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混合 (013189): 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混合 : 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3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8 投资组合报告 ................................................................ 5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7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0 §12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2.2 存放地点 .................................................................. 70 12.3 查阅方式 .................................................................. 7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9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 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应当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各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下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各投资组合交易前独立确定交易要素,交易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分析评估并完整详实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完成每季度和年度公平交易专项稽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17次,其中1次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模拟组合权重配置需要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另16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是经济与资本市场跌宕起伏的一年,对于基金运作乃至个人生涯来讲都是困难的一年。经济修复趋势再度受阻,受到严控疫情、地产调控和俄乌冲突一系列难以实现预测的因素的冲击,内需持续下行,基建和制造业投资高位回落,疫情反复和地产低迷下,地产投资继续探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在四季度亦连续告负,到了四季度外需也受海外衰退影响出口增速转负,CPI和PPI低于预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回顾2022年产品操作,整体上出现较大偏差,年初对于稳增长的预期过高,保持了较高的股票和转债仓位,在经历了一季度的市场大幅调整后有所降仓,减持了部分金融股和周期股,增持了部分新能源车品种,但结构上并没有全部转向在二季度反弹有突出表现的新能源车、光伏和半导体,还是偏平衡的配置,导致在二季度的反弹中表现也一般;三季度到四季度初的权益市场震荡回落过程中,没有明显减仓,增持了风电、电子、机械、海运、部分地产地产链的龙头公司,减持了新能源车、医药和食品饮料等行业;四季度针对市场的边际变化和第二年的布局,进行了较大的结构调整,重点配置了围绕“信创”的计算机软件、通信等行业,同时继续持有估值合理的风电、电子、地产产业链、医药优秀公司,在2023年以来表现较好,但四季度后半段并未有较好表现。可转债全年仓位偏高,银行转债持续下跌,养殖类转债和新能源产业类转债也是震荡回落,拖累了组合表现。纯债部分全年保持久期中性2年左右基础上,适当灵活调整,基本上跟上市场的节奏,信用债配置相对稳定,但四季度二永债的调整也对纯债资产构成一定负面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9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影响资本市场的几大负面外部因素:疫情反复、房地产调控政策、美联储加息周期以及地方政策的不协调,在2022年四季度基本看到了发生方向性变化的曙光,尽管还有病毒变异、中美竞争和地缘冲突的担忧,但基本上2023年的宏观环境全面转暖是比较确定的。当然资本市场目前处在一个“强预期、弱现实”的状态,预期的波动可能会带来市场估值中枢的波动,需要谨防。基于股债性价比判断,全年维度,看好权益市场,股票好于转债好于债券,上半年在流动性宽裕、政策不断落地的催化下,股债可能都有机会,但债券的机会来自于理财产品赎回潮缓和后的修复,而非持续性机会;短端确定性高于长端,信用债优于利率债。权益市场震荡走高的概率偏大,市场风格均衡偏成长,但过去两年的高景气赛道面临盈利增速拐点的压力,转债机会来自于偏股型品种与估值合理的平衡型品种。下半年在积极财政政策、正向产业政策和相对宽松货币政策呵护下有望看到宏观经济的实质性企稳回升,权益市场会进入价值和周期占主导的阶段,成长风格面临波动。转债市场估值扩张有天花板,需要更严谨的择券。债券市场面临宽松货币政策退出预期增强,潜在通胀压力提升的环境,收益率中枢上行风险加大。 组合策略重心在权益资产方面,整体保持高仓位运作,股票重点在内需方向寻找机会,围绕着稳增长和安全发展两大方向挖掘投资标的,稳增长方面,优质消费、新能源车企业,地产产业链的优质龙头收益确定性较大;安全发展主线涉及的面非常广泛,从国防军工到电子、再到信创、能源安全,都会给市场带来中期持续的投资机会。另外经历了近三年行业调整,同时仍然具备长周期内需空间的医药行业值得重点挖掘机会。今年为控制波动,会适度增加止盈的操作,重点选择盈利增长确定性相对较高、估值合理的品种去参与,避免价值陷阱类品种。转债部分,优选看好行业的偏股型品种与“双低”(低转债价格、低溢价)的平衡型品种,如计算机、新能源与股份制银行、周期类品种。纯债部分,全年久期偏谨慎,上半年主要运用杠杆策略,短久期、合理票息的信用债是主要配置方向,下半年将考虑控杠杆、缩久期进行防御,减少基础利率上行带来的冲击。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有关监察稽核工作情况如下: (1)继续内控前置。在基金营销、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以及新产品设计开发、海外业务、另类业务、制度建设、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事前进行合规性审核、监控。全力支持创新业务,包括新产品新业务,产品生命周期支持也包括从战略规划到具体产品方案、业务模式、制度流程。在制度流程、投资范围、投资工具、运作规则等方面,防控重大风险。 (2)全流程动态开展投资交易监督。一是事前防范,主要从事前研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分析,IT事前设置,建立禁限库,合规培训、承诺书等方面开展;二是事中实时监控,如实时回答组合经理、交易员投资交易事项,盘中交易审批,盘中实时监控等;三是事后检查及改进,如检查投资交易合规情况,对异常行为进行提示、处理建议并督促改正。 (3)按计划对销售、投资、后台和其它业务开展内部稽核,完成相应内审报告及其后续改进跟踪。完成公司及基金的外审、公司GIPS第三方验证、ISAE3402国际鉴证等。 (4)基金法务工作。包括合同、协议审查,主动解决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实务运作中存在的差错和风险隐患,重点防控新增产品、新增业务以及日常业务的法律风险问题。 (5)加强差错管理。继续推动各业务单元梳理流程、制度,落实风险责任授权体系,确保所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监管,按时完成合规报告和各项统计报表以及专题报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各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7.4.11 利润分配情况”。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09 号《关于准予嘉实稳健添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9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1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045,150,129.2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