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益民核心 (560006):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2:14:43 中财网

原标题:益民核心 :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62.1基金基本情况................................................................62.2基金产品说明................................................................6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2.4信息披露方式................................................................72.5其他相关资料................................................................7§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3.2基金净值表现................................................................8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0§4管理人报告.....................................................................10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0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3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4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4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5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6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7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7§5托管人报告.....................................................................17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7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8§6审计报告.......................................................................18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8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8§7年度财务报表...................................................................207.1资产负债表.................................................................207.2利润表.....................................................................217.3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227.4报表附注...................................................................24§8投资组合报告...................................................................49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9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9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0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1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6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6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6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6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68.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6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7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7§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8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8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8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58§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8§11重大事件揭示..................................................................59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9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9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9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9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9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0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011.8其他重大事件..............................................................6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5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65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5§13备查文件目录..................................................................6613.1备查文件目录..............................................................6613.2存放地点..................................................................6613.3查阅方式..................................................................66§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益民核心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5600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16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185,733.7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重点挖掘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宏观环境下的优势行业及具有可持续 盈利能力的和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分享 企业成长性的同时合理控制组合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经济增长为主线,从中国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市 场资金面和流动性、经济和产业周期、海外市场环境等各个方面展开深 入研究,结合对证券市场各资产类别中长期运行趋势、风险收益特征的 分析比较,确定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和变动原则。从产业政策、行业 比较、市场估值等几个方面重点分析、挖掘在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处于核 心增长地位的行业,综合对行业基本面以及对符合本基金定义的增长类 上市公司的研究,积极进行行业配置。自上而下同自下而上相结合,通 过定性、定量分析、考虑市场情绪因素、结合研究团队的实地调研、精 选具有增长潜力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通过对收益水平、信用状 况和流动性风险的分析来精选个券纳入债券投资组合,在追求债券资产 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
业绩比较基准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王明德石立平
 联系电话010-63105556010-636391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95595 
传真010-63100588010-63639132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 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层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52100033
法定代表人党均章王江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ym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 楼南翼13A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 大厦A座9层
注册登记机构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 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20,566,900.7610,853,380.027,526,621.74
本期利润-19,299,936.717,277,939.739,501,592.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58120.22420.309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34.40%10.87%18.3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6.77%14.25%19.36%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7,138,654.1438,753,948.5025,406,458.7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53251.09210.807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9,324,387.8974,240,004.8457,633,229.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5322.0921.831
3.1.3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53.20%109.20%83.1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04%1.02%1.12%0.77%-4.16%0.25%
过去六个月-13.35%1.18%-7.70%0.66%-5.65%0.52%
过去一年-26.77%1.32%-11.98%0.77%-14.79%0.55%
过去三年-0.13%1.39%2.95%0.78%-3.08%0.61%
过去五年6.09%1.31%10.77%0.77%-4.68%0.5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53.20%1.50%80.28%0.92%-27.08%0.58%
注:自2017年10月21日起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中证7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60%、4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5%)、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组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截至2022年末,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六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中,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1月21日成立,首发规模近9亿份;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7月11日成立,首发规模近73亿份;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8月16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11亿份;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12月13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10亿份;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5月6日成立,首发规模近14亿份;益民优势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4月23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2亿份。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牛永涛本基金基金 经理2020年1月2日2022年5月18 日8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哈尔 滨铁路局工程师,从事铁路 货运编组站调速系统及信息 化研究、并先后于宏源证券 研究所、国家铁路局规划与 标准研究院、联讯证券研究 所担任交通运输行业分析 师。2018年1月加入益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 副总经理。自2020年1月2 日起担任益民核心增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21年7月21 日起担任益民品质升级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赵若琼本基金基金 经理2022年5月13日2022年9月8日14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民生 证券研究院行业研究员,方 正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 2015年6月加入益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研 究员,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 经理。自2017年2月28日 起任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8年4月23日起 任益民优势安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21年7月21日起 任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红利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22年5月13日起 任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品 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高喜阳本基金基金 经理2022年8月11日-15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 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基金经理;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 五组投资副总监、投资经理;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投资总监;久盈资 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 监;北京曜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 2022年6月加入益民基 金,现任公司权益投资总监 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自 2022年8月11日起任益民 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益民核心增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关旭本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2022年9月1日-6中国国籍,理学硕士,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2016年5月 至2019年12月于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 员;2020年1月至2022年7 月于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基金经理助理;2022年7 月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自2022年9月1日起任 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核心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益民服务领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优势 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兼高 级行业研究员。
张婷本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2022年9月1日-7中国国籍,理学硕士,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2015年3月 至2021年1月于华夏财富创 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 研工作;2021年1月至2022 年8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22年 8月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自2022年9月1日起 任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核 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益民服务领先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 优势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兼高级行业研究员。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人员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并建立了有效的公平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体系,确保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对管理的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A股市场总体震荡下行,上证综指、沪深300分别下跌15.13%、21.63%。分行业看,煤炭、综合、社会服务表现排名前三,煤炭和综合分别上涨10.95%、10.57%,社会服务小幅下跌2.23%;电子、建筑材料、传媒表现较弱,分别下跌36.54%、26.13%、26.07%。

