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建信恒稳 (530016):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度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3:34:20 中财网

原标题:建信恒稳 :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度年度报告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5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4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2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4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0 13.2 存放地点 .................................................................. 70 13.3 查阅方式 .................................................................. 7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恒稳价值混合
基金主代码53001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257,739.0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动态的资产配置平衡当期收益 与长期资本增值,争取实现长期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追求稳健收益、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定期存款利 率为投资目标。 因此,本基金投资以获取正的投资收益为首要目标,在基金投资运 作过程中,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是实现投资目标的关键,基金管理人 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前)。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相似条件下到期收益率 较高的优良债券品种及价值型股票,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中等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 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吴曙明石立平
 联系电话010-66228888010-636391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010-6622800095595 
传真010-66228001010-6363913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 国际金融中心16层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 国际金融中心16层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100033 
法定代表人刘军王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ccb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8,218,386.5915,116,043.8219,484,617.30
本期利润-11,375,469.874,744,164.3827,764,081.35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0.75340.32481.5808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21.35%8.04%51.54%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18.37%7.84%62.82%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38,390,729.2646,141,519.2239,638,903.08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2.51613.30682.4361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53,648,468.3260,095,006.3264,982,482.17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3.5164.3073.994
3.1.3 累计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指标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283.19%369.40%335.2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7.26%1.08%0.71%0.01%6.55%1.07%
过去六个月-4.74%0.99%1.42%0.01%-6.16%0.98%
过去一年-18.37%1.10%2.83%0.01%-21.20 %1.09%
过去三年43.33%1.36%8.73%0.01%34.60%1.35%
过去五年61.80%1.26%14.97%0.01%46.83%1.2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83.19%1.30%44.44%0.01%238.75 %1.2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2亿元。

公司拥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QDII、保险资金受托等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下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深圳五家分公司,并分别在上海和香港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善建财富 相伴成长”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可信赖的财富管理专家,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

公司以持续优秀的管理能力、完善周到的服务,为超过7000万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运作159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规模1.17余万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潘龙 玲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2021年10 月20日-10潘龙玲女士,硕士。曾任安邦资产管理公司 研究员。2014年 6月加入我公司,任研究 员、基金经理等职务。2016年3月30日至 2017年8月28日任建信核心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18日 起任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年10月20日起任建信恒 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食品饮料 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
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

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宏观环境整体较为严峻复杂,并表现出明显的节奏特征。国内疫情反复、消费低迷,地产超预期下行;海外受俄乌冲突影响,全球通胀高企,倒逼美联储激进加息,流动性出现超预期紧缩,全球经济逐渐迈向衰退。内外因素都对国内经济形成了明显扰动和压制,尽管经济曾在年初和第二季度末出现过阶段性反弹,但难以改变整体低迷态势。11月下旬之后,国内疫情防控政策出现明显调整,但短期经济下行压力在2022年底明显加大。

回顾组合管理,一些优质稳健类资产在持续调整后已具备较好的配置价值,我们聚焦在具有持续内生增长的行业与公司,优化了这部分配置;另外,疫情后恢复出行,部分企业将回到持续成长的正常轨道上;同时,组合增加了先进制造业的配置比例,个股选择上综合考虑了估值合理未来景气度高的行业和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18.37%,波动率 1.1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2.83%,波动率0.0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宏观环境有四个主要特征,包括生产生活正常化、二是经济增速常态化、逆周期政策正常化和人民币汇率正常化。2023年中国经济增速中枢水平大致在 5.5%左右,而且 2023年中国经济增速的形态比较明确,即全年经济增速前高后低。

本基金将延续一贯的风格,追求价值与高质量的成长,努力寻找投资机会,尽力为持有人获得良好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2年,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以保障基金合规运作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督察长的指导下,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牵头组织继续完善了风险管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不同形式的检查,对发现的潜在合规风险,及时与有关业务部门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依照有关规定,定告,促进了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薄弱环节的持续改进。

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在自身经营和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及内部风险控制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1、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在对公司各业务线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重新进行梳理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使公司基金投资管理运作有章可循。

