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 (015986): 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7:05:37 中财网

原标题: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 : 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4 §5 托管人报告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4 §6 审计报告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17 7.1 资产负债表 ..................................................................17 7.2 利润表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9 7.4 报表附注 ....................................................................2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9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4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5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57 §13 备查文件目录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57 13.2 存放地点 ...................................................................57 13.3 查阅方式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01598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9月2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66,666,415.7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行业的A股和港股通标的上市公司 股票,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回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1、大类资产配置:本基金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财政货币政 策分析、不同行业发展趋势等分析判断,采取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 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和金融产品的收益及风险特征,动态确定本基 金在股票、债券等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2、股票投资策略: (1)新兴成长主题的界定: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新兴产业中具备较高 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其中,新兴产业是指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 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 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6版)》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中的有关界定,本基金主题中所指的新兴产业具体包括新一代信息 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 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 等领域。在以上新兴产业界定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 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筛选出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营业收入同比增 长率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较的增 长率,该指标能够较好反映企业的成长属性。本基金要求企业营业 收入同比增长率在10%以上。同时兼顾营业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主 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增长率、研发费用增长率指标, 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2)A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新 兴成长主题范畴初步选出备选股票池,之后在此基础上通过自上而 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出优质上市公司,精选个股构成投 资组合。(3)港股通投资策略: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A 股市场和港股市场互联 互通机制的开通将为港股带来长期的价值重估机遇,本基金优先将 香港市场中具备优质成长属性的新兴产业相关上市公司纳入本基金
 的股票投资组合。3、债券投资策略:(1)久期配置;(2)期限结 构配置;(3)债券类别配置/个券选择;(4)信用债投资策略;(5 )可转换债券以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6、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 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 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黄乐军郭明
 联系电话021-3842980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021-3878978895588 
传真021-68419525010-6610579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 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 2905-2908室及30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140 
法定代表人曾杰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z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注册登记机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 3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3,707,777.34
本期利润-10,802,996.4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0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0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0,803,520.5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40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55,862,895.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595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05%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4.11%0.47%-1.66%0.82%-2.45%-0.3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05%0.31%-2.92%1.28%-1.13%-0.97%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按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2022年9月2日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至报 告期末尚处于建仓期。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9月2日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上图中2022年度是指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末按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自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自2004年3月18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33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姚 晨 曦权益投资 部副总经 理兼权益 投资副总 监、本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消费主题 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能源 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信息 产业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环保新能 源主题灵 活配置混2022年9 月2日-15年姚晨曦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 曾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二级分析师 。2009年5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分析 师、分析师兼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权益投 资部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副总监、基金经 理。2016年4月至2021年7月任中海沪 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中海消费 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至今任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 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中海新兴成长 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2年9月至今任中海环保新能源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注: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注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从投研决策内部控制、交易执行内部控制、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股票、债券、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进行全程公平交易管理。

  投研决策内部控制方面:(1)公司研究平台共享,基金经理和专户投资经理通过研究平台平等获取研究信息。(2)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投资分管领导及投资总监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交易执行内部控制方面:(1)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研究报告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遵循公平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特殊情况,制度规定需书面留痕。

(2)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力求保证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交易原则得以落实。(3)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被动投资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4)债券场外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上公平公正地进行询价,并由公司对询价收益率偏离、交易对手及交易方式进行事前审核。(5)在特殊情况下,投资组合因合规性或应对大额赎回等原因需要进行特定交易时,由投资组合经理发起暂停投资风控阀值的流程,在获得相关审批后,由公司暂时关闭投资风控系统的特定阀值。完成该交易后,公司立即启动暂停的投资风控阀值。

、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2)公司对所有组合本报告期内日内、3日、5日同向交易数据进行了采集,并进行两两比对,对于相关采集样本进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3)对于不同时间期间的同组合反向交易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异常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机等进行综合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从研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事后分析等环节,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全程公平交易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通过制定研究、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各组合研究成果共享,投资交易指令统一下达至交易室,由交易室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并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使公平交易制度中要求的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得以落实;同时,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发生在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交易及交易所市场的大宗交易,由公司对相关交易价格进行事前审核,风控的事前介入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非公平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进行了相关的假设检验,对于相关溢价金额对组合收益率的贡献进行了重要性分析,并针对交易占优次数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多维度的公平交易监控指标使公平交易事后分析更全面、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根据制度要求,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反向交易进行了统计分析,对于出现的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异常交易,均要求相关当事人和审批人按照公司制度要求予以留痕。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公司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不容易的一年,疫情、地缘冲突、通货膨胀、流动性收缩等各种负面冲击交织在一起,令投资变得尤为艰难。

  国内方面,年初在稳增长政策的推动下经济稳步走好,然而3月份开始爆发的疫情打断了经济的发展步伐,尤其上海的全面停摆严重冲击了长三角地区和部分行业的供应链,导致各项经济再次逐步走好,但到了下半年传播速度更快的奥密克戎变异病毒在国内传播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受疫情影响经济被迫再一次放缓探底。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思想下,11月“疫情优化二十条”以及12月“新十条”的陆续出台,标志着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开始发生根本性转变,肆虐三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终于步入尾声,但全年最终3%的经济增速离年初5.5%左右的目标依然存在一定差距。