回顾2022年,A股市场经受了来自国内疫情和地产两个核心矛盾,以及海外地缘冲突和流动性收紧等多重压力。一季度由于对稳增长信心不足、俄乌冲突“黑天鹅”事件和美债利率快速上行,市场风险偏好降低,指数持续下探;二季度初随着疫情蔓延、中美竞争下中概股问题的爆发,导致风险偏好进一步下降,直至4月底,疫情形势缓解,海外风险因素影响边际减弱,市场迎来超跌反弹;三季度国内在地产投资持续下滑和疫情防控的背景下,信用预期依然较弱,叠加海外美联储的连续超预期加息以及美国对华制裁和脱钩的强硬表态,市场再次进入下行通道;四季度震荡修复,在地产宽松政策进一步出台,以及疫情管控放松的预期逐步兑现下,市场风险偏好逐步改善。

基金操作上,年初基于防御增加了煤炭、电力的配置,二季度在新能源下跌过程中增加了新能源的配置,三季度部分减持了新能源,增加了军工行业的配置。整体上,沿着交易拥挤度的逻辑,把拥挤度高的行业减持,增加了交易者结构好的行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3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7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98%。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随着疫情管控方式的优化,感染人群快速达峰,“免疫屏障”迅速建立,“一次性过关”的可能性很大,三年的疫情大概率成为历史。站在新的起点上,影响2022年市场最大的黑天鹅和灰犀牛也发生根本性扭转,疫情、美联储加息、房地产危机、俄乌战争等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都将发生逆转。2023年市场应该是恢复元气、稳定信心的一年。

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努力“拼经济”成为最大共识,不折腾、真改革,恢复企业信心和全体民众的希望感、方向感,稳定预期,休养生息是一致期待。不得不承认,我们面临的长期问题更加突出,人口负增长、外部环境更加恶劣、房地产长期周见顶、治理成本高昂等,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仍然面临重重压力。

从年度投资主线上,我们重点看好以下三方面的机会:第一条主线是困境反转行业的机会,比如计算机、创新药、养殖、电力等行业;第二条主线是景气延续的行业,比如储能、光伏、零售药房等行业;第三条主线是交易宏观逻辑,美联储加息周期结束同中国疫情防控优化共振,一个提供外部流动性,一个决定内需结构,消费行业特别是家电等行业,也重点看好。

投资风险上,2023年经济增长仍处于潜在增速附近,政策着力点不多,剩余流动性宽松的局面可能趋于弱化,政策层面会保持比较积极,市场可能更多是结构性机会。随着地方财政压力显现,地方债可能成为最大的风险点。我们对市场保持相对乐观的同时,对阶段性的流动性冲击仍保有一分警惕。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出发,由督察长领导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体系运行顺利,本基金运作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1、根据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推动公司各部门及时完善与更新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制定、颁布和更新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适时性、全面性和合法合规性,并加强内部督导,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各岗位与各业务环节。

