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泰达聚利债券LOF (162215):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5:19:29 中财网

原标题:泰达聚利债券LOF :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2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3.2 存放地点 .................................................................. 60 13.3 查阅方式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泰达聚利
基金主代码162215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5月14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3,382,227.6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6年5月25日
注:合同生效日指转型起始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从利率、信用等角度深入挖掘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流 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创造稳健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 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徐娇许俊
 联系电话66577766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95566 
传真010-66577666010-6659494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 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6100818 
法定代表人高贵鑫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mfc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 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349,423.842,209,345.173,907,664.89
本期利润-1,371,364.231,087,424.333,136,891.58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0.04330.03630.0903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3.50%2.94%7.79%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3.33%2.77%8.39%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24,347,647.0317,589,172.4318,225,546.57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0.56120.60370.5696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52,869,891.8836,743,732.0839,262,579.06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1.2191.2611.227
3.1.3 累计 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21.90%26.10%22.7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等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77%0.18%-2.06%0.08%0.29%0.10%
过去六个月-2.09%0.16%-1.66%0.07%-0.43%0.09%
过去一年-3.33%0.22%-1.25%0.05%-2.08%0.17%
过去三年7.69%0.55%-1.10%0.05%8.79%0.50%
过去五年17.44%0.54%2.60%0.05%14.84%0.4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1.90%0.49%-11.20%0.07%33.10%0.4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集中投资于高收益信用债及国债,因此选取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作为基准。上述两个指数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市场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其样本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具有较高一致性,能够比较贴切的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根据在信用市场处于中性情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赋予复合基准中两个指数以90%和10%的权重,可以较为公允的衡量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的一级托管人,作为指数发布主体具有绝对权威性。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同时,这两个指数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广大投资者所认同,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收益分配安排。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悠然养老目标日期2025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景气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闽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期2030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内的六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宇 璐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1 年 11 月 11 日-6年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银行货币学硕士研究 生。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大 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组长; 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安邦保 险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信用评审经理;2016 年3月至2021年3月任职于建信养老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21年 4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职于固定收益部,曾任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基金经理。具备 6 年证券从业经验,6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向管理层报告。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事后从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溢价率和风格相似的基金的业绩等方面,对报告期内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本报告期内,交易指令多为指令下达人管理的多只资产组合同时下发,无明显的非公平交易指令;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场内交易的溢价率在剔除交易时间差异、交易数量悬殊、市场波动剧烈等因素后,处于正常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业绩由于投资策略、管理风格、业绩基准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不公平对待不同组合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异常交易制度的执行和控制工作进行稽核。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宏观基本面角度看,回顾2022年的主线围绕着疫情和地产的逻辑展开,国内复苏的道路也是一波三折。一季度受到海外俄乌冲突影响,权益类资产加速下行。二季度以来,弱现实叠加强预期,国内经济增长修复也较为缓慢。三季度开始,国内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加之房地产行业海外加息风险进一步释放。11月以后,由于市场利率抬升,叠加地产“三支箭”的陆续出台,理财居民端的负反馈效应,导致债券市场收益率出现大幅调整,短期品种调整幅度大于中长久期品种,信用品种调整幅度大于利率品种。

本组合主要以短久期信用债作为底仓,以信用挖掘票息策略为主,同时通过灵活配置可转债以增厚组合收益,小仓位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操作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1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预计基本面环比呈现前低后高走势。地产的投资与销售是关键,预计上半年基建等稳增长效果陆续显现,受全球宏观经济影响出口下行压力较大,消费数据逐步复苏。下半年,乐观预期下走出疫情后生产供应恢复稳定,出口供需稳定而下行趋势缓和,消费得到实质恢复。

