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光伏龙头ETF (159609): 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8:17:41 中财网

原标题:光伏龙头ETF : 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6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6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2 存放地点 .................................................................. 57 13.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ETF
场内简称光伏龙头ETF
基金主代码159609
前端交易代码159609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6月16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48,903,414.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2年7月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获取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 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条件下,构建指数化的投资组 合。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光伏产业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 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 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薛香邓来承
 联系电话021-23212888021-231854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95553 
传真021-23212985021-2318770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 江大道5189号地下1层、地上1 层至地上4层、地上6层至地上7 层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89号 S2座1-7层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 通外滩金融广场 
邮政编码200127200011 

法定代表人谢伟周杰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py -ax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7,485,015.28
本期利润-41,928,787.9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49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6.3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0.1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70,179,305.1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01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78,724,108.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989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0.11%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5、本基金《基金合同》2022年6月16日生效,至报告期末,合同成立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7.08%2.12%-6.85%2.17%-0.23%-0.05%
过去六个月-20.15%2.14%-18.85%2.22%-1.30%-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0.11%2.05%-8.43%2.25%-11.68 %-0.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 未满1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建仓期结束 时符合相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6月16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S.A. 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101只基金,即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港股通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勤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晖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熙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浦银安盛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嘉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华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和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浦银安盛中债3-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毅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ESG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均衡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嘉和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浦银安盛中证ESG 12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裕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证券公司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游戏及文化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颐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浦银安盛盛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基金(FOF)、浦银安盛安弘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浦银安盛普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兴耀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鑫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普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当前公司顺利完成上交所金桥机房搬迁,新职场大楼信息技术相关系统建设,结合合肥异地灾备中心,初步形成两地三中心的布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系统建设,这些系统由公司信息技术部主导并聘请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系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XBRL系统、反洗钱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近年,公司信息技术部以自主开发平台为基础,构建了数字化运营平台、大数据开发平台、创新研发平台、移动平台等业务应用平台,初步创建了公司自研团队。除上述情况外,我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高钢 杰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2022年 6 月16日-12年高钢杰先生,中国科学院天体物理博士。 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在上海东证期 货研究所、国泰君安期货研究所担任量化投 资研究员。2014年3月至2018年10月在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贵金属业务部工作,历任 产品研发经理、代客交易经理。2018年 10 月加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 ETF业务筹备工作。2019年3月起担任浦银 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6月起担任 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0年 7月起担任浦银安盛 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0年9月起担任浦银安盛MSCI 中国 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7月起担任浦 银安盛中证ESG 12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9月起 担任浦银安盛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11月起担任浦银安盛中证证券公司3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12月起浦银安盛创业板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浦银安盛 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 3月起担 任浦银安盛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 3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 4月起担任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 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 6月起担任浦银安盛中 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制定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并进行了多次修订。现行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分为总则、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公平交易监控与实施效果评估、公平交易的报告和信息披露、隔离及保密、附则等六部分。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从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实施、监控与评估、报告与披露等各个环节,预防和发现可能违反公平交易的异常情况,并予以及时纠正与改进。

管理人用于公平交易控制方法包括:
- 公司建立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 相对所有组合建立并使用统一的、系统化的研究平台;
- 明确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三级授权体系; - 要求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组合下达投资指令应尽量“同时同价”; -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 执行投资交易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 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严格依照制度和程序规范进行,并对该分配过程进行监控;
- 定期对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类似的投资组合的业绩表现进行分析、归因和评估; - 对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10日内)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如发现有涉嫌不公平的交易,投资组合经理及交易主管对该情况需提供详细的原因说明,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汇报。同时改进公平交易管理方法及流程。

- 其他能够防范公平交易异常情况的有效方式。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并健全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基金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支持。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公司严格控制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批同意,不得进行。从事后监控角度上,定期对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10日)的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季度公平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归档保存。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本基金与旗下其他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在美联储强烈的加息周期、突发的俄乌地缘冲突以及超预期的新冠疫情影响下,A股市场全年震荡下行。市场对政策层面阶段性存在较强的稳增长预期,但受限于客观条件,实际经济增速低于预期。在整体下行趋势中,指数层面有两次较大的反弹行情,分别从4月底到7月初、10月底到年底,是年内较好的阶段性投资机会。其中,4月底的反弹主要是疫情影响预期好转以及政策支持影响,市场从极度悲观中的修复;而10月底以来的反弹,则是市场对地产政策调整、防疫政策优化以及经济复苏预期的反应。2022年市场整体波动较大,市场分化明显,行业轮动较快,投资难度较高。报告期内,我们根据指数定期成份股调整进行了基金调仓,事前制定了详细的调仓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严控风险与跟踪偏离度,平稳完成基金持仓调整。报告期内,本基金保持较低的跟踪误差,较好地实现了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跟踪误差来源主要包含成分股调整、基金申赎和股票停牌等。

