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碳中和ETF南方 (159639):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5:07:05 中财网

原标题:碳中和ETF南方 :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1
1.1 重要提示............................................................................................................................ 1
1.2 目录.................................................................................................................................... 2
§2 基金简介..................................................................................................................................... 4
2.1 基金基本情况 .................................................................................................................... 4
2.2 基金产品说明 .................................................................................................................... 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4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5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1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8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89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8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9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9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9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9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9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9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9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9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9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9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9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9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9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1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10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1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10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10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10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10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10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10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10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105
13.2 存放地点 ...................................................................................................................... 105
13.3 查阅方式 ...................................................................................................................... 10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场内简称碳中和 ETF南方
基金主代码159639
交易代码159639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 7月 11日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977,290,171.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2年 7月 19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复制策略、替代策略及其他适当的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 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 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完全复制策略、 替代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 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 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 标。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上海 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常克川王小飞
 联系电话0755-82763888021-60637103
 电子邮箱manager@southernfund.[email protected]
  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021-60637228 
传真0755-82763889021-6063577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 厦 32-42楼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 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 厦 32-42楼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 院 1号楼 
邮政编码518017100033 
法定代表人周易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nf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如 有)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 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 7月 11日-2022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89,425,790.61
本期利润-444,780,273.2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95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1.9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9.2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79,870,507.9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92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597,419,663.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079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9.21%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64%1.47%-1.71%1.47%0.07%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19.21%1.38%-20.80%1.43%1.59%-0.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7月11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 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2022年7月11日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1998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新基金时代”的起始标志。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原股东及新增股东共同认购了本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认购完成后注册资本为 36172万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2%、厦门合泽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厦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目前,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成都、合肥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深圳前海设有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和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子公司)。

其中,南方东英是境内基金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

截至本报告期末,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 1.72万亿元,旗下管理 317只公募基金,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专户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朱恒红本基金 基金经 理2022年 7 月 11日-6年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2016年 7月加入南方基金,历任数 量化投资部助理研究员、指数投资部研 究员;2019年 7月 12日至 2020年 12 月 25日,任投资经理;2020年 12月 25 日至今,任南方策略基金经理;2021年 4月 23日至今,任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
     ETF基金经理;2021年 7月 16日至今, 任南方中证香港科技 ETF(QDII)基金 经理;2021年 11月 2日至今,任南方中 证全指医疗保健 ETF基金经理;2022年 6月 17日至今,任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 物科技 ETF(QDII)基金经理;2022年 7月 11日至今,任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 碳中和 ETF基金经理;2022年 12月 1 日至今,任南方上证科创板 50成份增强 策略 ETF基金经理。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1.3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公司基金经理薪酬由工资、奖金等构成。工资由基金经理任职的职位职级决定,重点体现员工能力和职位价值导向原则;奖金由员工的绩效贡献决定,重点体现绩效导向与差异化原则。对于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公司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产生的超额业绩报酬实施对应激励,并依据其管理产品的长期业绩与个人综合贡献情况实施分配。为贯彻激励约束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理念,鼓励长期任职,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对基金经理奖金实施递延发放;同时,为加强员工利益与持有人利益相捆绑及一致性,公司对基金经理实施了跟投购基机制,有效引导基金经理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公司每季度对旗下组合进行股票和债券的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报告期内,两两组合间单日、3日、5日时间窗口内同向交易买入溢价率均值或卖出溢价率均值显著不为 0的情况不存在,并且交易占优比也没有明显异常,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兼任相关的制度及流程,确保兼任基金经理公平对待其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通过对基金经理的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本报告期内,两两组合间各项操作、流程及事后分析均正常,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次数为12次,是由于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导致。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中证环交所碳中和指数下跌 20.80%。期间我们通过自建的指数化交易系统、日内择时交易模型、“跟踪误差归因分析系统、ETF现金流精算系统等,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指标控制在较好水平,并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流程,确保了本基金的安全运作。

我们对本基金报告期内跟踪误差归因分析如下:
(1) 大额申购赎回带来的成份股权重偏差,对此我们通过日内择时交易争取跟踪误差最小化;
(2)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指数定期的成份股调整进行了基金调仓,事前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调仓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引入多方校验机制防范风险发生,从实施结果来看,效果良好,跟踪误差控制在理想范围内;
(3) 新股上市初期波动的影响;
(4) 报告期内指数成份股(包括调出指数成份股)的长期停牌,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及基金整体仓位的微小偏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079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21%,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0.8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今年,随着我国防疫政策转变,疫情对于经济增长和供应链稳定的冲击正在逐渐消退,国内经济复苏的确定性提升。另外在国际层面,美国的通货膨胀率已经触顶,本轮美联储加息周期可能在23年上半年结束,并且有望在下半年开启降息,利好市场流动性提升。随着国内各项政策效果的持续显现,扩大内需政策协同发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冲外需走弱对出口的冲击,同时叠加去年由于疫情冲击造成的低基数,中国经济有望实现较快的增长。

