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大湾区LOF (167302): 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5:07:29 中财网

原标题:大湾区LOF : 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基金财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8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3.2 存放地点 .................................................................. 66 13.3 查阅方式 .................................................................. 6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方正富邦沪深港通大湾区综指(LOF)
场内简称大湾区LOF
基金主代码1673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239,304.6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1月6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 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 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组合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替代性策略即对于 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 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对个别成份股足够数量的投资时,基金管 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方式 进行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蒋金强王小飞
 联系电话010-57303988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021-60637228
传真010-57303718021-60635778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 5号楼11层(11)1101内02-11 单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 5号楼11层02-11房间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101100033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ounder ff.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1,266,513.80856,602.9216,041,506.89
本期利润-1,425,723.37-1,254,484.478,556,547.53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0.1673-0.16380.1371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18.60%-13.97%13.51%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14.29%-13.98%18.48%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731,318.07373,705.332,179,258.06
期末可供分-0.10100.04890.2193
配基金份额 利润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6,507,986.548,015,733.6912,118,047.64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0.89901.04891.2193
3.1.3 累计 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10.10%4.89%21.9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12%1.69%11.91%1.64%-0.79%0.05%
过去六个月-6.47%1.36%-6.63%1.32%0.16%0.04%
过去一年-14.29%1.48%-13.89%1.45%-0.40%0.03%
过去三年-12.64%1.30%-11.61%1.27%-1.03%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0.10%1.25%-5.00%1.24%-5.10%0.01%
注: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沪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收益率×95%+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26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往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1】1038号)于2011年7月8日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 6.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 66.7%;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33.3%。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42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方正富邦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方正富邦天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禾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ESG主题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汇福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策略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泰利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鑫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鸿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方正富邦鑫诚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多个私募资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吴昊数量投 资部总 经理兼 本基金 基金经 理2019年 9 月26日-8年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硕士,清华 大学经管学院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数量投资部任副总裁;2018年 4月加 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 决会委员、董事总经理、数量投资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2018年 6月至报告期末,任方 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变更为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年11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 富邦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4 月,任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1月至 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深证 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方正 富邦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5月至 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至2022 年3月,任方正富邦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月至报 告期末,任方正富邦天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月至报 告期末,任方正富邦天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至2021 年4月,任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 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 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 经理。2019年11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 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20年1月至2021 年4月,任方正富邦天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9月至2021 年 12月,任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0月至报告期 末,任方正富邦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11 月,任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1月至报告期 末,任方正富邦ESG主题投资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8月至报告期 末,任方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 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于润 泽本基金 基金经 理2022年 3 月28日-4年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工 程专业,硕士毕业于纽约大学金融工程专 业。曾就职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 担任研究员,2019年 9月加入方正富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指数投资部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2022年 3月至报告期末于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担 任基金经理。2022年 3月至报告期末,任 方正富邦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2 年3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深证1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方 正富邦中证科创创业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医药及医疗器 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 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张超 梁原基金 基金经 理(已 离任)2021年 2 月2日2022年 3 月28日9年本科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毕业于中 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2013年7 月至2019年4月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职,历任职位为量化分析师助理、量化分 析师、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2019年4 月至2019年6月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产品经理;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 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 任基金经理助理。2019年11月至 2019年 12月,任拟任基金经理。2019年 12月至 2022年3月,任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 任方正富邦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2月至2022 年3月,任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 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方正富邦深 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11月至 2022 年3月,任方正富邦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3月至2022年3月,任方正富邦中 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张超梁已于2022 年3月离职。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为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公平交易的原则与内容,研究支持、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报告、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及规范。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制度建立科学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公平交易分析体系,并通过加强交易执行环节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根据恒生电子投资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出具公司不同组合间的公平交易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使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2年,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层出不穷,对证券市场形成了持续的冲击。2月底俄乌冲突爆发,造成国际局势和地缘政治紧张,大宗商品价格大涨,也对全球产业链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与此同时,通胀高压下美联储在2022年开启了加速加息模式,由此形成中美利差倒挂、美元指数大幅攀升汇率承压。国内方面,疫情持续扰动经济生活,三季度后部分地区的房地产断贷断供事件也持续发酵,这些因素或多或少对市场构成了负面冲击。展望后市,压制市场的多重因素或将在2023年迎来拐点,随着疫情对于经济活动影响的减弱,A股盈利增速有望见底回升,当前市场整体估值处在低位,预计市场将有整体性机会。港股市场在2022年经历了比较大的波动,四季度触底反弹,目前港股估值水平仍有较高的配置价值,随着疫情放开对经济复苏的推进、港股流动性改善及盈利端恢复后,港股市场有望持续修复。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覆盖于香港和/或中国内地上市、并主要在粤港澳大湾区 (大湾区)营运的公司。大湾区包括九个城市和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惠州和江门。

