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交银启欣混合 (010143): 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3:13:58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启欣混合 : 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3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6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6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6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6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2 存放地点 ................................................................. 73 13.3 查阅方式 ................................................................. 7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启欣混合基金
基金主代码01014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0月28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3,432,561,160.3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 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 周期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运用修正后的投资时钟分析 框架,自上而下调整基金大类资产配置,确定债券组合久期和债 券类别配置;在严谨深入的股票和债券研究分析基础上,自下而 上精选个券;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 投资组合的较高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证综合债券 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姓名王晚婷秦一楠
 联系电话(021)61055050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95599 
传真(021)61055054010-68121816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 二期21-22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200120100031 

法定代表人阮红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u nd001.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 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10月28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2020年12月 31日
本期已实 现收益-586,538,978.93-412,848,967.578,319,395.21
本期利润-1,005,773,249.41-409,049,843.63160,305,964.90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0.2681-0.08300.0281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35.31%-8.44%2.80%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27.05%-8.38%2.81%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1,074,175,357.18-362,777,251.038,319,395.21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0.3129-0.08750.0015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2,358,385,803.153,905,150,156.235,861,622,746.16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0.68710.94191.0281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31.29%-5.81%2.81%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58%1.56%2.06%1.00%-3.64%0.56%
过去六个月-17.83%1.33%-9.72%0.85%-8.11%0.48%
过去一年-27.05%1.54%-15.29%0.97%- 11.76%0.57%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31.29%1.29%-10.82%0.90%- 20.47%0.39%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116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周中交银环球 精选混合 (QDII)、 交银创新 成长混 合、交银 启欣混 合、交银 启道混 合、交银 成长动力 一年混合 的基金经 理2020 年 10月 28 日-13年周中先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金融学硕 士。历任野村证券亚太区股票研究部研究 助理,中银国际证券研究部研究员、高级 经理,瑞银证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董事。 201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5年12月12日至2019年9月19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整体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分配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全球市场波动剧烈,投资困难程度较大。国际上来看,俄乌战争的突然爆发使得全球投资者认识到地缘政治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在几何级增加,而中美关系恶化加剧了投资者对海外形势的担忧。国内方面,一月至十一月期间的疫情反复也使得国内的消费和投资信心受到极大打击,A股和港股出现大幅下跌。但在十一月之后,市场又回到上升的轨道当中。从全年来看,市场波动幅度剧烈。

回顾整个投资组合,过去一年基金的业绩表现不佳,但我们对组合未来的表现依然抱有较强的信心。我们坚持的投资理念,是将资金投入到未来成长空间较大的行业内的优秀上市公司中,这些公司具有独一无二的产品和服务能力,或者具备业内最优的成本优势和技术领先性。在大环境困难的2022年,我们审视组合中的企业,发现不少公司在困难环境下更进一步,或者提升了运营效率,或者扩大了市场份额,这些竞争力的提升将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窗口,以回报率的数字体居民和企业生产生活慢慢将得到恢复,虽然速度可能不会很快,但是方向比较确定。同样我们也需要重视的是后疫情时代,一定会产生很多不一样的新特点,对企业和居民长期决策的冲击也不能小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我们将重点关注的一些投资机会也主要围绕着内需和创新两个方面。1)内需:随着疫情过去,中国单一大市场的巨大内需潜力将重新得到释放,虽然居民资产负债表受损严重,但是我们的储蓄率高,劳动力勤奋努力,未来收入将持续增长,内需的修复也是最为确定的投资方向。2)创新:过去几年,疫情冲击全球,很多领域创新速度变慢,国内尤其如此。展望全球面临的很多问题如通胀、气候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唯有通过技术创新才能够突破。而新能源、机器人以及AI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技术也不断在打开市场空间。未来,我们将进一步聚焦内需和创新两大主线,努力为投资者创造稳健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2年度,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落实风险控制,强化合规管理职能,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规范,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规范运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有效性。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持续加大信用风险事前防范力度,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监控,信用风险提示进一步前移;继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坚持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压力测试及应急演练工作;定期排查风险控制阈值,提高公司旗下组合风险控制精准度;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通过丰富管理工具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继续加强各项潜在风险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和跟踪机制,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二)全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为依据,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稽核监督。通过对投资研究、市场销售、运营、信息技术等业务条线内部控制关键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有效,内控(三)持续夯实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

