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厦门安居 (508058):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3:59:03 中财网

原标题:厦门安居 :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基金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不构成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真实市场价值和变现价格的承诺。评估报告中计算评估值所采用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金额,也不构成对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的承诺。

本报告期自2022年8月22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6 2.1 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 6 2.2 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 7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8 2.4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 .................................... 8 2.5 信息披露方式 ................................................................ 9 2.6 其他相关资料 ................................................................ 9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 10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0 3.2 其他财务指标 ............................................................... 10 3.3 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 10 3.4 报告期内基金及资产支持证券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 11 §4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 12 4.1 对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情况的整体说明 ............................... 12 4.2 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情况 ................................................... 12 4.3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 ............................................... 14 4.4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相关通用指标信息 ........................................... 15 4.5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 15 4.6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 16 4.7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情况 ....................................................... 16 4.8 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 ................................. 16 4.9 基础设施项目相关保险的情况 ................................................. 17 4.10 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展望的说明 ............................................ 17 4.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7 §5 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 18 5.1 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 ................................................. 18 5.2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18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18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18 5.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18 5.6 报告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8 5.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19 5.8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9 5.9 报告期内基金资产重大减值计提情况的说明 ..................................... 19 §6 管理人报告 .................................................................. 20 6.1 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 20 6.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22 6.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 22 6.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情况的说明 ..................................... 24 6.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24 6.7 管理人对关联交易及相关利益冲突的防范措施 ................................... 26 6.8 管理人内部关于本基金的监察稽核情况 ......................................... 26 6.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说明 ....................... 27 §7 托管人报告 .................................................................. 28 7.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28 7.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收益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28 7.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 28 §8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报告 ...................................................... 29 8.1 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遵规守信及履职情况的说明 ................... 29 §9 外部管理机构报告 ............................................................ 30 9.1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遵规守信及履职情况的说明 ......................... 30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与本基金相关的主要人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 30 §10 审计报告 ................................................................... 31 10.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31 10.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31 10.3 对基金管理人和评估机构采用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的说明 .................... 33 §11 年度财务报告 ............................................................... 34 11.1 资产负债表 ................................................................ 34 11.2 利润表 .................................................................... 37 11.3 现金流量表 ................................................................ 39 1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2 11.5 报表附注 .................................................................. 45 §12 评估报告 ................................................................... 74 12.1 管理人聘任评估机构及评估报告内容的合规性说明 .............................. 74 12.2 评估报告摘要 .............................................................. 74 12.3 评估机构使用评估方法的特殊情况说明 ........................................ 76 §13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77 13.1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77 13.2 基金前十名流通份额持有人 .................................................. 77 13.3 基金前十名非流通份额持有人 ................................................ 77 13.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78 13.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78 §14 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 79 §15 重大事件揭示 ............................................................... 80 15.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80 15.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80 15.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80 15.4 报告期内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金份额 ........ 80 15.5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80 15.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80 15.7 为基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情况 .......................................... 81 15.9 其他重大事件 .............................................................. 81 §16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4 16.1 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 84 16.2 期后基金管理人高管变更情况 ................................................ 84 §17 备查文件目录 ............................................................... 85 17.1 备查文件目录 .............................................................. 85 17.2 存放地点 .................................................................. 85 17.3 查阅方式 .................................................................. 8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金厦门安居REIT
场内简称厦门安居(扩位简称:中金厦门安居REIT)
基金主代码508058
交易代码50805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8月22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65年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2年8月31日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 其全部份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 等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 利。本基金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提升基 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及长期可持续的收益分配增长, 并争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价值。
投资策略(一)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1、初始基金资产投资 策略。本基金将扣除相关预留费用后的全部初始基金 资产投资于“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本基金通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项目公司,穿 透取得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的完全所有权或 经营权利。2、运营管理策略。本基金管理人将主动履 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并聘请具备先进保障 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验的外部管理机构根据基金合 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部分基础设施项目 运营管理职责。3、资产收购策略。本着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本基金运营管理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积极开展研究、尽职调查并借助外部管理机 构项目资源,积极挖掘并新增投资具有稳定现金流的 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项目。4、更新改造策略。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更新改造,维
 持基础设施项目硬件标准,为租户提供有竞争力的服 务。5、出售及处置策略。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市场环境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制定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方案并 组织实施。6、对外借款策略。本基金直接或间接对外 借入款项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不得依赖外部增信,借款用途限于基础设施项目日常 运营、维修改造、项目收购等。 (二)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前的基金财产以及投资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后的剩余基金财产、获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收 益分配资金、出售基础设施项目获得的资金等,将主 要投资于利率债、AAA级信用债及货币市场工具等, 在保障基金财产安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对整体固 定收益组合久期做严格管理和匹配。
业绩比较基准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存续期 内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穿透取得保障 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通 过积极运营管理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 定现金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收益低 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政策(一)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 当将 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分配给投 资者,每年不得少于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二)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三)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 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管理机构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2.2 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基础设施项目名称:园博公寓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厦门安居园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园博公司”)
基础设施项目类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经营模式园博公寓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向厦门
 市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 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提供住房租赁服 务,并收取相应租金。租金一般不高于同 地段同品质市场化租赁住房租金的 95%, 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
基础设施项目地理位置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滨水北里

