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00228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2:58:57 中财网
原标题:光迅科技: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

股票简称:光迅科技 股票代码:00228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4,803,234股
2、发行价格:18.55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573,099,990.70元
4、募集资金净额:1,543,360,648.1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84,803,234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 4月 3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2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5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26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9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 1:本上市公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 11月 12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1年 11月 23日,中国信科集团出具《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信科投管[2021]22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体方案。

3、2021年 12月 16日,光迅科技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2年 3月 18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2年 4月 13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2年 4月 27日,光迅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2年 11月 30日,光迅科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8、2022年 12月 16日,光迅科技召开 202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年 5月 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2年 6月 1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8号)核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 6月 21日收到该批复并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3年 2月 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018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截至 2023年 2月 23日 16:00时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投资者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1,573,099,990.7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叁佰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柒角)。

2、2023年 2月 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017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3年 2月 24日,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股)84,803,2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3,099,990.7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叁佰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柒角),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 28,197,075.4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42,267.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3,360,648.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84,803,234.00元。募集资金净额扣除股本人民币 84,803,234.00元后,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458,557,414.13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23年 3月 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二)发行数量
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4,803,234股,符合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8号)及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和会后事项文件。

(三)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锁定期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8.55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3,099,990.7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 29,739,342.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3,360,648.13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29,888,899.82
审计验资费用500,000.00

项目金额(含税) 
律师费用1,050,000.00 
证券登记费84,803.23 
31,523,703.05  
八)发行对象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申购对象共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及《武汉 》的安排,光迅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中 场询价结果。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 认购。经发行人、主承销商确认:获 099,990.70元,获得配售的股数为 84,8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84,803,234 ,634,983股)。发行对象 16家,未超 元/股,不低于 16.96元/股,最终确定6家。另外,根 光迅科技股份有 信科集团不参 格认购本次非 配售认购对象 3,234股。 股,未超过证 35家,且全部 次非公开发行据《武汉光迅科 限公司非公开发 市场询价过程 开发行股票, 6家,获得配售 会核准的发行 以现金认购,认 发行对象与获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960,646314,619,983.30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 公司10,781,671199,999,997.05
UBSAG8,409,703155,999,990.6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86,253149,999,993.1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223,719133,999,987.45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008,086129,999,995.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66,57680,999,984.80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73,58469,999,983.20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695,41749,999,985.35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95,41749,999,985.3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25,87644,999,999.80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318,05942,999,994.4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64,15041,999,982.5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 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56,33439,999,995.70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156,33439,999,995.7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银河 资本-鑫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1,481,40927,480,136.95
84,803,2341,573,099,990.70 
注:上述锁定期系自新 各发行对象实际参与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 购的证券账户名称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名称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 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UBS AG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纯达知行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六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台大春-诺德基金浦江 907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宣欢琴-诺德基金浦江 937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通怡东风 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浦江 62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崔雁博-诺德基金浦江 930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呈瑞正乾 48号 B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浦江 69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8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诺德 基金浦江 1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浦江 6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对象名称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名称
 诺德基金-朱俊华-诺德基金浦江 912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仁灏成长优选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浦江 3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沈津伊-诺德基金浦江 950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滨江拾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7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 8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二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纯达知行五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瑞华精选 8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 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盈象 1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覃风云-财通基金天禧共赢 2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天禧定增 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建信期货-善建东源 FOF1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源轩辕 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产品-财通基金中英人寿 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财通基金-王续山-财通基金芯源壹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发行对象名称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名称
 财通基金-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苏豪多元均衡 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天禧东源 2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信达智稳 2号 FOF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共赢 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财通基金-张忠义-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98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毅远一年期多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财通基金毅远定增 1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财通基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 险分红-财通基金中英人寿 1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光大银行-华夏基金阳光增盈 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中泰资管 8131号 FOF 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华夏基金-中泰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锐一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 5 价值精选 期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 辰景丞价值精选 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 - - - 司浙商银行银河资本鑫 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九)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来源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根据中国信科集团出具的《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声明及承诺》,中国信科集团承诺其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全部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除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外,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GG41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6号烽火科技园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26R2TB3H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碧新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5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UBS AG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F2003EUS001
类型:QFII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住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B asel, 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90,000万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楼 5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890,667.1631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 194号世茂锦绣长江 C1地块 3号商业 1单元 1层(1)商号-3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家利)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楼 6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F43LG2K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实浩瑞(武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 194号世茂锦绣长江 C1地块 3号商业 1单元 1层(1)商号-3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UEGCD2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1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月新)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 506号 6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心 1501-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2MA7BMCP44R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丽水市丽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 460号三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225592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路云飞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号院 3号科研办公楼 6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5、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MAC8QLH54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路 32号 3-601-1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6、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74655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磊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519室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获配的 16家投资者中,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除上述投资者外,其余投资者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C5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 公司专业投资者 I
UBS AG专业投资者 I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 C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 8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 I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 C5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 I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 C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普通投资者 C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 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 I
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普通投资者 C4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银河 资本-鑫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专业投资者 I
经核查,上述 16个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经核查,除中国信科集团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上述相关各方均不通过任何其他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也不存在光迅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的交易安排 (1)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中国信科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最近一年内,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重大交易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与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除中国信科集团外,发行人与其他获配对象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未来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安排,详见公司披露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保荐代表人:张兴忠、纪平
项目协办人:谢瑶
其他项目组成员:孙佳文、方盈
联系电话:010-88085760
传真:010-88085255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40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408
经办律师:文梁娟、刘兴
联系电话:0755-82789570
传真:0755-82789577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黄埔金融大厦 4 楼
经办会计师:梁谦海、袁庆
联系电话:027-65260148
传真:027-887700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黄埔金融大厦 4 楼
经办会计师:梁谦海、袁庆
联系电话:027-65260148
传真:027-8877009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2月 2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91,478,944
中天金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986,59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8,459,295
5G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208,58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190,978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606,901
郭展冬境内自然人1,500,000
陆贵新境内自然人1,38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 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376,281
吴希龙境内自然人1,285,800
337,473,371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 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名股东情况 况,本次发行新股份登记完成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91,478,944
中天金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986,591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960,646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781,67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8,459,295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 
UBS AG境外法人8,409,703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8,086,253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7,008,08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967,099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 德基金浦江 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4,043,127 
386,181,415   
行对公司的影响 构变化 司总股本为 698,174,918 股本结构具体变化情况股;本次发 下:  
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3年 2月 20日) 本次变动增 减数量 (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24,258,0023.47%84,803,234109,061,236
673,916,91696.53%-673,916,916
698,174,918100.00%84,803,234782,978,152
本次非公开发行使公司股本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发行后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下降。本次发行前,中国信科集团通过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1.75%股份,本次发行后,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17%股份,通过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7.23%股份,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科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高端光通信器件生产建设项目以及高端光电子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在本次发行后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一步整合的计划。

(三)公司章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高管人员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

(五)业务结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同业竞争,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

(七)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将更趋稳健,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八)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2022年 1-9月/ 2022年 9月 30日2021年度/ 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9月 /2022年 9月 30日
0.70490.81250.6286
8.60887.93729.6475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年 12月 31日和 2022年 9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分别是 2021年度和 2022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年 12月 31日和 2022年 9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是 2021年度和 2022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证券代码:00228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年 4月 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的约定。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光迅科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向中国证监会已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自有资金或证监会认可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其中,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除中国信科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与批准,该等授权与批准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并符合向中国证监会已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光迅科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光迅科技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聘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审核。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光迅科技申请其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同意保荐光迅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5、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7、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1、查询地点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 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2、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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