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普洛斯 (508056): 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普洛斯 : 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6 2.1 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 6 2.2 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 7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8 2.4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 .................................... 9 2.5 信息披露方式 ................................................................ 9 2.6 其他相关资料 ................................................................ 9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 10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0 3.2 其他财务指标 ............................................................... 10 3.3 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 10 3.4 报告期内基金及资产支持证券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 12 §4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 12 4.1 对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情况的整体说明 ............................... 12 4.2 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情况 ................................................... 12 4.3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 ............................................... 13 4.4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相关通用指标信息 ........................................... 15 4.5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 15 4.6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 16 4.7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情况 ....................................................... 16 4.8 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 ................................. 16 4.9 基础设施项目相关保险的情况 ................................................. 16 4.10 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展望的说明 ............................................ 17 4.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7 §5 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 17 5.1 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 ................................................. 17 5.2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18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18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18 5.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18 5.6 报告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8 5.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18 5.8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8 5.9 报告期内基金资产重大减值计提情况的说明 ..................................... 18 §6 管理人报告 .................................................................. 19 6.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20 6.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 21 6.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和运营分析 ....................................... 21 6.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情况的说明 ..................................... 22 6.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22 6.7 管理人对关联交易及相关利益冲突的防范措施 ................................... 23 6.8 管理人内部关于本基金的监察稽核情况 ......................................... 24 6.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说明 ....................... 24 §7 托管人报告 .................................................................. 25 7.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25 7.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收益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25 7.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 25 §8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报告 ...................................................... 25 8.1 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遵规守信及履职情况的说明 ................... 25 §9 外部管理机构报告 ............................................................ 25 9.1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遵规守信及履职情况的说明 ......................... 25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与本基金相关的主要人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 25 §10 审计报告 ................................................................... 26 10.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26 10.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26 10.3 对基金管理人和评估机构采用评估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的说明 .................... 28 §11 年度财务报告 ............................................................... 29 11.1 资产负债表 ................................................................ 29 11.2 利润表 .................................................................... 32 11.3 现金流量表 ................................................................ 34 1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38 11.5 报表附注 .................................................................. 42 §12 评估报告 ................................................................... 88 12.1 管理人聘任评估机构及评估报告内容的合规性说明 .............................. 88 12.2 评估报告摘要 .............................................................. 88 12.3 评估机构使用评估方法的特殊情况说明 ........................................ 89 §13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90 13.1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90 13.2 基金前十名流通份额持有人 .................................................. 90 13.3 基金前十名非流通份额持有人 ................................................ 91 13.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2 §14 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 92 §15 重大事件揭示 ............................................................... 92 15.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92 15.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92 15.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92 15.4 报告期内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金份额 ........ 92 15.5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93 15.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93 15.7 为基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情况 .......................................... 93 15.8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93 15.9 其他重大事件 .............................................................. 93 §16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95 §17 备查文件目录 ............................................................... 95 17.1 备查文件目录 .............................................................. 95 17.2 存放地点 .................................................................. 96 17.3 查阅方式 .................................................................. 9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名称:普洛斯北京空港物流园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3.3.1 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收益分配情况 3.3.1.1 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3.3.2.1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