通胀上半年压力不明显,下半年随需求恢复、前期货币因素推动而压力显现。货币政策方面,上半年维持宽松,仍是以市场利率一定程度低于政策利率的方式;下半年预计市场利率会明显靠近政策利率,流动性由宽松状态走向中性。财政政策方面,预算内将继续积极发力,预计实际赤字率或低于2022年。地方隐债原则仍不动摇,预计政策性金融工具和结构性信贷仍将发力,但力度不确定性大。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督检查。

同时,公司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与权限;在证券投资交易前由研究部门建立可供投资的基础库并定期进行全面维护更新和适时对个股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信息技术建立多级投资交易预警系统,并把禁选股票排除在交易系统之外;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引入外方股东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指标及流程,监控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状况和风险程度;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研究部、策略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目前无其他利润分配安排。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200人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166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 称“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基金 2022 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 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达宏利聚 利债券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泰达宏利聚 利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泰达宏利 聚利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泰达宏利聚利债 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魏佳亮顾俊懿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 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92,986.5090,041.38
结算备付金 17,382.06142,390.00
存出保证金 862.284,929.28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44,106,181.4245,370,349.6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4,106,181.4245,370,349.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10,007,527.40-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192,311.0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60.9349.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297,187.54
资产总计 54,417,711.6745,904,947.7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00,265.239,000,000.00
应付清算款 201,899.73-
应付赎回款 -14,661.8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427.1021,902.68
应付托管费 7,264.886,257.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73,320.3574,729.3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39,642.5043,663.90
负债合计 1,547,819.799,161,215.68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28,522,244.8519,154,559.65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24,347,647.0317,589,172.43
净资产合计 52,869,891.8836,743,732.0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4,417,711.6745,904,947.76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19元,基金份额总额43,382,227.6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815,309.711,650,227.94
1.利息收入 28,295.49748,228.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0,705.765,688.24
债券利息收入 -739,677.9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17,589.732,862.25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71,993.592,023,172.8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08,950.591,216,801.7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280,944.18781,506.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24,864.5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1,021,940.39-1,121,920.84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6,341.60747.45
减:二、营业总支出 556,054.52562,803.61
1.管理人报酬7.4.10.2.1276,431.90259,252.65
2.托管费7.4.10.2.278,980.5874,072.13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125,478.4358,548.7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125,478.4358,548.73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3,503.08575.75
8.其他费用7.4.7.2371,660.53170,354.3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 -”号填列) -1,371,364.231,087,424.3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371,364.231,087,424.3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71,364.231,087,424.33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9,154,559.65-17,589,172.4336,743,732.08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9,154,559.65-17,589,172.4336,743,732.08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9,367,685.20-6,758,474.6016,126,159.8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371,364.23-1,371,364.23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9,367,685.20-8,129,838.8317,497,524.03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3,755,113.12-20,783,735.6144,538,848.73
2 .基金赎 回款-14,387,427.92--12,653,896.78-27,041,324.70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8,522,244.85-24,347,647.0352,869,891.8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1,037,032.49-18,225,546.5739,262,579.06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1,037,032.49-18,225,546.5739,262,579.06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882,472.84--636,374.14-2,518,846.98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087,424.331,087,424.33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882,472.84--1,723,798.47-3,606,271.31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894,993.82-821,860.391,716,854.21
2 .基金赎 回款-2,777,466.66--2,545,658.86-5,323,125.52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9,154,559.65-17,589,172.4336,743,732.0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转型而来。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原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更名为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于转换前的基金资产净值为2,406,935,014.91元,已于2016年5月13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折合为2,406,935,014.91份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总份额按照7:3的比例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A”)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聚利B”)。于转换日(即2016年5月13日),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2,406,935,014.91元,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转换为2,406,935,014.91份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其中,聚利 A 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355,349,958.68 元,转换为 1,355,349,958.68 份本基金份额;聚利 B 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051,585,056.23元,转换为1,051,585,056.23份本基金份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6]第31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场内交易总份额为2,074,449,884.00份,于2016年5月2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交易代码:162215)。

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转换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封闭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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