  在海外,通胀成为了贯穿全年的“核心”。造成这一全球性通胀的原因既有过去十多年全球“史诗级”的货币宽松,也有疫情带来的供应链中断以及就业市场的压力,而地缘冲突带来的能源危机恶化则进一步推升了通胀水平。为应对持续的通胀压力各国央行不得不加快货币紧缩步伐,美联储和欧央行年内持续加息,连宽松政策最坚定的支持者日本也在年底开始调整利率政策。然而能源危机和供应链冲击引发的通胀本身具有很强的韧性,持续紧缩的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负面冲击却在慢慢显现。

  基本面和流动性的双重冲击,使得A股市场在年内大部分时间都表现异常低迷,尤其过去两年表现突出的成长板块和新兴产业受估值冲击尤为显著。直到年底,伴随疫后复苏预期的走强,市场才开始真正触底走稳。

  本基金今年8月份完成发行,9月份开始正式运行。由于下半年市场的波动,我们有意放慢了建仓的步伐,在市场调整中逢低逐步配置我们中长期看好的板块和个股。在投资方向上,我们继续以先进制造、新能源、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0231元(累计净值1.0231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0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1.13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新的一年,我们看到的更多是希望和机遇。随着疫情影响的逐步减弱,政府投资建设、企业生产发展、居民生活消费都将慢慢回归到正常状态,中国经济也有望迎来复苏和新的发展活力。

  从投资机会的角度,我们认为成长方向和价值复苏方向今年都将有机会,但节奏或有差异。

相对而言,上半年我们更看好以投资驱动来为经济复苏注入动能,包括新能源投资、制造业技改升级投资、以数字经济和信息网络为代表的新基建、关键卡脖子领域的产业投资等。等经济企稳、居民信心真正恢复后,食品饮料、酒店旅游、住房改善、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消费板块或将迎来真正的基本面修复和价值回归。

陆、货币紧缩何时会结束,我们也不能确定疫情是否还会出现反复、居民收入和信心需要多久来恢复。但我们相信,与时代同行的长期主义投资是对抗不确定性的较好方式,保持乐观心态、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是成功穿越周期的利器!
  随着经济的改善和市场的走好,本基金在新的一年也会加快建仓步伐,并最终完成整体的资产配置。我们认为伴随经济复苏,中国经济的转型也会回到正常轨道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依然是最大的投资机会所在,我们也会在这些领域里挖掘投资机会并做重点配置。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监察稽核部门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常规稽核、专项检查和系统监控等方法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推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

  管理人各项业务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制度、管理人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各项业务规范流程,运行符合合法性、合规性的要求,主要内控制度基本有效。

  在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与完善,推动各部门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确保制度对各项业务和管理环节的全覆盖、提高制度和流程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开展基金法律法规和管理人内部各项基本制度的培训学习工作,树立员工规范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形成员工主动、自觉进行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文化,构建主动进行管理人内部风险控制和自觉接受监察稽核的平台。

  (3)全面开展基金运作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基金销售、投资的合法合规。通过电脑监控、现场检查、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法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保证了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

  (4)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管理内部严格推行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制度。通过各部门的参与和自我评估,明确了各部门的风险点,对控制不足的风险点,制订了进一步的控制措施。

  (5)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与基金投资业务相关的定期监察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

  管理人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2023年我们将继续紧紧抓住风险控制和合规性两条主线,构建一个制度修订规范化、风险责任岗位化、风险检测细致化、风险评估科学化的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分管运营副总担任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有风险控制总监、监察稽核负责人、基金会计负责人、相关基金经理等。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2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72718_B3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9月2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 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 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 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 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 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海新 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蔺育化徐雯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0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150,992,712.75
结算备付金 387,843.18
存出保证金 11,896.41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04,775,085.99
其中:股票投资 104,558,525.0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16,560.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1,560,462.5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09.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257,728,510.1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278,623.58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9,170.64
应付托管费 54,861.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0.6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202,958.17
负债合计 1,865,614.84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266,666,415.79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10,803,520.52
净资产合计 255,862,895.2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57,728,510.11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595 元,基金份额总额266,666,415.79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9月2日生效。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9,184,687.69
1.利息收入 392,099.5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256,916.76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5,182.82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81,568.1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2,481,597.5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29.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20-7,095,219.1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1,618,308.75
1.管理人报酬7.4.10.2.11,300,951.46
2.托管费7.4.10.2.2216,825.20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0.09
8.其他费用7.4.7.23100,532.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10,802,996.4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802,996.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802,996.44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66,653,362.68--266,653,362.68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66,653,362.68--266,653,362.68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 以 “-”号 填列)13,053.11--10,803,520.52-10,790,467.41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0,802,996.44-10,802,996.44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3,053.11--524.0812,529.03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3,053.11--524.0812,529.03
2 .基金赎 回款----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66,666,415.79--10,803,520.52255,862,895.27
注:“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9月2日)基金净值,其中:净认购资金为人民币266,576,157.10元,有效认购资金于初始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人民币77,205.58元,以上金额共计人民币266,653,362.68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084号《关于准予中海新兴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372718_B0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22年9月2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66,576,157.1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77,205.58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66,653,362.68元,折合266,653,362.6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22年9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 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150,992,712.75
等于:本金150,976,587.66
加:应计利息16,125.09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50,992,712.7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11,698,274.93-104,558,525.03-7,139,749.9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172,000.0030.16216,560.9644,530.80
 银行间市场----
 合计172,000.0030.16216,560.9644,530.80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11,870,274.9330.16104,775,085.99-7,095,219.10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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