基础设施项目名称:珩琦公寓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厦门安居珩琦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珩琦公司”)
基础设施项目类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经营模式珩琦公寓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向厦门 市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 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提供住房租赁服 务,并收取相应租金。租金一般不高于同 地段同品质市场化租赁住房租金的 95%, 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
基础设施项目地理位置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珩琦二里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姓名席晓峰龚小武
 联系电话010-63211122021-52629999-2120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95561 
传真010-66159121021-62159217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 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B座43层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 号4楼 
邮政编码100004200120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吕家进 
2.4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

项目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外部管理机构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厦门市思明区文塔路211号 322、326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
项目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外部管理机构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号9、10楼
邮政编码100004361000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陈勇
2.5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icc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6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 1101室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 天鸿宝景大厦7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8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 12月31日
本期收入31,853,801.43
本期净利润12,722,728.39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95,362.44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
期末基金总资产1,331,226,531.48
期末基金净资产1,312,722,728.39
期末基金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例(%)101.41
3.2 其他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数据和指标2022年8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12月31日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2.6254
期末基金份额公允价值参考净值-
3.3 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3.1 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收益分配情况
3.3.1.1 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可供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20,958,683.930.0419-

3.3.1.2 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实际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实际分配金额单位实际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

3.3.2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
3.3.2.1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项目金额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12,722,728.39-
本期折旧和摊销11,107,383.02-
本期利息支出492,105.90-
本期所得税费用509,713.70-
本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24,831,931.01-
调增项  
1.其他可能的调整项,如基础 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 金、处置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取 得的现金、金融资产相关调 整、期初现金余额等1,339,971,712.81-
调减项  
1.当期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 资本性支出-1,320,904,588.24-
2.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1,001,819.60-
3.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434,748.96-
4.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 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 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 未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 运营费用等-21,503,803.09-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20,958,683.93-
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调整项预留的是未来合理期间内的运营费用支出,包括:本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托管费、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费、专项计划的管理费、税费、中介费用、押金等。


3.3.2.2 本期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8月22日,无往期可比数据。

3.3.3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与招募说明书中刊载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与招募说明书中刊载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差异主要原因为本报告的报告期间是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同于招募说明书中刊载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预测期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4 报告期内基金及资产支持证券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金额 759,270.60元,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金额132,974.17元,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计提金额47,013.12元。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费包括固定管理费用和浮动管理费用,合计计提金额3,494,535.46元。

§4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4.1 对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情况的整体说明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园博公司、珩琦公司整体运营平稳,合计实现租金收入25,838,028.24元。

园博公司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园博公寓及珩琦公司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珩琦公寓均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合计拥有房源套数4,665套,建筑面积合计 198,553.97平方米。截至本报告期末,按建筑面积计算,园博公寓及珩琦公寓合计出租率99.15%,其中,个人租户占比91.41%,企业租户占比8.59%,租户结构稳定且维持在合理水平。

4.2 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情况
4.2.1 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整体情况的说明
基础设施项目属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强调将“租购并举”确立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2020年 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明确了“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平方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政策方面,支持政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中央及多个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2023年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就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提出若干举措。

需求方面,根据中金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租赁住房市场研究:新元肇启,举目万里》: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决定人口流动方向,进而影响住房市场供需关系与居民家庭租买决策。丰富国际经验表明,经济较发达城市的租房比例相对更高。截至2020年底,中国城镇常住人口已突破9亿人,出租房群体规模约1.9-2.2亿人。往前看,在人口向大城市集聚、城镇化深入与租房比例提升的作用下,预计 2035年前后租房群体将扩容至约3亿人。

规划方面,根据中国新闻网2022年9月14日报道,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将建设筹集65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解决近2,0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新开工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360万套(间)。

建设进度方面,2022年10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265万套(间)。

总体而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需求与规划及建设进度看,现阶段我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尚存较大发展空间。

