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盛同智LOF (160805):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5:07:13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同智LOF :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0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2 存放地点 .................................................................. 69 13.3 查阅方式 .................................................................. 6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
场内简称长盛同智LOF
基金主代码1608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1月5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0,623,940.9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7年2月16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业绩能够持续优势成长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所追 求的投资目标是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 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公司成长性及 资本市场的判断,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对各类资产 采取适度灵活的资产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 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 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利宁许俊
 联系电话010-86497608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8649788895566 
传真010-86497999010-66594942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 德金融中心主楼10D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5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100818 
法定代表人高民和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 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 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99,523,300.27139,207,782.93187,157,887.99
本期利润-274,992,911.31178,156,111.89270,146,392.0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0.52080.35110.449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 利润率-53.18%24.82%45.3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37.37%32.64%55.75%
3.1.2 期末数据和 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05,496,244.31173,402,709.22117,691,361.8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0.21070.26030.20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95,127,696.67839,548,055.78686,316,990.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8931.26031.2070
3.1.3 累计期末指 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增长率134.03%273.68%181.7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4、本基金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为2007年1月5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9.20%1.43%1.37%0.84%-10.57%0.59%
过去六个月-22.81%1.64%-8.50%0.72%-14.31%0.92%
过去一年-37.37%1.64%-13.27%0.83%-24.10%0.81%
过去三年29.38%1.88%1.38%0.84%28.00%1.04%
过去五年21.99%1.63%6.65%0.84%15.34%0.79%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134.03%1.53%106.92%1.09%27.11%0.44%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选择市场认同度比较高的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作为计算的基础指数。

2、可比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根据基金在正常市场状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65%、30%、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为2007年1月5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
2022年-----
2021年3.5000147,811,138.5266,016,166.62213,827,305.14-
2020年0.504016,879,719.3511,574,223.7528,453,943.10-
合计4.0040164,690,857.8777,590,390.37242,281,248.2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亿元。长盛基金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同时可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境外 QFII基金的投资顾问。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九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 名职务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 券 从 业 年 限说明
  任职日 期离 任 日 期  
孟 棋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创新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景气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先进 制造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10 月 23日-13 年孟棋先生,硕士。曾任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光大永明 资产管理公司研究员。 2014年 5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 后担任行业研究员、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助理等。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不存在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司公平交易细则》,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是对应2019年-2021年三年的转折之年,宏观环境发生了较大转折,股票市场也随之波动加大。首先是全球通胀加剧,俄乌战争更是助推了能源通胀趋势;其次国内疫情加剧,年底加速了政策转向,经济对冲工具包基建地产等刺激力度不断加大。对应在股票市场上,先是上游资源品表现较为亮眼,基建地产等经济刺激方向也震荡向上,成长赛道则波动较大,结构性行情突出。特别是四季度行情发生了较大转折,先是医药、计算机等弱周期成长方向边际向上,其次食品饮料、社会服务等疫后复苏方向预期改变明显。

本基金坚持长期成长,坚持制造业优质资产,坚持创新驱动风格为主,年初持有的新能源等先进制造资产在前四月的成长估值快速下降过程中防御不足,在五月以后的修复行情抓住了汽车、风光储等成长弹性行业,但是在下半年特别是八月份中旬之后的行情变化中应对不足,四季度较长时间处于低位的医药、计算机、食品饮料等行业反弹速度较快,组合有所均衡调整,增加了计算机、医药、社服、食品饮料等板块个股,但力度仍嫌不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89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年将延续 2022年底以来的疫后复苏态势,全行业信心有所恢复,而政策端也将继续加大回暖力度,确保2023年全年经济任务的稳健复苏,这一复苏的态势将体现在全行业上,包括地产基建产业链以及线上及线下社会消费的方方面面。对应股票市场上,流动性环境将优于 2022年,因此基本面的整体复苏叠加流动性的宽松,导致2023年的股票指数将是恢复性的一年。而在风格上更为均衡,不仅是低估值周期及价值权重蓝筹的修复,更有新成长赛道及各种创新主题的演绎。本产品将根据产业基本面的变化和估值的合理性,坚持成长风格为主的同时,也将注意组合的均衡稳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合规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结合监管要求、市场形势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由独立于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的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并定期制作检查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合规宣导与培训,持续推动公司合规文化建设。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专业机构、内部自学、岗前培训、基金经理合规谈话、合规考试等多种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与监管文件,深化员工合规理念,提升员工合规工作技能。

