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大摩消费 (233008):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0日 05:41:04 中财网

原标题:大摩消费 :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 1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6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2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2 存放地点 .................................................................. 58 12.3 查阅方式 .................................................................. 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摩消费领航混合
基金主代码233008
交易代码2330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01,460,528.1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致力挖掘并投资于消费行业和受消费数量增 长及结构变革引领而快速发展的相关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和估值 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把握消费数量增长和结构变革所带来的投资 机会,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点关注在消费数量增 长及结构变革的背景下,中国消费行业企业和受消费数量增长及结 构变革引领而快速发展的相关企业,并从中寻找具有良好财务状况、 较高核心价值与估值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1. 大类资产配置:采取“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结 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对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风险收 益特征进行分析预测,在完全遵照基金合同的基础上,确定未来一 段时间的大类资产配置方案。 2.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资产配置方案确定后,根据投资主 题及其辐射消费链,进行行业配置,并从中精选具备持续成长能力 并有一定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即主营业务收入和市场占有率不断 提升的企业、有形或无形资产持续增长的企业、产品技术或服务水 平超越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以及在所覆盖行业中有垄断地位的企 业。 3. 固定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的主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包括: 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策略、公司/企业债券策 略、可转换债券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策略等。 4. 权证等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 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以Black-Scholes模型和 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为基础对权证进行分析定价,并根据市场情况 对定价模型和参数进行适当修正。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55%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许菲菲王小飞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021-60637228 
传真(0755)82990384021-6063577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518048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鸿嫔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ms 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 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 座17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6,586,648.3324,036,288.2028,000,543.76
本期利润-11,513,801.032,393,673.0141,981,674.10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0.11960.02330.3108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12.02%1.89%33.39%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10.96%0.65%38.76%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1,997,886.5814,065,323.7215,754,404.10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0.01970.14520.1378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103,458,414.77110,938,815.39130,044,273.38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1.01971.14521.1378
3.1.3 累计 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1.97%14.52%13.7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24%1.94%1.46%0.71%-0.22%1.23%
过去六个月-9.03%1.59%-6.89%0.61%-2.14%0.98%
过去一年-10.96%1.74%-10.75%0.71%-0.21%1.03%
过去三年24.35%1.51%3.31%0.72%21.04%0.79%
过去五年12.07%1.40%9.27%0.71%2.80%0.6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97%1.34%49.64%0.77%-47.67 %0.5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无利润分配的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的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内外机构。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35只公募基金,其中股票型基金4只,混合型基金19只,指数型基金2只,债券型基金9只,基金中基金 1 只。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大 鹏研究管理 部总监、 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 18 日-14年中山大学金融学博士,注册会计师(CPA)。 曾任长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专 业教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药行业 研究员。2010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 研究管理部研究员、总监助理、副总监, 现任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2015年 1月至2017年6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资 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担任摩根 士丹利华鑫沪港深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担 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起担任摩根 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摩根 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担任摩根士 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 年 12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 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 年 12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 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 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的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实施细则》等内部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平交易制度及异常交易分析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公平交易管理涵盖了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管理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也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交易以及其他相关系统实现了有效系统控制,通过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异常交易的识别与分析、公平交易的分析与报告等方式实现了有效的人工控制,并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回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流程,实现公平交易管理控制目标。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受疫情反复、地产销售下行、美联储加息及俄乌冲突等负面因素的影响,2022年权益市场表现较差,虽然市场在11月和12月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的影响有所反弹,但沪深300指数全年仍然下跌21.63%,创业板指数下跌29.37%。全年仅有煤炭、消费者服务和交通运输三个行业上涨,本基金年初时的持仓主要以酒类板块为主,一季度减持了啤酒,增持了白酒,并在白酒内部对持仓结构做了微调。二季度维持高仓位,并增加了安徽和江苏地区地产酒的配置。本基金三四季度的持仓仍然集中在白酒板块,持仓结构变化不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97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0197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7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美国经济2023年进入衰退的可能性较大,美联储加息步伐将放缓,在外需受到影响的情况下,预计国内政策会进一步发力。今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预计投资增速会上行,经济大概率触底回升。随着社会秩序回归常态,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会逐渐回升,疫情期间积累的储蓄有望重新流向消费,进一步扩大内需。另一方面,目前A股估值处于历史低位,经济复苏预期有望提升市场风险偏好,外资也可能重新流入。我们看好2023年A股市场的投资机会。

