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科技先锋 (560990): 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4:04:39 中财网

原标题:科技先锋 : 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审计报告 .................................................................... 12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2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6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8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3.2 存放地点 .................................................................. 54 13.3 查阅方式 .................................................................. 5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金科技先锋ETF
场内简称科技先锋(扩位简称:中金科技先锋ETF)
基金主代码56099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6月10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4,687,107.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2年6月27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 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 制在2%以内。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 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 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 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成份股长 期停牌、法律法规限制等)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 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 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本基 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 控制在2%以内。具体包括:1、股票投资策略;2、存托凭证投资策 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6、股票期权投资策略;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8、参与转 融通证券出借和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详见《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科技先锋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 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席晓峰朱萍
 联系电话010-63211122021-61618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95528 
传真010-66159121021-63602540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B座43层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邮政编码100004200001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郑杨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cicc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 8层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6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660,947.50
本期利润-2,566,389.0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2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3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3.6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0,161,659.1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3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64,525,447.9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639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3.6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76%1.36%1.14%1.43%-0.38%-0.07%
过去六个月-16.34%1.28%-16.82%1.35%0.48%-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3.61%1.25%-9.14%1.38%-4.47%-0.1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06月10日。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自成立以来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基金”、“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全资股东,是首家通过发起设立方式由单一股东持股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母公司中金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致力于为国内外机构及个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金融服务。中金基金充分发挥母公司品牌及资源优势,持续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中金基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26层05室,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45只公募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1009.93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耿帅 军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 6 月10日-11年耿帅军先生,理学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分析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裁、金 融工程分析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研究部执行总经理、金融工程分析师。 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指数部基 金经理。
刘重 晋本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2022年 7 月22日-10年刘重晋先生,理学博士。历任松河投资咨 询(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量化研究 员。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指数 部基金经理。
彭子 未本基金基 金经理助 理2022年 7 月22日-6年彭子未,理学硕士。历任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公募基金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指数 部基金经理助理。
注:1、上述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上述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形。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实施效果评估、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运作体系和规范的投资流程,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规范投资、研究和交易等各相关流程,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采用完全复制中证科技先锋指数的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将力争保持较高仓位,降低跟踪误差,以实现较好的指数跟踪效果。

2022年,国内外超预期风险事件增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地缘冲突冲击商品供给,海外经济体普遍遭遇高通胀困境,美联储为代表的海外央行开启加息周期,全年紧缩力度超市场预期。国内局部疫情反复扰动,地产处于下行周期,投资消费预期转弱,经济增长面临较多挑战。需求收缩背景下,国内 CPI低位震荡,PPI高位回落,低通胀环境下,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国内货币政策整体偏宽松。

在此背景下,全球资本市场波动加大,A股市场全年整体走弱。1-4月,在美债上行、地缘冲突以及疫情反复的影响下,A股市场估值收缩,单边下行;5-7月,伴随局部疫情好转及稳增长政策支持,投资者风险偏好回暖,市场触底反弹;8-10月,美联储大码加息,疫情多点散发,房市预期转弱,A股市场二次探底;11月以来,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以及稳增长政策不断发力,外资加速流入中国资产,A股止跌回升。全年来看,宽基指数中,沪深300下跌21.63%,中证500下跌20.31%,中证1000下跌21.58%;风格轮动速度较快,全年价值跑赢成长,大小盘表现相当;行业层面,煤炭、消费者服务、交通运输等表现靠前,全年收涨;多数行业下跌,电子、综合金融、计算机等表现落后。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0.863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6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压制市场表现的风险因素均有明显好转。疫情防控政策优化,经济复苏预期正在强化;海外加息周期步入尾声,国内流动性有望保持充裕;稳增长政策发力,市场参与者预期或逐渐转强。综合衡量经济前景、盈利预期、估值水平、市场走势等各类因素,我们对国内权益市场表现持相对积极的看法,各类投资风格内部选股宽度均有望较2022年明显扩大,A股市场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多自下而上的选择。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有效控制跟踪误差,努力使组合实现较好指数跟踪效果。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内部稽核工作,强化制度完善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主要工作如下:
1)紧密跟踪及落实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基金运作管理内部制度建设,促进依法合规展业。2)研究、投资交易方面,围绕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重点防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各项最新监管要求,开展合规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合规守法意识。3)营销与销售方面,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持续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销售协议等材料文件进行合规审查,定期开展投资者适当性培训及销售业务专项培训,加强销售行为管理。4)基金运作保障方面,持续为注册登记、基金会计、资金清算等业务提供合规咨询,适时开展合规检查,为基金运营安全提供法律合规支持。5)信息披露方面,有序执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6)以《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基金的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同时有重点地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合规检查、内部稽核,促进公司合规运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坚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有效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总经理、分管运营领导、投研部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254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该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22年6月10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净资产 (基 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 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2022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 2022年 6月 1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 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该基金,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该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基金管 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 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 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财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中国证 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的 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 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 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程海良李瑞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2,855,627.29
结算备付金 4,567.49
存出保证金 155,616.59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61,852,548.85
其中:股票投资 61,852,548.8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64,868,360.2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291.18
应付托管费 2,929.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310,692.03
负债合计 342,912.32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74,687,107.00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10,161,659.10
净资产合计 64,525,447.9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4,868,360.22
注: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639元,基金份额总额74,687,107.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6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6月10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075,538.49
1.利息收入 376,873.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376,873.3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806,862.9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4,657,085.8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149,777.1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20-8,227,336.5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21968,061.67
减:二、营业总支出 490,850.53
1.管理人报酬7.4.10.2.1302,980.97
2.托管费7.4.10.2.230,298.13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157,571.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566,389.0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66,389.0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566,389.02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6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6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388,187,107.00--388,187,107.00
金净值)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313,500,000.00--10,161,659.10-323,661,659.1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2,566,389.02-2,566,389.02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313,500,000.00--7,595,270.08-321,095,270.08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40,500,000.00--1,034,721.6239,465,278.38
2 .基金赎 回款-354,000,000.00--6,560,548.46-360,560,548.46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74,687,107.00--10,161,659.1064,525,447.90
资产(基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19日证监许可 [2021] 3693号文注册,由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基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金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本基金通过中金基金、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销售,募集期为 2022年 4月 18日起至 2022年6月7日。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22年 6月 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实收份额为388,187,107.00份 (含利息转份额1,107.00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合同和《中金中证科技先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 (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自2022年6月1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 日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是本基金的首份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自2022 年6月1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2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b)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d)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利息支出 。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 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 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 [2017] 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 以下简称 “ 估值处理标准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 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 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 含 1 个月 )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 含 1 年 )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挂牌公司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 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2,855,627.29
等于:本金2,855,320.39
加:应计利息306.90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2,855,627.2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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