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华宸未来价值先锋 (008135): 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华宸未来价值先锋 : 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1.1 重要提示 .................................................................... 2?1.2 目录 ........................................................................ 3?§2 基金简介 ..................................................................... 5?2.1 基金基本情况 ................................................................ 5?2.2 基金产品说明 ................................................................ 5?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2.4 信息披露方式 ................................................................ 8?2.5 其他相关资料 ................................................................ 8?§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8?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8?3.2 基金净值表现 ................................................................ 9?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4 管理人报告 .................................................................. 11?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5 托管人报告 .................................................................. 15?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6 审计报告 .................................................................... 16?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7 年度财务报表 ................................................................ 18?7.1 资产负债表 ................................................................. 18?7.2 利润表 ..................................................................... 19?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7.4 报表附注 ................................................................... 24?§8 投资组合报告 ................................................................ 50?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0?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1?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2?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5?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6?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6?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6?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6?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6?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6?§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7?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7?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7?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7?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57?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57?§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8?§11 重大事件揭示 ............................................................... 58?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8?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8?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9?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9?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0?§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1?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13 备查文件目录 ............................................................... 62?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2?13.2 存放地点 .................................................................. 62?13.3 查阅方式 ..................................................................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个自然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5%;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建仓期已结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证监许可[2012]370号文批准于2012年6月20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公司秉承“规范创造价值,创新推动成长”的经营理念,贯彻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专心致力于细分市场的经营战略,从公司品牌、运行机制、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构筑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做到“沉得下来不浮躁,专得下去不浮浅”,将公司打造成为受尊重的资产管理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3只开放式基金: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宸未来稳健添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不存在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起健全、有效、规范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和公平交易控制机制,确保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的研究管理平台,实行证券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度,各受托资产之间实行防火墙制度,通过系统的投资决策方法和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受托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流程,保证投资指令得以公平对待。对以本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参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应独立确定各受托资产拟申购的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在获配额度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对以各受托资产名义参与银行间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部应充分询价,利用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确保各受托资产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本基金通过一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超过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关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情况。严禁同一受托资产的同日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或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受托资产除外。严格控制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门对不同受托资产,尤其是同一位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受托资产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可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风险管理部门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受托资产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可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风险管理部门编制定期公平交易报告,重点分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同一期间、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受托资产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 公平交易报告由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确认后报督察长、总经理审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形,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首先,2022 年宏观经济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出现阶段性的回落。尤其是以服务消费为主的行业在需求不断萎缩的情况下遭受了较大压力,本基金坚持价值投资,主要配置出行板块,取得了一定的相对收益。 其次,展望2023年目前经济处于复苏通道中,房地产等国民经济支柱性行业的带动下,经济增速有望超越2022年,但同时我们也要面对中国经济目前的结构性矛盾,尤其是在原材料价格冲高回落后,需求反弹的持续性。我们对经济复苏的看法是市场信心恢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输入性通胀因素的回落,部分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遭受冲击后将迎来一个资产负债表修复的窗口期,比如能源行业。 第三,市场方面,目前国内的通胀因素还是保持良性阶段,货币政策短期内仍将保持友好,市场的核心矛盾还是观察经济复苏的强度和持续程度。在2022年持续调整后,我们对2023年市场结构性行情充满信心,对于部分成长股以及成长性行业在持续调整后迎来较好的布局机会。2023年将会加大高成长个股的仓位布局,为持有人创造更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95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4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2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宏观经济方面,2023年主要以复苏为核心,目前经济部分先行指标已经开始改善,我们将紧密跟踪相关指标扩散效应,积极对持仓进行调整。市场看法上,我们认为市场结构行情主导损行业的资产负债表修复机会,比如能源和出行板块。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了保证公司合规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监察稽核人员在督察长的领导下,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管理制度,采用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执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等进行了持续的监察稽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和追踪落实,按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并及时呈报公司总经理、董事。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梳理规章制度,完善内控体系 根据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内部部门结构调整等情况,公司从治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级规章以及部门具体管理制度四个层面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形成了公司制度汇编。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制定和修订了11项制度规章。监察稽核部牵头,对涉及公司层面及具体业务部门层面的制度及流程进行了持续梳理,并根据实际运作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这些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规范地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改进内控流程 公司通过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开展合规培训,强化员工意识 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各相关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邀请外部律所及利用基金业协会、上海基金同业公会等业内组织提供的培训交流机会对公司员工进行合规培训。 (4)审查文件材料,确保合法合规 监察稽核部审查法定信息披露文件、基金持续营销的宣传推介材料、各类新闻通稿、媒体采访稿以及各类合同协议,确保上述文件、材料内容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合规、安全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基金会计制度》、《基金会计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业务指引、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事务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投资部门负责人、产品管理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专门负责基金估值工作,直接向公司管理层负责,在确定公司旗下基金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选择、估值模型假设及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建立等方面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参考意见,为业务部门的操作提供指导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成立不满三年,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净值计算、利润分配、费用开支等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2)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92号《关于准予华宸未来价值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1月21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84,464,016.3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