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朗新科技(300682):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朗新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24 2023年03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新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清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鲁清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对少数集团客户依赖的风险、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业务和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费用上升风险、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等,详细请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3,453,04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3 第六节重要事项....................................................................................................................................................5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7 第十节财务报告....................................................................................................................................................8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三)其他有关资料。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业务部、深圳证券交易所。 释义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 权益金额 ?是□否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金额10,898,369.87元,转融通证券利息收益361,914.58元。该两项收入都具有偶发性、 不确定性,故定义为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能源电力领域事关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也是碳减排的主战场。近年来,全社会对于能源领域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国家对于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扶持和管理举措也更为成熟理性。过去二十年,立足国内的能源特点,通过电源端和电网端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基本解决了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能源中长期发展面临的“安全、经济、绿色”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必须转换发展思路。以市场化为前提、数字化为基础、场景化为手段,国家通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能源消费电气化和节能提效,解决“安全、经济、绿色”的能源不可能三角问题。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通过价格反映供需关系,形成价格信号,回归电力的商品属性。2022年,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成,到2030年基本建成;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有望加快建设。根据中电联数据,2022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25万亿度,同比增长3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0.8%,同比提高15.4个百分点。随着电价市场化和电力系统集成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增加,电价的波动逐步加大,能源服务的个性化需求不断涌现,数字化能力成为实现市场化改革和满足用电新场景、新需求的基础。 目前,能源电力领域的数字化建设不仅覆盖电网各个领域,还开始向需求侧的用能环节延伸,接入电网的设备呈指数型增加,形成海量数据,数据的实时性、网络的灵活性、互动性正在大幅提升。目前,需求侧的参与者正在快速增加,例如:2022年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规模51.11GW,占全国光伏新增装机的58%;新能源汽车销量达688.7万辆,市场渗透率达25.6%,2022年末我国新能源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当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等新场景大量出现并接入电网,一个高度互联的能源体系正在形成,场景化将成为能源服务的抓手,并重新定义供需之间的交互关系。传统的基于重资产提供能源服务的商业模式正在升级为能够进行服务交换的平台模式,基于一个个场景,更多本地能源服务的机会快速涌现,通过能够连接供需、聚合服务的能源互联网平台,能源消费者在享受能源服务的同时,可以成为本地的能源生产者,向电网输电,也能够通过需求响应成为能源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就近平衡供需。需求侧未来大规模的分布式电源+需求侧储能+用户负荷控制,形成虚拟电厂或微电网,实现能源互联网的落地,并可能成为碳中和的最主要手段。 