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德龙汇能(000593):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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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3月30日 20:34:0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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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龙汇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3-004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德龙汇能 | 股票代码 | 000593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大通燃气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郑蜀闽 | 宋晓萌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 | 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 | |
传真 | 028-68539800 | 028-68539800 | |
电话 | 028-68539558 | 028-68539558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以天然气清洁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以天然气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
供应业务,包括天然气运输、各类燃气管网建设与管理、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CNG/LNG供应、
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发与建设。公司气源来源广泛,与国内外多家气源供应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自有管道、槽车
形成完善的燃气供应途径,充分满足下游用户的各类需求。
①城市燃气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为主,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公司运营的天然气输配管网,
为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提供服务,助力城市交通。随着城市燃气用户数量的不断扩大,公司积极开展以客户为需求
的综合服务,并通过数字化工具快速发展多元化延伸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和用户粘度。
公司拥有国家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专
项资质,以及压力管道GA1乙级、GB1(含PE专项)、GC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体系认证证书,信誉3A级证书,承
接各类燃气设施和管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在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内部城燃单位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外部市场。
②LNG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 CNG/LNG供应业务经营区域主要分布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通过自主研发的瓶装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
联供技术和智能化监控系统,可使调度人员实时掌控用户现场用气情况,自动故障提醒功能及自动切换供应气源和备用
气源功能,全面实现供气设备无人值守。用户安装IC卡充值系统,天然气用量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置余量不足报
警功能和短信提醒功能,用户按需充值,实现与管道气同样功能;远传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系统深度结合,无需客户报
送用气计划,全面实现智能化调度。
公司 LNG业务集贸易、运输、销售为一体,既有液进液出的贸易模式,又有液进液出、液进气出的销售模式。公司
目前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等级二级资质证明等各项经营资质证明以及 LNG专业
运输车32组,配备有大型停车场和多功能调度中心,在浙江舟山、北仑以及广东金湾3处设置配套服务网点,并在北仑、
舟山、上海五号沟、启东、杭嘉鑫、金湾、北海铁山港、深圳大鹏、迭福、华安,粤东、防城港等多个接收站完成备案
手续,业务范围覆盖国内华东、华南大部分省市区域。
③综合能源类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综合能源业务依托碳中和、清洁供热、节能环保、能源体制改革等多重机遇,积极发展用能服务,主要根据项
目所在地资源条件、客户用能需求、负荷预测等设计最优功能技术方案和路线,实现区域内冷热电等能源供应,并负责
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为用户提供低碳能源供应,协助国家实现碳中和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总资产 | 2,184,029,202.43 | 2,162,049,265.82 | 1.02% | 2,101,925,820.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 1,101,445,365.39 | 1,052,073,376.75 | 4.69% | 1,002,076,140.93 |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469,080,104.04 | 1,507,498,714.09 | -2.55% | 1,275,434,69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 48,287,829.12 | 50,492,433.84 | -4.37% | 34,922,703.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645,415.33 | 44,707,915.97 | 2.10% | 32,617,009.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175,383,072.96 | 210,937,561.81 | -16.86% | 109,745,288.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5 | 0.141 | -4.26% | 0.0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5 | 0.141 | -4.26% | 0.0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8% | 4.91%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3.57%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362,377,888.42 | 353,744,368.91 | 334,905,150.56 | 418,052,696.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 2,357,457.89 | 16,167,406.77 | 15,297,306.52 | 14,465,657.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64,478.31 | 15,150,662.94 | 14,739,571.46 | 14,190,702.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25,786,903.55 | 81,667,373.00 | 40,757,704.82 | 78,744,898.6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 | 43,349 | 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 | 39,781 | 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 | 无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 无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00% | 11,476,182 | | 质押 | 91,800,000 |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80% | 38,732,528 | | 质押 | 38,540,000 | |
| | | | | 冻结 | 38,732,528 | |
郭静 | 境内自然人 | 0.80% | 2,883,300 | | | | |
陈庆华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830,300 | | |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国有法人 | 0.43% | 1,540,000 | | | | |
北京数字光影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1,300,000 | | | | |
朱梦如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019,970 | | | | |
柳德彪 | 境内自然人 | 0.25% | 880,400 | | | | |
刘爱娟 | 境内自然人 | 0.23% | 827,900 | | | |
韩世芝 | 境内自然人 | 0.23% | 810,900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
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郭静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800,000股。 | | | | | |
备注:
①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38,732,528股,其中:38,540,000股已分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至双方申请解冻为止,目前尚未解冻;已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累计冻结21,362,528股,其
中:司法冻结192,528股(解冻日2023年10月15日)、司法再冻结21,170,000股(解冻日2023年12月3日);已被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累计司法再冻结746,926股,其中:冻结162,916股(解冻日2023年12月13日)、162,916股
(解冻日 2023年 12月 20日)、421,094股(解冻日 2024年 1月31日);已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15,081,727股(解冻日2024年11月29日);已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1,541,347股(解冻日2024年11
月 29日)。扣除重复统计,上述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80%。
②因司法强制变现需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助法院执行大通集团持有的 1,813,073股公司股份。海通证券于 2021
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期间卖出93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合计成交金额527.03万元,致使大通集团被
动减持公司股份 933,100股,减持数量达到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数量的一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剩余司法强制执行股份
仍未减持完毕,尚余1,073股未卖出。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
情况”、“四、主营业务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展望”;以及“第六节 重要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