3.3.2.2 本期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 3.3.3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与招募说明书中刊载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与招募说明书中刊载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假设基本一致。本报告期内实际可供分配金额265,836,477.17元,与招募说明书中刊载的2022年度可供分配预测金额251,606,801.40元相比,实际金额约为预测金额的106%。 3.4 报告期内基金及资产支持证券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金额4,959,751.40元,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金额875,251.75元,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计提金额583,499.95元。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费包括固定管理费用和浮动管理费用,合计计提金额52,094,122.37元。 §4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4.1 对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情况的整体说明 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100%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由7个仓储物流园组成,分布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三大城市群,建筑面积合计约704,989平方米。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平稳,平均租金稳步提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累计收入合计为人民币349,008,730.82元,有效市场化租户合计为53个,本报告期末平均出租率为94.18%,较上年末下降4.60个百分点,期末合同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税)有效平均单价为44.43元/平方米/月,较上年增幅3.52%。基础设施项目租户结构稳定,行业构成主要为运输业40.18%、商业与专业服务业38.07%、软件与服务业4.84%。 4.2 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情况 4.2.1 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整体情况的说明 存量规模方面,根据戴德梁行提供的市场数据,截至2022年三季度,全国74个城市高标仓存量共计9,621万平方米(未包含电商自建仓库,下同)。其中华东、华北和华南地区均是仓储物流行业较为发达的区域,截至2022年三季度,华东区域高标库面积约3,520万平方米,约占全国总存量的37%,华北区域高标库面积约2,850万平方米,占比约30%,华南区域高标库面积1,240万平方米,占比约13%。 租赁需求方面,2022年受宏观经济及产业的不利冲击,仓储物流市场发展在整体稳定的情况下有所放缓,市场租赁需求相对疲软。短期内,部分市场租户有所调整,行业整体的租户结构保持基本稳定,食品、电商、第三方物流是较为活跃的租户行业。围绕食品供应、应急物资、医药等冷链仓库需求凸显。 长期来看,中国消费市场提质扩容将保持向好态势,电商、第三方物流仍为物流租赁市场的主要租户,制造业作为经济“压舱石”,为仓储物流的刚性需求提供坚实支撑。根据最新《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超过60万亿元,占GDP比重在50%以上,而一般发达国家这个比例为80%左右,与之相比中国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仍有空间,服务于消费市场的电商、第三方物流将继续作为仓储物流租赁需求的重要拉动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显示,2022年,制造业增加值达33.5万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工业机器人等产品产量分别增长约90.5%、46.8%、21.0%,制造业带来的租赁需求仍然稳固,新动能的蓬勃发展进一步刺激高标库的需求。此外,消费升级推动的生鲜电商、医药物流及冷链物流需求增长,从而带动物流高标仓储设施租赁市场的发展。 4.2.2 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仓储物流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行业,参与企业和机构众多,竞争格局复杂。仓储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电商企业等均已进入仓储物流市场,行业呈现一超多强的市场格局。根据戴德梁行提供的市场数据,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普洛斯市场占有率保持位列全行业第一。随着未来新增的仓储物流项目进入市场,行业参与者在项目招租等方面将继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基础设施项目所属区域均为物流枢纽城市,市场整体空置率较低,租金整体维持上涨趋势。 根据戴德梁行提供的2022年三季度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广东租金居于全国较高水平,华南地区平均租金约39.7元/平米/月,华东地区约38.1元/平米/月,华北地区约30.6元/平米/月。空置率方面,华南平均空置率约10.7%,华东空置率平均约11.8%,华北空置率平均约18.5%。 4.3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 4.3.1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 4.3.1.1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北京普洛斯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普洛斯(广州)保税仓储有限公司、广州普洛斯仓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普顺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苏州普洛斯望亭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昆山普淀仓储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3.2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4.3.2.1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北京普洛斯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普洛斯(广州)保税仓储有限公司、广州普洛斯仓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普顺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苏州普洛斯望亭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昆山普淀仓储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3.3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4.3.3.1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北京普洛斯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普洛斯(广州)保税仓储有限公司、广州普洛斯仓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普顺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苏州普洛斯望亭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昆山普淀仓储有限公司
4.4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相关通用指标信息 基础设施项目由7个仓储物流园组成,分布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三大城市群,可租赁面积合计约707,637平方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基础设施项目期末平均出租率为94.18%,出租率较为稳定。其中,普洛斯广州保税物流园、普洛斯增城物流园、普洛斯顺德物流园、苏州望亭普洛斯物流园均为满租状态;普洛斯北京空港物流园、普洛斯通州光机电物流园和普洛斯淀山湖物流园出租率分别为96.22%、36.95%和93.99%,约90%到期租约面积完成续租。普洛斯通州光机电物流园本年主力租户租约到期调整,招租进度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有所放缓,外部管理机构积极推进招租工作,已于本报告期末引进短期租约补充租金收入,此外,预期于今年与新租户签订长期租约。 基础设施项目2022年12月31日合同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税)有效平均单价为44.43元/平方米/月,租金水平稳步增长。其中,普洛斯北京空港物流园71.82元/平方米/月、普洛斯通州光机电物流园67.86元/平方米/月、普洛斯广州保税物流园29.12元/平方米/月、普洛斯增城物流园44.72元/平方米/月、普洛斯顺德物流园38.65元/平方米/月、苏州望亭普洛斯物流园36.63元/平方米/月、普洛斯淀山湖物流园34.27元/平方米/月。 4.5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及变化情况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托管协议及账户监督协议管理、使用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及资金,确保所有账户及资金统一纳入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监管范围。本报告期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收入归集总金额390,593,570.74元,对外支出总金额146,892,713.06元。 