2022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超8.6万亿度,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省区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除了少数大电力用户,大多数的中小电力用户缺少专业的能源服务,在市场化、数字化、场景化的共同推动下,开放互联、供需互动的能源互联网可以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除了基础的用电服务外,负荷聚合、绿电交易、需求响应、电力大数据服务、分布式发电、AI赋能等将成为电力市场的新需求,以用户价值为导向,专业的能源互联网服务平台将扮演重要的角色。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朗新科技是能源行业领先的科技企业,一直服务于电力能源消费领域,以B2B2C的业务模式,聚焦“能源数字化+能源互联网”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一方面,公司深耕能源行业,通过完整的解决方案,帮助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能源集团等客户实现数字化升级,沉淀中台能力和平台产品,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构建自有的能源互联网平台,携手战略合作伙伴,开展能源需求侧的服务和运营,通过聚合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中小工商业、居民端等需求侧资源,为终端用户构建多种能源服务新场景,实现电力能源的供需互动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和电力市场化的发展。 1)能源数字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公司服务能源领域25年,在电力行业,为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在内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电服务领域的完整解决方案,公司服务的电力客户覆盖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超过2.7亿电力终端用户;在燃气行业,公司为华润燃气、中国燃气等大型燃气企业提供核心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积极拓展能源行业客户,为传统发电集团、新能源发电集团提供能源数字化管理产品和解决方案。凭借丰富的业务经验和优质技术服务,朗新科技已在能源数字化领域建立了牢固的、持续领先的优势地位。 在电力能源行业,朗新科技深度参与电网数字化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顺应市场化发展趋势,助力电力和能源行业客户对内降本增效,对外拓展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公司持续深耕用电服务核心系统,全面参与国网新一代能源互联网营销服务系统开发建设;公司围绕行业发展重点,积极参与物联采集平台、负荷管理平台、营销大数据等方向的重点项目研发与落地实践,支撑多个省份开展能源大数据创新应用;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在电网充电桩代运营、营销业务运营、综合能源运营等方面形成了结合线下服务和线上运营的独特竞争力,并在多个省份开展了相关业务。 2)能源互联网:能源即服务,促进能源的供需互动和市场化发展 在能源供给端,公司的“新耀光伏云平台”以能源物联网技术为支撑,通过全面化监测、智能化告警、AI故障诊断、大数据分析、精细化运维等服务,为分布式光伏电站等提供软件产品和SaaS服务,提高电站发电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目前“新耀光伏云平台”已累计接入各类光伏电站超过25,000座,装机容量约10GW,并开始试点聚合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绿电交易,与充电桩等用户负荷、用户侧储能等需求侧场景的结合,推动公司能源运营业务的发展。 在能源需求端,1)在家庭能源消费领域,公司构建生活缴费场景,通过与支付宝等入口合作,目前已为超过4亿居民和工商业用户提供水电燃热等公共事业的“查询·缴费·账单·票据”线上闭环服务,业务覆盖全国400+城市、连接5,600+水电燃热等公共事业机构,生活缴费日交易笔数近660万,平台日活用户超过1,380万。2)在车主能源消费领域,电动汽车和公共充电服务已进入爆发式增长的阶段,朗新打造的聚合充电服务平台“新电途”,通过互联互通技术聚合车/桩网络,并通过支付宝、高德、微信、百度等成熟入口为新能源车主提供“多快好省”的充电服务。截止2022年底,“新电途”平台已累计接入充电运营商超550家,与特来电、星星充电、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头部运营商的合作取得快速发展,平台聚合充电设备数量超过70万,服务新能源充电车主用户超过550万,累计充电量超过26亿度。3)在工商业领域,公司以能源物联网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为支撑,通过为社区园区、工商业客户提供能耗监测、能源管理、智慧节能等平台或系统,提高客户用电效率、减少运维人员投入,在帮助客户实现节能降耗、低碳运营的同时,发展能量交易、微网运营等能源运营业务。 在聚合大量分布式新能源和负荷资源的基础上,公司的能源互联网平台正在开展市场化售电、绿电交易、需求响应、光储充一体化等业务实践,形成典型的能源运营模式,引领公司未来能源互联网业务的持续高速发展。 3)互联网电视 在互联网电视服务领域,公司与运营商中国移动、牌照方未来电视及地方广电形成了相互信任、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共同服务于互联网电视用户。公司作为技术服务提供商保障了业务规范、高效的运营和良好的用户体验,负责互联网电视平台建设、系统维护、运营支撑、大数据分析、业务推广、售后及客服等保障家庭用户的正常收视,将丰富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流畅、稳定、高质量的呈现在家庭用户面前,并基于用户的活跃度参与分成。 公司的智能终端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电视智能终端等产品。公司的互联网电视业务以“云”+“端”形式开展,终端产品为平台运营业务早期的推广提供了重要的抓手,帮助平台运营完成最初的用户沉淀,随着平台业务的发展和终端市场生态的完善,智能终端业务将独立发展。