2、将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重心放在事前审查上,把事前审查作为内部风险控制的最主要安全阀门。报告期内,在公司自身经营和受托资产管理过程中,为化解和控制合规风险,事前制定了明确的合规风险控制指标,并相应地将其嵌入系统,实现系统自动管控,减少人工干预环节;对潜在合规风险事项,加强事前审查,以便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司运营中的潜在合规性风险。

3、要求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自查工作,以将自查和稽查有效结合。监察稽核工作是在业务部门自身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再监督,业务部门作为合规性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需经常开展合规性风险的自查工作。在准备定期监察稽核报告之前,皆要求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自查,由内控合规部门对业务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事先告知或不告知的现场抽查,以检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4、把事中、事后检查视为监察稽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年度监察稽核工作计划,实施了涵盖公司各业务线的稽核检查项目,重点检查了投资、销售、运营等关键业务环节,尤其加强了对容易触发违法违规事件的防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5、大力推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了系统自动监控的作用,尽量减少人工干预可能诱发的合规风险,提高了内控监督检查的效率。

6、通过对新业务、新产品风险识别、评价和预防的培训以及基金行业重大事件的通报,加强了风险管理的宣传,强化了员工的遵规守法意识。

7、在公司内控管理方面,注重借鉴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知识、经验以及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的意见反馈,重视他们对公司内控管理所作的评价以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按部门一一沟通,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8、高度重视与信安金融集团就内部风险控制业务所进行的广泛交流,以吸取其在内控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

9、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秉承“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充分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公司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决定受托资产估值相关事宜,确保受托资产估值流程和结果公允合理。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核算业务的高管、督察长、风险与合规管理部、投资风险管理部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研究业务的公司高管、相关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研究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资产品价值研究的专业成员出席资产估值委员会会议。

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工作,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
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
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490173_A14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 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 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 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建信恒稳价值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贺 耀王华敏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26,460,370.9820,762,746.13
结算备付金 238,760.68590,290.44
存出保证金 62,634.0237,172.42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8,068,329.5639,652,664.31
其中:股票投资 28,068,329.5639,652,664.3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165.435,803.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4,044.98
资产总计 54,832,260.6761,052,721.39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5,258.40-
应付赎回款 45,291.985,316.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69,226.3275,404.60
应付托管费 11,537.7312,567.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1,052,477.92864,426.53
负债合计 1,183,792.35957,715.07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15,257,739.0613,953,487.10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38,390,729.2646,141,519.22
净资产合计 53,648,468.3260,095,006.3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4,832,260.6761,052,721.39
15,257,739.06份。

(2)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0,306,548.366,823,086.36
1.利息收入 165,575.73126,699.0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65,575.7390,763.01
债券利息收入 -20,958.8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14,977.18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7,317,957.1817,052,153.0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7,544,093.4015,322,641.5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1,314,903.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226,136.22414,607.6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3,157,083.28-10,371,879.44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2,916.3716,113.71
减:二、营业总支出 1,068,921.512,078,921.98
1.管理人报酬7.4.10.2.1797,932.78885,715.16
2.托管费7.4.10.2.2132,988.73147,619.17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75.43
8.其他费用7.4.7.23138,000.001,045,512.2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11,375,469.874,744,164.3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375,469.874,744,164.3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375,469.874,744,164.38
注: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本期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3,953,487.10-46,141,519.2260,095,006.32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3,953,487.10-46,141,519.2260,095,006.32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304,251.96--7,750,789.96-6,446,538.0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1,375,469.87-11,375,469.87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304,251.96-3,624,679.914,928,931.87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861,637.53-7,592,961.8910,454,599.42
2 .基金赎 回款-1,557,385.57--3,968,281.98-5,525,667.55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5,257,739.06-38,390,729.2653,648,468.32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6,271,128.75-48,711,353.4264,982,482.17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6,271,128.75-48,711,353.4264,982,482.17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317,641.65--2,569,834.20-4,887,475.85
(一)、 综合收 益总额--4,744,164.384,744,164.38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2,317,641.65--7,313,998.58-9,631,640.23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965,139.66-9,099,969.2412,065,108.90
2 .基金赎 回款-5,282,781.31--16,413,967.82-21,696,749.13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3,953,487.10-46,141,519.2260,095,006.3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596号《关于核准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1月 18日止。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68,246,359.3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43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68,315,781.0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9,421.6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权证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0%-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20%-70%,其中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前)。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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