该指数由250只成份股公司构成,选股范围为具有互联互通交易资格且主要在九市二区营运的港股及A股公司,以综合反映大湾区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

基金运作层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严守基金合同认真对待投资者申购、赎回以及成分股调整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99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2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8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年宏观经济有望迎来拐点,随着疫情对于经济活动影响的减弱,稳增长政策预计会陆续落地,宏观经济压力预期有所释放。海外来看,随着美国通胀数据的进一步回落,以及经济衰退风险的逐步显现,美联储政策转向可能早于预期,外部流动性环境对风险资产将逐步从压制转向利好。从估值性价比来看,权益资产无论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A股估值均具有吸引力,我们认为当前位置机会大于风险。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坚持做好合规风险的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基金加强风险把控,规范运营。

2.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监察等工作方法,加强了对基金日常业务的合规审核和合规监测,并加强了对重要业务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

3.根据监管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不断推动公司各部门更新与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制定、颁布和更新一系列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全面、合法、合规。

4.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与宣传,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分红。

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形。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止到报告期末,本基金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本基金管理人拟定的解决方案为持续营销,已将解决方案上报证监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德师报(审)字(23)第P0006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全体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 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 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方正富邦恒 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 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 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方正富邦恒生沪深 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 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方正富邦恒 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 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刘微杨婧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30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403,269.66506,146.77
结算备付金 408.52165.84
存出保证金 1,346.33418.90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6,215,915.797,563,353.51
其中:股票投资 6,215,915.797,563,353.5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249.14963.46
应收申购款 4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58.65
资产总计 6,621,239.398,071,107.13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0.700.83
应付赎回款 66,911.867,988.99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82.435,098.15
应付托管费 836.481,019.6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41,321.3841,265.85
负债合计 113,252.8555,373.44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7,239,304.617,642,028.36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731,318.07373,705.33
净资产合计 6,507,986.548,015,733.6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621,239.398,071,107.13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990元,基金份额总额7,239,304.6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252,000.60-982,730.50
1.利息收入 3,920.673,297.1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3,920.673,297.1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104,744.151,116,755.9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278,320.10961,153.9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199.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173,376.74155,602.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7.4.7.20-159,209.57-2,111,087.39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8,032.458,303.86
减:二、营业总支出 173,722.77271,753.97
1.管理人报酬7.4.10.2.157,248.0467,861.30
2.托管费7.4.10.2.211,449.6313,572.26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105,025.10190,320.4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 -”号填列) -1,425,723.37-1,254,484.4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425,723.37-1,254,484.4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25,723.37-1,254,484.4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7,642,028.36-373,705.338,015,733.69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7,642,028.36-373,705.338,015,733.69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402,723.75--1,105,023.40-1,507,747.15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425,723.37-1,425,723.37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402,723.75-320,699.97-82,023.78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7,156,244.72--757,479.906,398,764.82
2 .基金赎 回款-7,558,968.47-1,078,179.87-6,480,788.60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7,239,304.61--731,318.076,507,986.5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9,938,789.58-2,179,258.0612,118,047.64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9,938,789.58-2,179,258.0612,118,047.64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296,761.22--1,805,552.73-4,102,313.95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254,484.47-1,254,484.47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2,296,761.22--551,068.26-2,847,829.48
其中:1.6,846,599.30-1,506,469.968,353,069.26
基金申 购款    
2 .基金赎 回款-9,143,360.52--2,057,538.22-11,200,898.74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7,642,028.36-373,705.338,015,733.6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第128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公开发行,由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间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303,589,462.43元,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折算基金份额的利息为人民币 152,428.83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303,741,891.26元,折合303,741,891.26份基金份额。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9)第00471号验资报告。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2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862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6,893,548.00份基金份额于2020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出现超过连续 60 个工作日(2020 年 7月 7日- 2022年 12 月 31 日)基金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解决方案报告》并积极执行前述报告中的解决方案,并未计划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故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