4.2.2 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在年度租金涨幅方面也有一定的上限。与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相比,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租金方面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具备保障性质的基础设施项目,按区域人口、租赁需求与供给关系布局,考虑到本基金所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周边配套较为齐全,主要覆盖的园区内个人及企业租赁需求较为稳定,基础设施项目未来有望维持较高的出租率。

4.3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
4.3.1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分析
4.3.1.1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厦门安居园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安居珩琦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构成本期 2022年8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该项目总收入比例(%)
1租金收入25,838,028.24100.00
2其他收入--
3合计25,838,028.24100.00

4.3.1.2 管理人对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营业收入重大变化情况的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营业收入无重大变化。

4.3.2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4.3.2.1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厦门安居园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安居珩琦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构成本期 2022年8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金额占该项目总成本比例(%)
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681,706.3757.53
2税金及附加1,348,270.8928.92
3管理费用631,784.7013.55
4其他成本/费用--
5合计4,661,761.96100.00

注:基础设施项目营业成本构成项目无折旧费用,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层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核算,未计提折旧。


4.3.2.2 管理人对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重大变化情况的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营业成本无重大变化。

4.3.3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4.3.3.1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厦门安居园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安居珩琦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序 号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公式指标 单位本期 2022年8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指标数值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 业收入%89.62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5.92
3息税折旧摊 销前净利率基础设施项目息税折旧摊 销前净利润/营业收入%83.66
注:上述基础设施项目净利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净利率已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净利率偏低主要是扣除了提取到基金层面用于分红的支出。上表所述基础设施项目息税折旧摊销前净利润为基础设施项目财务业绩指标,3.3.2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本报告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基金层面财务指标,两者计算口径存在差异。


4.3.3.2 管理人对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财务业绩衡量指标重大变化情况的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财务业绩衡量指标无重大变化。

4.4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相关通用指标信息
基础设施项目由2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组成,均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合计拥有房源套数4,665套,建筑面积合计198,553.97平方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基础设施项目出租率为99.15%,维持在较高水平。其中,园博公寓出租率为 99.37%,珩琦公寓出租率为 98.86%。基础设施项目2022年12月31日租约的平均单价为32.06元/平方米/月。其中,园博公寓平均租金为32.87元/平方米/月,珩琦公寓平均租金为31.00元/平方米/月。

4.5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及变化情况
自基金成立以来,基金管理人全面接管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及资金,确保所有账户及资金统一纳入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监管范围。本报告期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收入归集总金额22,211,645.92元,对外支出总金额3,494,549.53元。

4.5.2 对报告期内单一客户经营性现金流占比较高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单一租户租金占比超过10%的情况。

4.5.3 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

4.6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4.6.1 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均无对外借款余额。本报告期内,除本基金内部股东借款外,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无新增对外借入款项,交割日带入有息债务768,767,065.27元,已于2022年9月14日全部偿还完毕。

4.6.2 本期对外借入款项情况与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分析
无。

4.6.3 对基础设施项目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不符合借款要求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无不符合借款要求的对外借入款项。

4.7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情况
4.7.1 报告期内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除基金成立时初次购入的基础设施项目,无其他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

4.7.2 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变化情况及对基金运作、收益等方面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除本基金招募书披露的购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园博公寓、珩琦公寓外,无其他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的情况。基金成立以来,园博公寓、珩琦公寓整体运营平稳,运营情况及收益情况详见4.1和3.3所述。

4.8 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

4.9 基础设施项目相关保险的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已按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要求购买了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并购买了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未发生保险出险事项。

4.10 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展望的说明
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经济发展增速较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水平高,人口持续净流入,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需求较高。

基金成立以来,基金管理人与外部管理机构努力为租户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居住体验、增强租户的归属感。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平稳有序,出租率维持较高水平,租户结构稳定,租金回收情况良好,到期续约率保持较高水平,各项成本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根据《厦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管理操作细则(试行)》的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化租赁住房租金 95%,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 5%。基础设施项目严格执行厦门市政策要求,与周边市场化租赁住房相比,基础设施项目在租金价格方面将具有吸引力。

展望未来,得益于便捷的交通区位、优质的租住体验以及有吸引力的租金价格,基础设施项目有望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

4.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5 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金额
1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811,608.01
4其他资产-
5合计3,811,608.01
5.2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以外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6 报告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5.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5.8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无其他投资品种。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开展基金估值工作,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管理人建立并执行基金估值相关管理制度,设置估值委员会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各估值委员会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但不参与基金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5.9 报告期内基金资产重大减值计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无其他投资品种。