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聚焦的能源领域正迎接未来几十年高速发展的新机遇 国家坚定不移推进“双碳”战略,能源领域正在发生一场波澜壮阔的革命,能源电力领域是我国碳减排的主战场,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不断深化的电力体制改革,将释放出巨大的市场活力与创新动能。 2021年3月中央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社会对于能源领域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国家对于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扶持和管理举措也更为成熟理性。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2022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市场化的进程正在不断加快。 以市场化为前提、数字化为基础、场景化为手段,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将从电源端、电网端和用电端各个环节,改变现有的能源供需体系,解决“安全、经济、绿色”的能源不可能三角问题,尤其是围绕用电需求环节,全面推进电气化和节能提效,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在2020年26%的基础上到2030年和2060年有望分别达到约35%和70%。 朗新科技是能源数字化领域的领先科技企业,电力市场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场景化都离不开数字化的有力支撑,为朗新科技等能源数字化领域的科技企业带来了未来几十年高速发展的新机遇。 2、公司具有深厚的能源数字化和能源互联网行业经验与人才积累 朗新科技服务电力能源领域近25年,是中国电力能源数字化服务领域的领先企业,拥有雄厚的技术与人才积累,对电力能源行业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应用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依赖深厚的业务经验和领先的技术能力,公司获得了领先的市场份额和良好的客户口碑。目前,朗新科技集团在能源数字化服务行业已经建立了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拥有清晰的战略布局、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高效的业务路径,并具备一只超过2,500人的专业化的能源数字化技术和业务团队。 朗新科技集团子公司邦道科技是最早开展家庭能源互联网缴费业务的公司,朗新新耀是最早开展分布式光伏云平台服务的公司之一,朗新“新电途”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聚合充电服务平台。经过10年的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与运营经验积累,朗新在能源互联网业务领域已经建立了一只超过1,000人的平台建设与服务运营团队,结合公司在能源数字化业务服务领域的深度KnowHow,正为公司未来能源互联网业务的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3、2B和2C双轮驱动,平台赋能多样化场景 朗新科技以B2B2C的业务模式服务于能源消费领域。一方面,公司深耕能源行业,通过软件应用和技术服务,助力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能源集团等客户实现数字化升级,沉淀中台能力和平台产品,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构建自有的能源互联网平台,携手战略合作伙伴,开展能源需求侧的服务和运营,通过聚合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中小工商业、居民端等需求侧资源,为终端用户构建多种能源服务新场景,实现电力能源的供需互动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和电力市场化发展。目前,公司的能源互联网平台已从生活缴费、聚合充电等能源服务场景延伸到市场化售电、需求响应等能源运营场景,并正在结合分布式光伏云平台、储能等打通能源供需,形成更加丰富的能源互联网平台业务。 未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持续推进,2B端电力能源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公司的软件服务订单将持续增长;随着电力市场化进程的加快,2C端能源互联网服务运营新场景的不断涌现,公司在平台服务收入将进入加速增长的阶段,能源运营类新的收入模式也将不断涌现。 4、新技术研发与平台运营服务能力 朗新科技集团一直高度重视能源数字化技术研发与业务创新,研发投入占总收入比近年来均在10%以上,在行业领域内取得了多项专利;经过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形成了贯穿平台研发、大数据运营、系统软件开发,涵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等全方位的技术体系,沉淀了强大的中台能力和平台产品。从而保证了集团长期的业务和技术的领先性、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结合对能源行业深刻的理解,和强大的新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助力客户在能源数字化进程中的业务创新与技术进步。 公司有10年的能源互联网平台运营和服务经验。从2013年开始,与支付宝等流量入口合作构建互联网生活缴费场景,研发自有的能源互联网平台,目前生活缴费服务超过5,600家机构、4亿家庭用户、每天近660万笔的在线交易;2019年公司创建“新电途”聚合充电平台,2020年启动聚合充电服务运营,目前,平台已累计接入充电运营商超550家,平台聚合充电设备数量超过70万,服务新能源充电车主用户超过550万,累计充电量超过26亿度。基于多年在不同能源消费场景的持续运营,公司的能源互联网平台在用户经营、场景构建、智能营销、生态整合及开放技术等方面沉淀了大量的通用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平台运营和互联网服务经验。 