经过去年市场调整后,当前碳中和板块的整体估值处于历史低位,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碳中和板块的配置价值已经凸显。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将通过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精确的数量化计算、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恪守指数化投资的宗旨,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持有人提供与之相近的收益。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判断及投资风格,借助投资本基金参与市场。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自律规则和业务发展情况,严格遵循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内的公募基金行业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要求,有效落实了2022年度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公募基金相关新法律法规。

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树立并坚守“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合规是公司生存基础、合规为先、行稳致远”的合规理念,继续致力于合规与内控机制的完善,严守底线,通过有效过程管控,将合规管理全面深度嵌入流程与业务,积极推动主动合规风控管理,持续加强业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有效保障了旗下基金及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结合新法规的实施、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积极推动监管新规落实,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制订和修订了包括《合规手册制度》《防控内幕信息及交易管理制度》《合规绩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洗钱及制裁风险名单管理规定》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规则》等一系列与监察稽核和合规内控相关的管理制度。

在进一步优化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贯彻“合规为先,行稳致远”的合规理念,提升合规文化建设效果,着力增强合规培训实效性,提升合规宣导影响力;根据《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等监管办法要求,认真梳理并优化了员工行为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员工行为规范检查、严格进行合规问责,强化全员合规、主动合规理念;对投研交易、市场销售、后台运营及人员管理等业务和相关部门开展了定期稽核、专项稽核及多项自查,通过专项稽核和合规检查工作识别问题、防范风险、推动解决,促进公司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结合内部风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结果对各类合规指标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三阶段工作,持续完善投资合规风控制度流程和系统,加强流动性指标等重要指标的监控和内幕交易防控,有效确保投研交易业务合规运作;全面履行新产品、新业务合规评估程序,保障新产品、新业务合规开展;严格审查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以及包括网络直播脚本在内的其他宣传材料合规性,不断强化销售合规风险管控,督促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各类监管组织的投教活动,提升投教质效;监督和落实客户投诉处理,重视媒体监督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反洗钱相关工作,贯彻风险为本,自评估驱动,反洗钱重点问题解决方案实现落地推进。从制度建设、系统功能建设、业务流程规范、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将反洗钱工作贯穿于公司各项业务流程,有效提升了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积极健全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及合规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全面推进合规数智化工作在更广范围应用并与合规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努力防范和管理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建立了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副总经理、督察长、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现金及债券指数投资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及运作保障部总经理等。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已实现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收益部分,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适时向投资者予以分配。

4.9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754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月 31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2年 7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南方中证上海环交 所碳中和 ETF基金 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 7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 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方中证
 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南方中证 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 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 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 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 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南方 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 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 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基 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张振波陈薇瑶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 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 3月 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7.4.7.14,232,309.12
结算备付金 1,943,709.90
存出保证金 1,536,318.98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590,811,108.27
其中:股票投资 1,590,748,595.9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62,512.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361,629.92
应收股利 3,810.87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76,472.47
资产总计 1,598,965,359.53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06,310.26
应付托管费 141,262.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6,346.0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691,778.05
负债合计 1,545,696.43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1,977,290,171.00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7.4.7.8-379,870,507.90
净资产合计 1,597,419,663.1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598,965,359.53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8079元,基金份额总额1,977,290,171.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 7月 11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 月 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438,987,170.95
1.利息收入 1,843,001.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306,329.6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1,536,672.2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4,922,586.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94,514,678.6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1494,154.8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2-
衍生工具收益7.4.7.13-239,821.80
股利收益7.4.7.149,337,759.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15-355,354,482.5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7.4.7.16-553,103.74
减:二、营业总支出 5,793,102.25
1.管理人报酬7.4.10.2.14,763,823.53
2.托管费7.4.10.2.2952,764.70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5,534.02
8.其他费用7.4.7.1770,98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44,780,273.2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44,780,273.2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4,780,273.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 7月 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3,265,290,171.00--3,265,290,171.0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288,000,000.00--379,870,507.90-1,667,870,507.90
(一)、综合收益 总额---444,780,273.20-444,780,273.20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288,000,000.00-64,909,765.30-1,223,090,234.70
其中:1.基金申购 款274,000,000.00--19,698,348.92254,301,651.08
2.基金赎 回款-1,562,000,000.00-84,608,114.22-1,477,391,885.78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1,977,290,171.00--379,870,507.901,597,419,663.1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杨小松___ ____徐超______ ____徐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59号《关于准予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265,161,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年 7月 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65,290,171.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9,171.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663号核准,本基金3,265,290,171.00份基金份额于2022年7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可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