网
原标题:运达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债券换股进展的公告

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创新”)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运达创新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运达创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41.75%减少至39.01%(注:总股本剔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790.2万股)。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科技”、“公司”)的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创新”)于 2020年 5月 26日完成“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运达 EB”,债券代码:117162)”的发行,详见公司 2020年 5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该可交换债的换股期为自其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0年 11月 27日),至本次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 2023年 5月 25日),在换股期内,投资者可选择换股从而导致运达创新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减少。

2023年 3月 30日,公司收到运达创新关于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的通知, 2023年 2月 13日、3月 28日、3月 29日,运达集团可交换债券(第一期)持有人分别完成换股 3,918,721股、4,296,081股、3,773,584股,累计完成换股11,988,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股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高新区新文路 22号 11栋 1层 1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 2月 13日至 3月 29日   
股票简称运达科技股票代码300440 
变动类型 (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198.83862.74  
合 计1,198.83862.7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可交换债券换股)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运达创新18,236.749941.7517,037.911339.01
何鸿云92.05470.2192.05470.21
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436.81101.00436.81101.00
合计持有股份18,765.615642.9617,566.777040.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765.615642.9617,566.777040.2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运达创新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换股不影响运达创新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仍有权继续选择换股,其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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