§6 管理人报告
6.1 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6.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础设施基金的经验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基金”)成立于 2014年 2月,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资股东,是首家通过发起设立方式由单一股东持股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中金基金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中金基金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基金(或称“公募REITs”)的研究、投资及运营管理等工作,建立并执行公募REITs尽职调查、投资管理、运营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各项制度流程,持续加强专业人员配备,保障基金规范设立及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中金基金共管理3只基础设施基金。

6.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职务任职期限 基础设施项目 运营或投资管 理年限基础设施项目运 营或投资管理经 验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耀光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8 月22日-9.5年曾负责渤海汇金- 东久中国智能制 造产业园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新派 公寓权益型房托 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晋江房建安置 房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等多单资产 证券化项目,项目 类型覆盖产业园 区及仓储、住房租 赁、保障房及城市 基础设施等基础 设施领域,以及商 业办公等不动产 领域。李耀光先 生,经济学 硕士,CFA、 CPA。历任中 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托管业务 部经理;中 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部高 级经理;摩 根士丹利华 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现“摩根 士丹利证券 (中国)有
      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经理和副总 裁、全球资 本市场部副 总裁和执行 董事;渤海 汇金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资本市 场部总经 理、金融市 场部总经理 (兼)、不动 产投资管理 部总经理 (兼)、公司 副总经理。 现任中金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 理。
陈涛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8 月22日-11年曾负责蒙冀铁路 川气东送天然气 管道、千黄高速等 基础设施项目的 投后运营管理工 作,项目类型覆盖 铁路、港口、轨道 交通、高速公路 清洁能源等基础 设施领域。陈涛先生, 工学硕士。 历任北京全 路通信信号 研究设计院 集团有限公 司工程师; 国投交通控 股有限公司 业务发展部 高级经理; 工银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 交通金融事 业部经理、 境内综合租 赁业务三部 经理。现任 中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
吕静杰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8 月22日-7年曾负责招商局公 路网络科技控股吕静杰女 士,经济学
     股份有限公司合 并报表、预算及信 息披露等集团财 务管理工作,并参 与高速公路项目 投资的财务尽调 工作,项目类型覆 盖高速公路、光伏 等基础设施领域学士,CPA。 历任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 理;招商局 公路网络科 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财 务部高级经 理;国金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经 理。现任中 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高 级经理。
注:1、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年限根据基金经理参与基础设施相关行业的运营或投资管理工作经历核算。

2、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6.1.3 报告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形。

6.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形,不存在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6.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的规定,制定了《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实施效果评估、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运作体系和规范的投资流程,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规范投资、研究和交易等各相关流程,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6.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和运营分析
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完成初始基金资产投资后,在本报告期内未新增投资。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持有“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穿透取得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的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组合由2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组成,包括:园博公寓、珩琦公寓,均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基金成立日起,基金管理人主动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同时,基金管理人委托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厦房租赁”)作为外部管理机构,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部分运营管理职责。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和厦房租赁已根据签订的《运营管理服务协议》,执行协议中运营管理职责的分工。在此基础上,作为《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补充,基金管理人与厦房租赁制定了《运营管理备忘录》,约定资金账户管理、印章证照管理、预算和业务沟通、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流程。

基金管理人开展了对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情况的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其从事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活动而保存的记录、合同等,总体履职情况良好。

6.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利安达审字【2023】第2044号的审计报告,本基金本报告期(自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20,958,683.93元,报告期内尚未进行分配。基金管理人将按照适用法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分配总计不少于 90%本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基金收益。

6.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6.6.1 宏观经济简要展望
2022年,我国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07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8,345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83,164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638,698亿元,增长 2.3%。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 7.3%,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39.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52.8%。全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0.5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85,698元,比上年增长3.0%。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22%,比上年末提高0.50个百分点。
项目所在区域的宏观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福建省及厦门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福建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109.85亿元,同比增长4.7%,从增长速度上看,福建省与江西省并列全国首位;2022年厦门市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02.66亿元,增长4.4%,增速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增速排名前列。

总体看,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全球通胀仍处于高位,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动能减弱,外部打压遏制不断上升。国内经济增长企稳向上基础尚需巩固,需求不足仍是突出矛盾。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的工作总体要求包括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预期目标为增长5%左右。福建省、厦门市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6.6.2 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简要展望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国家重点支持加快发展的行业,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助于构建起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对大中城市人口承载力与吸引力的提升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的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2022年,全国多个地方国有企业、市场化机构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265万套(间)。根据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统计,截至2022年底,已创立品牌的地方国企已开业租赁住房规模约为6.7万套,占市场供给总量的7.2%。与此同时,多个市场化房地产企业亦通过将旗下长租公寓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及运营。从项目所处区域来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仍为 2023年的工作重点之一,《202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人口向大城市集聚、城镇化深入与租房比例提升的作用下,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租赁需求有望得到进一步释放。从中长期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可以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具有较好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展望未来,从政策支持、需求总量及供给方面看,利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的发展。