公司法律合规部门持续夯实合规管理体系,体系内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全年加强建立全面、系统、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持续扎实推进新法规跟踪落实工作,以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及执行助推公司合规管理常态长效发展。

(四)强化培训教育及重点领域合规提示,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

公司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公司围绕行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多场培训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合规提示,加深了员工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强化其风险合规意识,抓牢抓实员工合规底线教育,加强案防管理,强化员工行为合规管控,提高了员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夯实和优化。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375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交银启欣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交银启欣混合基金2022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 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交银启欣混 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交银启欣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交银启欣混 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交银启欣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交银启欣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 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交银启 欣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交银启欣混合基 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沈兆杰金诗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85,259,179.05394,811,092.53
结算备付金 15,182,927.69208,067,841.72
存出保证金 516,134.162,321,680.54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280,081,533.293,336,189,004.79
其中:股票投资 2,157,656,053.843,336,189,004.7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22,425,479.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30,260.2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71,615.89139,584.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336,198.56
资产总计 2,381,111,390.083,941,895,663.0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5,867,433.2923,435,334.99
应付赎回款 1,217,498.353,741,719.0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15,950.105,078,606.82
应付托管费 502,658.35846,434.4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7.21-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2,122,039.633,643,411.56
负债合计 22,725,586.9336,745,506.83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3,432,561,160.334,146,223,221.37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1,074,175,357.18-241,073,065.14
净资产合计 2,358,385,803.153,905,150,156.2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381,111,390.083,941,895,663.06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6871元,基金份额总额3,432,561,160.33份。

7.2 利润表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955,370,545.94-296,803,120.28
1.利息收入 1,846,942.1416,957,039.0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846,942.146,631,560.30
债券利息收入 -5,701.71
资产支持证券 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收入 -10,319,777.00
证券出借利息 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538,370,409.22-324,163,505.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569,277,444.40-359,985,763.6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5,504,177.334,046,804.23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 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25,402,857.8531,775,454.43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7.4.7.20-419,234,270.483,799,123.94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387,191.626,604,221.77
减:二、营业总支出 50,402,703.47112,246,723.35
1.管理人报酬7.4.10.2.142,949,792.7872,998,873.85
2.托管费7.4.10.2.27,158,298.6912,166,478.90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7.8537,171.63
8.其他费用7.4.7.23294,604.1527,044,198.97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1,005,773,249.41-409,049,843.6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1,005,773,249.41-409,049,843.6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05,773,249.41-409,049,843.63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4,146,223,221.37--241,073,065.143,905,150,156.23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 产(基金 净值)4,146,223,221.37--241,073,065.143,905,150,156.23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713,662,061.04--833,102,292.04-1,546,764,353.08
(一)、综 合收益总 额--- 1,005,773,249.41-1,005,773,249.41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713,662,061.04-172,670,957.37-540,991,103.67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75,613,236.22--16,928,437.2358,684,798.99
2. 基金赎回 款-789,275,297.26-189,599,394.60-599,675,902.66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3,432,561,160.33-- 1,074,175,357.182,358,385,803.15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5,701,316,781.26-160,305,964.905,861,622,746.16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 产(基金 净值)5,701,316,781.26-160,305,964.905,861,622,746.16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 1,555,093,559.89--401,379,030.04-1,956,472,589.93
(一)、综 合收益总 额---409,049,843.63-409,049,843.63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1,555,093,559.89-7,670,813.59-1,547,422,746.30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1,300,890,156.66-81,040,294.031,381,930,450.69
2. 基金赎回 款- 2,855,983,716.55--73,369,480.44-2,929,353,196.99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4,146,223,221.37--241,073,065.143,905,150,156.23
产(基金 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00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699,803,351.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90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0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701,316,781.2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13,430.2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启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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