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00228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光迅科技: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光迅科技 股票代码:00228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4,803,234股 2、发行价格:18.55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573,099,990.70元 4、募集资金净额:1,543,360,648.1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84,803,234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 4月 3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目录 ........................................................................................................................................... 1 释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5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5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7 第四节 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28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8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4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4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36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36 二、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36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7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8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43 一、备查文件.................................................................................................................. 43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4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 11月 12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1年 11月 23日,中国信科集团出具《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信科投管[2021]22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体方案。 3、2021年 12月 16日,光迅科技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2年 3月 18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2年 4月 13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2年 4月 27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2年 11月 30日,光迅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8、2022年 12月 16日,光迅科技召开 202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年 5月 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2年 6月 1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8号)核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 6月 21日收到该批复并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3年 2月 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018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截至 2023年 2月 23日 16:00时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投资者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1,573,099,990.7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叁佰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柒角)。 2、2023年 2月 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017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3年 2月 24日,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股)84,803,2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3,099,990.7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叁佰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柒角),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 28,197,075.4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42,267.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3,360,648.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4,803,234.00元。募集资金净额扣除股本人民币 84,803,234.00元后,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458,557,414.13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23年 3月 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8 号),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9,881,783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022 年 12 月,因光迅科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数量由不超过 139,881,783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39,634,983 股(含本数)。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调整的事项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会后事项文件并出具会后事项承诺函。2023 年 1 月 30 日会后事项流程已审核完成。 本次实际发行 84,803,23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符合上述相关决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及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和会后事项文件。 (三)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锁定期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23年 2月 16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发行底价),即 16.9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并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8.55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3,099,990.7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 29,739,342.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3,360,648.13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3年 2月 15日至 2023年 2月 17日,在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向 156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上述特定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大股东(剔除关联方)、基金公司20家、证券公司 10家、保险机构 5家和其他 101家已向发行人或主承销商表达过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其中,自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送中国证监会后至申购报价日(2023年2月 20日)前,主承销商收到 25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因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名单基础上,增加 25名投资者,并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23年 2月 20日 9:00-12:00为集中接收报价时间,在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截止 2023年 2月 20日12时整,本次发行共有 26家询价对象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申购报价文件。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除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购报价文件外,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之外的投资者还需在 2023年 2月 20日 12:00之前将认购保证金人民币 76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万圆整)及时、足额汇至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专用缴款账户。除 4家认购对象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22家认购对象均在 2023年 2月20日 12:00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银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 本次发行最终有效报价投资者为 26名,报价区间为 16.96-20.5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同一询价对象按照其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根据中国信科集团出具的《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声明及承诺》,中国信科集团承诺其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全部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除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外,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GG41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6号烽火科技园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26R2TB3H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7,37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碧新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5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UBS AG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类型:QFII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住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B asel, 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90,000万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楼 5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890,667.1631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 194号世茂锦绣长江 C1地块 3号商业 1单元 1层(1)商号-3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家利)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楼 6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F43LG2K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实浩瑞(武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 194号世茂锦绣长江 C1地块 3号商业 1单元 1层(1)商号-3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UEGCD2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1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月新)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 506号 6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心 1501-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2MA7BMCP44R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丽水市丽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 460号三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225592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路云飞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号院 3号科研办公楼 6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5、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MAC8QLH54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路 32号 3-601-1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6、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74655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磊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519室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获配的 16家投资者中,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除上述投资者外,其余投资者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经核查,除中国信科集团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上述相关各方均不通过任何其他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也不存在光迅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的交易安排 (1)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中国信科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最近一年内,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重大交易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与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除中国信科集团外,发行人与其他获配对象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未来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安排,详见公司披露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保荐代表人:张兴忠、纪平 项目协办人:谢瑶 其他项目组成员:孙佳文、方盈 联系电话:010-88085760 传真:010-88085255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40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408 经办律师:文梁娟、刘兴 联系电话:0755-82789570 传真:0755-82789577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黄埔金融大厦 4 楼 经办会计师:梁谦海、袁庆 联系电话:027-65260148 传真:027-887700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黄埔金融大厦 4 楼 经办会计师:梁谦海、袁庆 联系电话:027-65260148 传真:027-8877009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2月 2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高端光通信器件生产建设项目以及高端光电子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在本次发行后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一步整合的计划。 (三)公司章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高管人员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 (五)业务结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同业竞争,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 (七)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将更趋稳健,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八)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证券代码:00228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年 4月 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第四节 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年度、2020年度和 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ZE10181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95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08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2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节分析所引用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公司编制的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合并报表总负债/合并报表总资产;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年初年末账面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年初年末账面平均余额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年初年末账面平均余额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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