政策方面,政府支持性政策红利或将持续释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发展环境有望加快优化。从当前的政策看,中央及多个地方政府明确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发展,加快明确行业规范将成为未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

需求方面,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国内流动人口规模呈现扩大趋势,加上居住观念的转变,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住房租赁需求或将迎来新的增长空间。伴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年轻一代的住房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对于租房的态度更趋于理性和从容,以租代购的生活方式更容易得到年轻群体接受,或将成为未来人口净流入大城市住房租赁需求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之一。

供给方面,随着近年国内消费升级以及更多市场化投资机构的入局,保障性租赁住房产品提质升级有望加速。近年我国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更好地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或将是赢得市场先机的重要因素。

6.7 管理人对关联交易及相关利益冲突的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基础设施基金关联交易及潜在利益冲突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并严格按照法规和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防范措施如下: (1)为防范关联交易中的潜在利益冲突,有效管理关联交易风险,基金管理人制定基础设施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决策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根据基金管理人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基础设施基金开展关联交易需提交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并根据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提请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批(如需)。必要时,基金管理人可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独立意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2)基金管理人通过召开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预防和评估不同基础设施基金之间同业竞争和潜在利益冲突情况,制定公平对待所有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由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和决定处理方式。

本基金报告期内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执行了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存在管理其他同类型基础设施基金的情形。

6.8 管理人内部关于本基金的监察稽核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为业务开展提供全流程法律合规支持,防范法律合规风险。

制度体系方面,在投资管理、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尽职调查等基础设施基金基础制度的基础上,持续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完善基础设施基金制度流程,就业务开展的重要环节细化明确合规管理要求。申报与发售方面,严格审查项目申报、发售各项文件,协助开展战略配售、网下询价及公众发售工作,加强投资者教育及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审查,强化销售行为管理。存续期运作方面,就交割、上市及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及时提供法律合规咨询意见,规范审查信息披露材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培训,适时发布合规指引或提示,促进合规展业。

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本基金管理人将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重大合规风险,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6.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说明
无。


§7 托管人报告
7.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7.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收益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7.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报告
8.1 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遵规守信及履职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了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不存在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约定或损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行为的情况。
§9 外部管理机构报告
9.1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遵规守信及履职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等规定,专业、尽责地履行了外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稳定运营。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存在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约定或损害基金利益行为的情况。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与本基金相关的主要人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与本基金相关的主要人员无变动。

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与本基金相关的主要人员情况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八章节。


§10 审计报告
10.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3】第2044号
10.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金厦门安居REIT) 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个别资产 负债表,2022年8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 年12月31日合并及个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金厦门安居REIT2022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个别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8月22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个别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 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金 厦门安居 REIT及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 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 金厦门安居 REIT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 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 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
 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 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 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 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金厦门安居 REIT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金厦门 安居REIT、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金厦门安居 REIT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 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 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 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 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 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 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 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 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 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 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金厦门 安居 REIT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 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金厦门安居 REIT不能持续 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金厦门安居REIT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 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 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 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 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 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姚永涛王金波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8日 
10.3 对基金管理人和评估机构采用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的说明 为向投资者提供有用信息,基金管理人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了全部基础设施项目的可收回价值。根据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 020075号、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 020076号资产评估报告,该等基础施设项目的可收回价值评估结果为122,3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己对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价,认为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参数具有合理性。根据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中金厦门安居 REIT的基金管理人和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参数具有合理性。
§11 年度财务报告
11.1 资产负债表
11.1.1 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11.5.7.142,464,333.91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衍生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存货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投资性房地产11.5.7.21,263,849,560.11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11.5.7.324,684,48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11.5.7.4228,149.35
资产总计 1,331,226,531.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衍生金融负债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11.5.7.5510,389.06
应付职工薪酬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87,648.91
应付托管费 47,013.12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11.5.7.66,625,204.42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合同负债 -
持有待售负债 -
长期借款 -
预计负债 -
租赁负债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11.5.7.78,633,547.58
负债合计 18,503,803.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11.5.7.81,3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11.5.7.912,722,728.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2,722,728.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31,226,531.48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2.6254元,基金份额总额500,000,000.00份。(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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