2、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监察等工作方法,加强了对基金日常业务的合规审核和合规监测,并加强了对重要业务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完成了对投资研究、交易环节及后台运营等专项监察。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4、规范基金投资业务,保证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合法合规进行。公司制定了严格规范的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机制,以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业务均按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执行。

5、以外聘律师、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合规教育与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及时向公司传达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员工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合规风险,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的规范运作,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投资总监、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合规审计部负责人、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等成员组成,以上人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督察长、基金经理列席会议,但不参与具体决策。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等的估值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3BJAB1B0092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益 民核心增长混合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 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益民核心增长混合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 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益 民核心增长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其他信息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 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益民核心增长混合基金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
 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 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 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 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 的责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益民核心增长混合基 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 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益民核心增长混合基 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益民核心增长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 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 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 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 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 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 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 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 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益民核心增长混合基金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益民核心增长混合基金不 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 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 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

 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崔巍巍李源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8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7.4.7.13,614,521.6216,317,853.51
结算备付金 181,504.99309,795.62
存出保证金 32,530.0422,814.45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45,993,260.2258,565,759.12
其中:股票投资 38,267,668.6658,565,759.1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7,725,591.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98.811,497.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3,980.65
资产总计 49,822,015.6875,221,701.1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38,779.13599,850.83
应付赎回款 -9,105.35
应付管理人报酬 38,587.5657,540.64
应付托管费 10,718.7615,983.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209,542.34299,215.95
负债合计 497,627.79981,696.26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32,185,733.7535,486,056.34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7.4.7.817,138,654.1438,753,948.50
净资产合计 49,324,387.8974,240,004.8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9,822,015.6875,221,701.10
注: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532元,基金份额总额32,185,733.75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8,512,043.648,840,787.67
1.利息收入 74,645.00115,287.3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74,645.00115,287.3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865,637.8612,294,078.4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20,244,845.2411,680,673.1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174,867.2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2--
股利收益7.4.7.13304,340.09613,405.2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7.4.7.141,266,964.05-3,575,440.2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511,985.176,862.24
减:二、营业总支出 787,893.071,562,847.94
1.管理人报酬7.4.10.2.1506,264.19601,545.47
2.托管费7.4.10.2.2140,628.88167,095.93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16--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17141,000.00794,206.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9,299,936.717,277,939.7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299,936.717,277,939.7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299,936.717,277,939.73
7.3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35,486,056.34-38,753,948.5074,240,004.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基金净值)35,486,056.34-38,753,948.5074,240,004.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列)-3,300,322.59--21,615,294.36-24,915,616.95
(一)、综合收益总额---19,299,936.71-19,299,936.71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3,300,322.59--2,315,357.65-5,615,680.24
其中:1.基金申购款3,138,403.47-2,055,151.465,193,554.93
2.基金赎回款-6,438,726.06--4,370,509.11-10,809,235.17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32,185,733.75-17,138,654.1449,324,387.8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31,468,215.45-26,165,013.9857,633,229.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基金净值)31,468,215.45-26,165,013.9857,633,229.4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列)4,017,840.89-12,588,934.5216,606,775.41
(一)、综合收益总额--7,277,939.737,277,939.73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4,017,840.89-5,310,994.799,328,835.68
其中:1.基金申购款7,394,044.11-8,359,998.5815,754,042.69
2.基金赎回款-3,376,203.22--3,049,003.79-6,425,207.01
(三)、本期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基金净值)35,486,056.34-38,753,948.5074,240,004.8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明德 樊振华 肖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5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12]698号文《关于同意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益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本基金通过益民基金直销柜台、益民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等共同销售,募集期为2012年7月9日起至2012年8月10日。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实收份额为1,155,951,715.80份(含利息转份额80,417.38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合同和《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投资于增长类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基金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或虽然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若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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