展望2023年,白酒的场景性消费有望在放开之后迎来较大反弹,而白酒经过两年的下行周期调整,2023年有望跟随经济开启新一轮上行周期。从估值层面看,目前白酒行业的市场率仍处在相对低的位置,往上还有较大空间。随着疫情达峰然后好转,2023年白酒行业动销也有望实现逐季环比改善,消费复苏是大概率的事件,白酒板块有望实现戴维斯双击。本基金计划继续维持高仓位,重点持仓以酒类板块为主。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通过开展日常监控、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落实。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完成的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覆盖投资研究交易、基金销售、基金运营等方面。同时,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情况、廉洁从业管理、新法规落实情况自查、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公司股权质押情况自查、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和自查、重复投诉专项治理等监管机构要求的自查工作。(2)做好日常监控工作。通过监控基金投资运作、优化关键业务流程、审核宣传推介材料、监督后台运营业务等工作,加强日常风险监控,规范基金投资、销售以及运营等各项业务管理,保障公司和基金运作合法合规。(3)通过制度定期回顾机制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同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反洗钱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建立起覆盖公司业务各个方面,更为全面、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保障公司合规、安全、高效运营。(4)加强员工合规行为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环境的变化不断修订、充实培训材料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风控意识及合规意识。(5)加强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管理。组织对新产品、新业务的合规性进行评估,保障新产品和新业务合规落地。

2023年,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公司和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公司领导)以及相关成员(包括研究管理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相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估值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由于基金经理、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债券信用分析师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经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定品种估值方法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2039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 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基金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摩根士丹利 华鑫消费领航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摩根士丹利 华鑫消费领航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计划清算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基金的 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摩根士丹

 利华鑫消费领航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 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 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摩根士丹 利华鑫消费领航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单峰仲文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03月21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24,397,010.0732,925,849.73
结算备付金 14,502.50222,919.50
存出保证金 10,795.2838,376.02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82,478,418.0089,970,191.22
其中:股票投资 82,478,418.0087,755,484.6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214,706.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66,535.4453,874.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4,025.49
资产总计 106,967,261.29123,215,236.64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9,029,280.38
应付赎回款 462,483.5556,126.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7,703.91149,036.75
应付托管费 21,284.0224,839.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677,144.442,677,142.4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220,230.60339,996.06
负债合计 3,508,846.5212,276,421.25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101,460,528.1996,873,491.67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1,997,886.5814,065,323.72
净资产合计 103,458,414.77110,938,815.3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6,967,261.29123,215,236.64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197元,基金份额总额101,460,528.1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9,617,975.816,020,765.43
1.利息收入 79,473.29541,198.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79,473.2983,661.31
债券利息收入 -419,068.5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38,468.31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4,798,937.5127,073,134.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6,187,629.0926,595,698.8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261,622.24-80,46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1,127,069.34557,895.2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4,927,152.70-21,642,615.1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28,641.1149,048.40
减:二、营业总支出 1,895,825.223,627,092.42
1.管理人报酬7.4.10.2.11,438,095.061,901,455.73
2.托管费7.4.10.2.2239,682.50316,909.24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27.66-
8.其他费用7.4.7.23218,020.001,408,727.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11,513,801.032,393,673.0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513,801.032,393,673.0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513,801.032,393,673.01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96,873,491.67-14,065,323.72110,938,815.39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96,873,491.67-14,065,323.72110,938,815.39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4,587,036.52--12,067,437.14-7,480,400.62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1,513,801.03-11,513,801.03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4,587,036.52--553,636.114,033,400.41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4,512,989.35--366,849.0624,146,140.29
2 .基金赎 回款-19,925,952.83--186,787.05-20,112,739.88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01,460,528.19-1,997,886.58103,458,414.7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4,289,869.28-15,754,404.10130,044,273.38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4,289,869.28-15,754,404.10130,044,273.38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7,416,377.61--1,689,080.38-19,105,457.99
(一)、 综合收 益总额--2,393,673.012,393,673.01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7,416,377.61--4,082,753.39-21,499,131.00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31,597,436.68-7,660,409.0039,257,845.68
2 .基金赎 回款-49,013,814.29--11,743,162.39-60,756,976.68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96,873,491.67-14,065,323.72110,938,815.3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1201号《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756,261,778.6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35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757,272,435.7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10,657.0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30%-80%,其中投资于消费行业和受消费数量增长及结构变革引领而快速发展的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基金持有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20%-70%,其中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55%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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