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信诚300LOF (165515): 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信诚300LOF : 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0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1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6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6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6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6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7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7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7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7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73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7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73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7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7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75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7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7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76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7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76 §11 重大事件揭示 ............................................................... 7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7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7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7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7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7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7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7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8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8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83 13.2 存放地点 ............................................................... 83 13.3 查阅方式 ............................................................... 8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LOF)A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LOF)A 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LOF)C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无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运作中基金为75只,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嘉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中信保诚嘉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裕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安鑫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润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丰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信保诚弘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及内部审计人员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研究分析方面,公司通过统一的研究平台发布研究成果,并构建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风格维度库等,确保所有投资经理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端,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同向交易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同时,公司每个季度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反向交易以及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进行统计分析,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本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对旗下所有产品的交易价格、产品投资杠杆、集中度、反向交易等进行控制,事后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相关情况由投资经理出具情况说明后签字确认。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公司旗下管理的其它产品之间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未发生主动投资杠杆超标情况。对于债券交易价格监控结果,每日、每周对现券、回购交易价格偏离及回购投资情况按照要求进行统计,并对需要上报的情况按时进行上报。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2年,中国整体经济增长速度略有减速。上半年各地经济增速下滑,下半年则逐步恢复,景气度至年末呈上升态势。周期行业在2022年表现较强。煤炭行业涨幅超过10%,而同期沪深300指数跌幅超过20%。电子板块在2022年表现较为疲软,其次为钢铁和金融行业。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正处于关键性的时刻,整体上同时承受了国内外的不稳定因素的压力,但表现仍然较为稳定,体现出中国经济强抗压的能力。未来预计在科技板块的投入可能会持续增加,补上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不足的短板,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可能也将逐步增加。 从国内政策的角度来看,主线稳增长的政策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但由于经济确实受到国内外局势变化的影响,对环保方面的诉求或可能降低,中短期内政策支持力度会有所下降。经济方面,我们预计中国年GDP增速可能维持在5%-5.5%左右。发展方面,对增长的要求可能会由追求增速转化为追求质量。增长逻辑的变化可能会有两个结果:一是行业政策的作用在明年会明显放大,传统货币政策重要性下降;二是带动国内产能周期和金融周期向上。 海外局势在2022年四季度已开始有所缓和。博弈关键点集中在能源价格,而欧洲高能源价格压力已有很大程度的缓解。全球经济逐步复苏预期上升。 策略角度来看,国内复工复产稳步进行,出口数据有所下降。但短期不需要太担心经济的状况。 长期来看银行有低估值机会,同时基本面没有太大扰动,具有配置价值。证券投资收益上升,利好观,当下估值已反映未来几年相对悲观的盈利预期,处于超跌状态,长期来看也具有配置价值。金融板块可关注盈利能力高,估值低的龙头企业。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严格控制与指数跟踪偏离的基础上,利用数量化方法构建投资组合进行指数化投资,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同时,积极参与网下新股申购,争取提高基金净值。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LOF)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58%;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LOF)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5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总体来说我们关注估值处于合理区间的行业龙头。国产替代仍然是未来投资的主线。 绿色投资是长周期值得关注的主题,中短期内估值过高,需注意下行风险。因此我们持续关注消费、医药以及电子科技对股市的带动作用,同时会关注低估值行业的中短期回暖。对于科创板以及未来创业板的改革抱有正向预期,未来将关注在科创板及创业板上市的科技龙头企业。对于周期性板块的短期行情持谨慎态度。海外市场整体上已进入加息通道,而目前国内仍然保持着宽松的节奏。我们认为货币的宽松可以为我们在短时间内争取复苏经济的机会,但中长期仍然会回到紧缩的货币政策。 我们坚持以“价值”作为投资,看好未来在各行业聚集效用,做价值股的长期投资。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和落实行业法规及监管要求,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继续致力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加强业务风险控制与防范,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对产品合同及各类法律文书进行审核;对基金募集、投资过程进行合规检查与提示,规范公司运作与所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运作过程中的关联交易,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股东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完成各项法定信息披露工作及文档合规检查;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外部审计、检查的配合协调工作;开展合规培训、法规咨询、更新法规汇编;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完成各项反洗钱工作,贯彻落实反洗钱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完成向监管部门的各项数据报送工作等。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置了估值决策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适当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定期进行评估,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权益投资负责人、固定收益投资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管理人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认为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决策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估值相关数据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72号文)和《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242号文)批准,由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2年2月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0,308,688.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和《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本基金于2020年12月31日终止分级运作,《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信诚沪深300A份额和信诚沪深300B份额办理向场内信诚沪深300份额折算。于2021年1月1日,《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名称由“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取消分级机制,基金规模为246,216,047.7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08月26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21年08月26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转融通。(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