5、成熟稳健的管理、专业化的落地能力 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朗新科技集团已建立起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朗新科技集团的主要管理层均在能源数字化行业从业多年,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很强的企业运营能力;公司于2011年引入业界先进的产品开发理念和管理体系IPD(集成产品开发),于2014年通过基于SDL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开发)认证,于2017年通过CMMIL5级认证;经过多年的应用和实践,公司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融合IPD+CMMI+SDL的集成产品研发管理体系和相应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集团各项工作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中心,整体稳健运营。 朗新科技集团坚持以服务为主导,除建立强大的中台能力和平台线上服务能力外,在国内大部分省份都部署有高效专业的业务拓展和本地化服务队伍,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咨询规划、实施服务到业务运营等全方位的现场服务。集团结合自身优势对相关技术进行本地的适应性开发和定制化改造,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符合实际需求的运营和技术服务。此外,集团经过多年经验积累,基于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标准,结合服务管理实践,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高品质的服务。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朗新科技是能源行业领先的科技企业,以B2B2C的业务模式,聚焦“能源数字化+能源互联网”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受到宏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52亿元,同比下降1.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亿元,同比下降39.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9亿元,同比下降44.79%。 1、能源数字化业务 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化推动电网在用电领域的数字化需求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电网相关的能源数字化业务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围绕能源电力行业数字化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公司全面参与多个省新一代营销系统、采集系统、市场化交易系统、负荷管理系统的推广与建设,并在能源大数据、综合能源业务、营销运营业务和国际业务等领域实现新的突破。 但受到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四季度影响较大,部分电网客户的订单和项目推进节奏有所延迟,营业收入确认将滞后。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营销2.0系统在浙江、山东、福建、天津等网省的上线,取得良好成果,目前正在参与多个省营销2.0的推广实施;公司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场景下的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并在多个网省上线一期系统;公司在多省市成功开展电网充电桩业务代运营服务,并广泛开展面向客户挖掘、业务推广的营销服务和业务代运营。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聚焦电网相关的能源数字化核心业务,公司逐步精简非电网的能源数字化业务,并优化相关业务的项目和团队。 报告期内,朗新科技集团能源数字化业务实现收入21.6亿元,同比下降8.92%。 2、能源互联网业务 报告期内,“新耀光伏云平台”新接入分布式光伏电站约1万座、容量约1GW,分布式工商业光伏的市占率近10%,并在分布式光伏聚合售电业务上实现突破。报告期内,在家庭能源消费领域,公司的生活缴费业务累计服务用户数超过4亿户,日活跃用户数超过1,380万户,连接的公共服务缴费机构超过5,600家,日交易额创新高,年交易额超过3,000亿,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在车主能源消费领域,公司的“新电途”聚合充电平台业务保持高速发展,截止2022年末,平台充电设备覆盖量超过70万,平台注册用户数超550万,2022年聚合充电量超20亿度,同比增长257%,公共充电市占率达到10%;报告期内,新电途与比亚迪、蔚来、华为AITO等20余家新能源车企伙伴、平台生态伙伴及地图生态伙伴达成战略合作,平台用户活跃度逐步提高。根据国内公共充电服务市场的高速发展和市场竞争情况,“新电途”在扩大聚合平台充电桩资源连接的同时,对新能源车主开展了市场营销和补贴投入,让用户体验到更加“多快好省”的聚合充电服务,持续强化用户使用心智,“新电途”经营亏损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5,000万元,但营销补贴效率正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在平台聚合大量负荷资源的基础上,公司在多个省份开展售电业务,并作为负荷聚合商参与电网需求响应。 报告期内,朗新科技集团能源互联网业务实现收入11.04亿元,同比增长30.14%。 3、互联网电视业务 公司运营的互联网电视平台,家庭用户数和业务量保持稳定增长,截止到2022年末,服务的互联网电视在线用户数超过7,000万家庭用户,日活用户数超2,500万户,在中国移动互联网电视业务领域保持着市场领先优势。报告期内,智能终端业务受宏观环境影响有所下滑,公司成立终端业务子公司,支持终端业务独立发展。 报告期内,朗新科技集团互联网电视业务收入12.88亿元,同比下降9.27%。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是□否 见附注第十节、八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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