在投资策略方面,作为投资于中证光伏产业指数成份股的被动型投资产品,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严格控制每日基金净值与业绩基准波动的偏差,使基金回报紧密跟踪目标指数的收益,降低跟踪偏离度。本基金以获取沪深两市光伏产业上、中、下游50只较具代表性的上市证券整体收益为宗旨,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条件下,构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ETF基金份额净值为0.798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4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国内经济复苏的确定性较高,市场也存在低位反弹的投资机会。随着疫情政策的优化调整,叠加扩内需政策的支持,消费端复苏可期,实体企业对经济复苏的信心较强,预计全年GDP增速在2022年低基数的基础上有较高的抬升。对于资本市场而言,2023年A股有望震荡上行,上行高度取决于经济复苏强度、政策力度以及欧美经济体衰退的程度。此外,科技自主、能源转型以及高质量发展等方向可能存在较好的结构性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强化风险及合规管理,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规范,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以来,公司进一步强化合规风险底线意识,塑造良好的合规风控文化,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规风控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平稳地高质量发展,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制度流程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全面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公司各项合规风控审计管理方面总体上得到了良好的控制,各项控制措施切实而有效,年内未发生重大违规及重大风险事件。

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管理层的支持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合规风控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计划,以及公司的特点和现状,扎扎实实地开展。2022年,合规风控工作内容涵盖了制度内控、法律合规、信息披露、反洗钱、风险监控、绩效评估、内部审计等工作。

法律合规方面,新规落实、法律事务、合规审核、合规培训、合规检查、信息披露、反洗钱、客户投诉处理等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公司各项合规记录良好,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风险管理方面,对投资合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和创新产品/业务风险等均建立了完善的二层风险监控机制,平时注重加强对基金经理的培训,提升前台人员风险意识,同时进一步开发并优化量化风险评估模型,前置化风险预警能力,智能化分析各项风险并向投研人员提供线上支持,努力提升风险化解及处置能力。

审计方面,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法规要求的常规审计项目和根据风险导向开展的重要业务领域的专项审计项目,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重要的外部审计工作,另外还协调公司各业务部门接受了股东方浦发银行对公司开展的后续审计工作。今后将继续秉持以风险为导向的重点业务领域专项审计,同时兼顾对公司所有业务循环的审计覆盖面。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产品估值条线分管领导、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产品估值部负责人以及所涉及投资品种的投研部门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投资部、研究部、权益专户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部、信用研究部等)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参与或决定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三方协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5767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ETF基金”)的财 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6 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 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ETF基金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6月16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 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浦银安盛中 证光伏产业ET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ET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浦银安盛中 证光伏产业ET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 理层计划清算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ETF基金、终止运营或 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ETF基金 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浦银安盛 中证光伏产业ET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浦银安 盛中证光伏产业ETF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赵钰沈俐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6,452,149.20
结算备付金 520,271.85
存出保证金 849,175.36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73,670,624.66
其中:股票投资 273,670,624.6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2,454,647.3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283,946,868.4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4,642,351.84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0,270.50
应付托管费 26,054.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424,083.11
负债合计 5,222,759.56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348,903,414.00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70,179,305.11
净资产合计 278,724,108.8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83,946,868.45
注:1.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989元,基金份额总额348,903,414.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2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6月16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0,925,055.73
1.利息收入 502,728.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502,728.6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982,001.0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6,105,692.7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123,691.6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20-24,443,772.7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21-1,002,010.62
减:二、营业总支出 1,003,732.25
1.管理人报酬7.4.10.2.1684,630.48
2.托管费7.4.10.2.2136,926.11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182,175.6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41,928,787.9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928,787.9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1,928,787.9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本报告期:2022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439,903,414.00--439,903,414.00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91,000,000.00--70,179,305.11-161,179,305.11
(一)、 综合收 益总额---41,928,787.98-41,928,787.98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91,000,000.00--28,250,517.13-119,250,517.13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632,000,000.00--66,190,826.18565,809,173.82
2-723,000,000.00-37,940,309.05-685,059,690.95
.基金赎 回款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348,903,414.00--70,179,305.11278,724,108.8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81号《关于准予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39,883,57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6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39,903,414.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9,844.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626号核准,本基金439,903,414.00份基金份额于2022年7月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光伏产业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浦银安盛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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