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川能动力(000155):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3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3月31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和锂电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以及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环卫一体化;锂电业务为碳酸锂、氢氧化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李家沟105 万吨/年采选项目建设和部分基建出矿(即井巷工程掘进中产生的副产矿)的销售。 (二)生产经营情况 1、新能源发电业务 (1)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公司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通过所属公司川能风电及其项目公司开展,公司风电场主要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美 姑县和攀枝花市盐边县。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运风电光伏项目16个,总装机容量为94.42万千瓦;已投运光伏装机 容量为2.24万千瓦。2022年度,公司实现总发电量约28.49亿千瓦时(风力发电量约28.14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约 0.3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9%,主要系风力发电量增长;实现售电量约27.6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售电量 (23.3亿千瓦时)增加约4.38亿千瓦时。 根据四川省经信厅《2022年省内电力交易总体方案》,2022年度风电、光伏项目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内的发电量按照行业 主管部门核准的电价进行结算,以外的部分全部纳入四川省电力市场与水电共同交易。各项目补贴根据项目类型和核准 33.85%,同比增长53%。 (2)垃圾焚烧发电及环卫一体化业务 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及环卫一体化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川能环保及其项目项目公司开展,项目主要位于四川雅安、遂宁、 广安、自贡及河南长垣、内蒙古巴彦淖尔等地。报告期内,巴彦淖尔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投产,建设规模为日处理量700 吨,装机规模1.8万千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个,总装机规模15.65万千瓦,日处理垃圾 能力6,800吨(日处理规模居四川省同行业第一),年可处理垃圾248.2万吨,年发电约9.1亿千瓦时,垃圾发电项目 采用排放标准高于欧盟标准的工艺技术,其中使用中温次高压的汽轮发电机组吨发最高超过600度,远高出同行业平均 水平吨发350度。 2022年度,垃圾发电业务实现总发电量9.1亿瓦时,同比增加4.21%;环卫作业清扫面积超1,529余万平方米,清运垃 圾量49.56余万吨,环卫业务新中标项目12个,合同金额5.2亿元。 2、锂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锂盐业务由控股子公司鼎盛锂业开展,主要从事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报告期内,鼎 盛锂业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技改项目建成投运,已投运设计产能为1.5万吨/年(碳酸锂10,000吨、氢氧化锂5,000 吨)。2022年度,鼎盛锂业以代加工和自产相结合共生产锂盐产品8,731.54吨,较上年同期增长32.68%。 3、锂矿开采、生产与销售 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投锂业所属德鑫矿业拥有金川县李家沟锂矿采矿权。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 吨/年采选项目建设,同时开展部分基建出矿(即井巷工程掘进中产生的副产矿)的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1、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本解释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解释第15号新旧衔接规定“对于首次施行本解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 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 2021年度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上年度财务数据情况说明 (1)2021年 11月12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四川能投发行股份购买川能环保 51%股权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川能环保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11月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川能环保属同一控股股东— 四川能投控制,因此上述股权收购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 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需按照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2022年6月28日,公司与四川能投、川能资本签署了《关于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公司以6,837.85万元收购四川能投、川能资本合计持有的鼎盛锂业25.5%股权。根据转让 协议约定,自鼎盛锂业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且公司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交易总价款的55%)之日 起即完成股权交割。2022年6月29日,鼎盛锂业股东会作出决议且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3,760.82万元,鼎盛锂 业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股权交割。鼎盛锂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6月29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鼎盛锂业属同一控股股东—四川能投控制,因此上述股权收购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 释等相关规定,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2022年6月28日,公司与四川能投、川能资本签署了《关于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转让协议”),公司以6,837.85万元收购四川能投、川能资本合计持有的鼎盛锂业25.5%股权。根据转让协议约定, 自鼎盛锂业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且公司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交易总价款的55%)之日起即完成股 权交割。2022年6月29日,鼎盛锂业股东会作出决议且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3,760.82万元,鼎盛锂业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股权交割。鼎盛锂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6月29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鼎盛 锂业属同一控股股东—四川能投控制,因此上述股权收购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 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 定,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东方电气和明永投资持有的川能风电及其项目公司少数股权,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16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 项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或/及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号、044号、048号)。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东方电气发行股份 购买其持有的川能风电20%股权;拟向明永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川能风电10%股权及川能风电下属美姑能源26%股 权和盐边能源5%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100%,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30%。(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编号:2023-002号) 2023年2月24日,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 重组问询函〔2023〕第3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并对《四川省新能 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披露了《四 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详见公司于 2月24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等相关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号)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根据近期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发布了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为符合最新监管要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26号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 对本次交易事项前期编制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补充、更新及修订,编制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发布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23号) 2023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57号),深交所依法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 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与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投计划自2022年4月 2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213.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且不 超过2,951.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能投出具的《关于增持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告知函》,四川能投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2,213.8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累计增持金额为46,091.07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6月8日、10月27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号、051号、89号)。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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