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泰达500增强LOF (162216):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5:07:27 中财网

原标题:泰达500增强LOF :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2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7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4 12.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5 13.2 存放地点 .................................................................. 75 13.3 查阅方式 .................................................................. 7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500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泰达500
基金主代码16221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1月6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14,780,518.4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9年12月5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中证5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 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 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力争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 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在控制与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 提下,综合利用多种量化投资模型和指数增强技术,力争获得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9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徐娇许俊
 联系电话66577766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95566 
传真010-66577666010-6659494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6100818 
法定代表人高贵鑫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mf c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 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79,487,935.1777,609,882.35111,194,498.65
本期利润-91,656,861.8265,128,598.43107,906,171.68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0.34000.21770.3484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23.92%14.24%29.19%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19.27%18.21%34.99%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187,346,834.75399,314,541.50268,806,114.10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0.87231.18130.9341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278,126,148.67542,189,742.77390,433,329.34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1.29491.60391.3568
3.1.3 累计 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36.75%69.38%43.2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92%0.99%2.53%0.97%-4.45%0.02%
过去六个月-13.57%1.07%-8.63%1.04%-4.94%0.03%
过去一年-19.27%1.31%-19.25%1.31%-0.02%0.00%
过去三年28.83%1.29%11.34%1.28%17.49%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36.75%1.27%16.46%1.26%20.29%0.0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转型之日为2019年11月6日,2019年份额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收益分配安排。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高研发创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闽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内的六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洋策略投资 部副总经 理;基金 经理2019 年 11月6日-7年北京大学理学硕士;2015 年 1 月至 2015年4月就职于九坤投资(北京)有限 公司,2015年5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于金融工程部,先后担任 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策 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担任策略 投资部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具备7年证 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李婷 婷基金经理 助理2019 年 5 月29日-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硕士研究生。2017 年7月至今李婷婷女士任职于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策略投资部助理研 究员、研究员,现任基金经理。具备5年 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核签署后存档备查。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未发现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整体分析评估,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如发现疑似异常交易情况,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该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是权益市场充满波折与考验的一年,受疫情冲击,美联储开启加息周期并因通胀难控造成节奏超预期,俄乌冲突持续激化带来的世界范围的低风险偏好,以及北向资金持续净流出对低活跃度市场的负面影响,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权益资产全年维度的下行。在交易情绪低迷,缺乏增量资金流入,参与者存量博弈的环境下,风格特征偏向于防御,低估值、高分红、低波动等风格相对占优,而以高成长、高盈利、业绩超预期等为特征的景气赛道除二季度反弹期间外均处于承压状态,也显示了资金对于经济预期与景气持续性的悲观态度。二十大之后随着稳增长政策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三支箭”政策相继出台,疫情管控政策逐步优化放松,在大安全、数字经济、地产产业链、消费与出行等领域出现了积极的资金参与,也带动市场从10月底的阶段性底部企稳回升。

本基金在操作中恪守基金合同,采用指数增强策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及其他风险属性。使用量化选股手段,挑选盈利质量高、盈利增速稳定、估值合理的中盘绩优股票。选股风格偏向长期基本面,较好的控制了持仓换手率与交易成本。持仓结构分散以控制个股风险,仓位保持合理设备及新能源、电子的配置。

基于基金合同与投资观点,本基金在选股策略上倾向于选择盈利质量高、公司治理规范、估值合理、有长期业绩成长能力的股票。在严格控制行业与风格暴露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定的选股超额收益。在持仓上选择不过分暴露个股相对权重,分散投资以期平衡组合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94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2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2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宏观环境、政策、经济预期、增量资金等因素均在可见的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防疫政策优化调整,春节出游与消费数据回暖,社会生产与生活或将以较快的速度恢复至相对正常的状态;美联储加息进入尾声及外资对中国经济的乐观预期驱动北向资金转向净流入;权益市场赚钱效应回升或能吸引险资、理财、私募等当前权益仓位较低的绝对收益资金回流,同时改善公募基金申购与新发状况,带来新的资金增量。经历了一年左右的价值风格后,在经济成功企稳复苏且流动性合理充裕的条件下,2023年成长风格料将重新占据主导。从增量资金维度看机构定价权若加大,市值风格优势将偏向于中大盘。而行情回暖市场普涨背景下结构分化不明显,适合配置沪深 300、中证 500 等中大盘宽基指数,或者高盈利质量的消费类指数。行业层面看好大安全主线,包括高端制造、数字经济、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等领域,同时也看好消费、医药、金融等板块估值与盈利修复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督检查。

同时,公司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与权限;在证券投资交易前由研究部门建立可供投资的基础库并定期进行全面维护更新和适时对个股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多级投资交易预警系统,并把禁选股票排除在交易系统之外;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引入外方股东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及流程,监控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状况和风险程度;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外部监管部门。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研究部、策略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利润分配安排。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170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 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达宏利中 证500指数增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泰达宏利中 证500指数增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 理层计划清算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终止运营或 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 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泰达宏利 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泰达宏 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魏佳亮顾俊懿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 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3,049,524.2830,860,458.55
结算备付金 996,101.373,242,333.48
存出保证金 90,372.94117,636.27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74,736,850.49510,396,171.18
其中:股票投资 260,792,148.87510,396,171.1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3,944,70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214,633.5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66,237.95527,636.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4,315.29
资产总计 279,453,720.59545,148,551.7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351.49
应付赎回款 23,647.07601,906.9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1,790.24458,032.79
应付托管费 50,358.0391,606.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1,001,776.581,806,911.19
负债合计 1,327,571.922,958,808.95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90,779,313.92142,875,201.27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187,346,834.75399,314,541.50
净资产合计 278,126,148.67542,189,742.7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79,453,720.59545,148,551.72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949元,基金份额总额214,780,518.4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86,597,646.3279,933,112.05
1.利息收入 65,746.85216,457.7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65,746.85121,062.66
债券利息收入 -95,395.0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74,740,516.1591,874,140.4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80,894,214.9987,066,594.1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276,195.306,24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5,877,503.544,801,306.2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12,168,926.65-12,481,283.92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246,049.63323,797.78
减:二、营业总支出 5,059,215.5014,804,513.62
1.管理人报酬7.4.10.2.13,853,174.004,574,842.08
2.托管费7.4.10.2.2770,634.87914,968.44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23,900.7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23,900.73-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411,505.909,314,703.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91,656,861.8265,128,598.4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91,656,861.8265,128,598.4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1,656,861.8265,128,598.43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42,875,201.27-399,314,541.50542,189,742.77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42,875,201.27-399,314,541.50542,189,742.77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52,095,887.35--211,967,706.75-264,063,594.1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91,656,861.82-91,656,861.82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52,095,887.35--120,310,844.93-172,406,732.28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56,542,019.90-131,545,524.85188,087,544.75
2 .基金赎 回款-108,637,907.25--251,856,369.78-360,494,277.03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90,779,313.92-187,346,834.75278,126,148.6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21,627,215.24-268,806,114.10390,433,329.34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21,627,215.24-268,806,114.10390,433,329.34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1,247,986.03-130,508,427.40151,756,413.43
(一)、 综合收 益总额--65,128,598.4365,128,598.43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21,247,986.03-65,379,828.9786,627,815.00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00,853,182.28-273,483,150.18374,336,332.46
2 .基金赎 回款-79,605,196.25--208,103,321.21-287,708,517.46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42,875,201.27-399,314,541.50542,189,742.7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贵鑫 王泉 石楠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公告》,原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定于2019年11月6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2019年11月6日起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776号核准,本基金5,381,032.00份基金份额于2019年12月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组合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组合中投资于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分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