2、持续完善公司制度规章体系建设。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时督促、提示业务部门进行相关制度、流程的新订、修订与完善,保证公司制度规章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报告期内,公司除完成有关制度的新订、修订工作外,还要求业务部门就制度、流程变化内容与其他相关执行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各相关部门对新订、修订内容的理解保持一致,保证制度、流程被严格执行。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防范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力度,完善发现问题与改进情况的跟踪、落实机制,保障公司运营及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部开展定期、临时专项稽核,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员工行为、信息技术等。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监管机构通报的业内问题,以及公司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合理保障公司及受托资产合规、稳健运作。

5、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新流程的合规论证工作,提供合规意见或建议,确保依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业务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5,496,244.3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110,692,987.26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216,189,231.57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468688_A0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 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其他信息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层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 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盛同 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贺 耀王海彦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43,280,289.3045,350,336.72
结算备付金 138,800.912,697,480.17
存出保证金 125,189.48100,316.91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350,327,603.79790,952,811.36
其中:股票投资 348,850,580.84790,613,222.1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477,022.95339,589.2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3,466,542.844,253,483.7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6,181.4080,703.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7,265.66
资产总计 397,354,607.72843,442,398.2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980.00-
应付赎回款 48,364.58204,026.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1,551.731,216,119.76
应付托管费 85,258.61202,686.6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305,938.10305,933.58
应付利润 428,798.09428,798.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846,019.941,536,777.64
负债合计 2,226,911.053,894,342.48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500,623,940.98666,145,346.56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105,496,244.31173,402,709.22
净资产合计 395,127,696.67839,548,055.7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97,354,607.72843,442,398.26
注: 1、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893元,基金份额总额500,623,940.98份。

2、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265,629,199.95196,141,461.42
1.利息收入 227,182.77182,108.5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227,182.77181,414.88
债券利息收 入 -693.68
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 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 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90,616,673.65156,845,090.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93,512,309.47154,299,261.52
基金投资收 益 --
债券投资收 益7.4.7.1513,593.13294,399.36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 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 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2,882,042.692,251,429.39
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 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 填列)7.4.7.20-175,469,611.0438,948,328.96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229,901.97165,933.63
减:二、营业总支出 9,363,711.3617,985,349.53
1.管理人报酬7.4.10.2.17,822,257.4310,730,939.26
2.托管费7.4.10.2.21,303,709.501,788,489.91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6.332.63
8.其他费用7.4.7.23237,738.105,465,917.73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274,992,911.31178,156,111.8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274,992,911.31178,156,111.8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4,992,911.31178,156,111.89
注: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666,145,346.56-173,402,709.22839,548,055.78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666,145,346.56-173,402,709.22839,548,055.78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65,521,405.58--278,898,953.53-444,420,359.11
(一)、 综合收 益总额---274,992,911.31-274,992,911.31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65,521,405.58--3,906,042.22-169,427,447.80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7,228,042.61--302,904.4426,925,138.17
2 .基金赎 回款-192,749,448.19--3,603,137.78-196,352,585.97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500,623,940.98--105,496,244.31395,127,696.6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568,625,629.06-117,691,361.89686,316,990.95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568,625,629.06-117,691,361.89686,316,990.95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97,519,717.50-55,711,347.33153,231,064.83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78,156,111.89178,156,111.89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97,519,717.50-91,382,540.58188,902,258.08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85,914,890.01-158,273,769.91444,188,659.92
2 .基金赎 回款-188,395,172.51--66,891,229.33-255,286,401.84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213,827,305.14-213,827,305.14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666,145,346.56-173,402,709.22839,548,055.7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60号文《关于核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月5日起,《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于2007年1月22日(“转换基准日”)的基金净值为人民币955,116,003.53元,于2007年1月23日(“转换日”)折合基金份额955,116,000.00份。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5%以上,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将不低于 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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