4.5.2 对报告期内单一客户经营性现金流占比较高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贡献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占比超过 10%的租户为江苏京迅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合同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58,179,480.99元,占报告期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总额约15.70%,期末合同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税)有效平均单价约33.69元/平方米/月。从重要租户租约的公允性和稳定性角度考虑,该租户在本基金首次发行前已签约,租户质量较好,租赁面积较大,租户前期投入大量改造,综合以上因素在租金单价上给予了一定优惠。 4.5.3 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 4.6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4.6.1 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基本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对外借入款项。 4.6.2 本期对外借入款项情况与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分析 无。 4.6.3 对基础设施项目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不符合借款要求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无不符合借款要求的对外借入款项。 4.7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情况 4.7.1 报告期内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本基金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了《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拟扩募及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告》。拟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暂定为分别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江门市和重庆市的三个仓储物流园区项目。 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2022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事项,于2022年9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请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申请》及相关申请文件,并于2022年9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2022年12月7日,本基金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申请的受理反馈意见及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受理反馈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对本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及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进行了审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的公开反馈。 4.7.2 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变化情况及对基金运作、收益等方面的影响分析 本报告期内,除本基金2022年9月28日公告的拟新购入项目外,无其他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的情况。2022年12月30日,本基金收盘价为5.397元,较发行价涨幅为38.74%。 4.8 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抵押、查封、扣押、冻结等他项权利限制的情况。 4.9 基础设施项目相关保险的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已按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要求,足额购买财产一切险、财产一切险下营业中断险及公共责任险。 4.10 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展望的说明 2023年初受益于经济修复,租赁需求复苏态势已初现,客户问询积极度相对提高,基础设施项目部分空置面积的去化有望加速。根据戴德梁行对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调研及未来规划发展等判断,相关区域市场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有望保持增长。 在把握行业中长期发展机遇的同时,目前在经营方面的风险因素也值得关注。国际环境风云变幻,宏观经济面临压力,电商自建仓库、外卖和生鲜行业发展增速变化、国际贸易对保税仓库租赁需求影响,这些因素增加了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基金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将持续在基金运作期内适时对市场租赁需求的变化和风险进行分析,并根据区域市场有针对性地动态优化调整经营策略。 未来,高效管理仍将是基础设施项目维持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手段,是实现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服务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将进一步整合优质客户,与现有租户维护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和完善配套设施来优化物业,为租户提供多方位的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密切关注客户分布和结构特点,结合仓储物流供应链上下游资源优势,精准拓展客户。另一方面,结合科技形成标准化流程,实现招商、财务和工程数字化管理,提升整体管理效率。 在物流市场日趋成熟,竞争愈烈的挑战下,践行 ESG原则成为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基金管理人协同外部管理机构积极实践 ESG行动,相关举措包括部署屋顶光伏、绿电能源,与园区内的商超、生鲜零售等客户一起,共同打造市民生活物资保障的“安全防线”。未来,ESG的实践不仅能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的降本增效,也在长远上助力客户的发展,推动社会和环境共赢。 4.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5 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以外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6 报告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5.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5.8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无其他投资品种。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开展基金估值工作,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管理人建立并执行基金估值相关管理制度,设置估值委员会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各估值委员会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但不参与基金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5.9 报告期内基金资产重大减值计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无其他投资品种。 §6 管理人报告 6.1 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6.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础设施基金的经验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基金”)成立于2014年2月,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资股东,是首家通过发起设立方式由单一股东持股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中金基金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中金基金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基金(或称“公募REITs”)的研究、投资及运营管理等工作,建立并执行公募REITs尽职调查、投资管理、运营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各项制度流程,持续加强专业人员配备,保障基金规范设立及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中金基金共管理3只基础设施基金。 6.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6.1.3 报告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形。 6.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形,不存在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6.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6.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实施效果评估、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运作体系和规范的投资流程,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规范投资、研究和交易等各相关流程,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6.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和运营分析 投资方面,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完成初始基金资产投资后,在本报告期内未新增投资。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持有“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穿透取得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的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组合由七个仓储物流园组成,包括:普洛斯北京空港物流园、普洛斯通州光机电物流园、普洛斯广州保税物流园、普洛斯增城物流园、普洛斯顺德物流园、苏州望亭普洛斯物流园、普洛斯淀山湖物流园,分布于京津冀、大湾区、长三角三大城市群,建筑面积合计约704,989平方米。 本基金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了《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拟扩募及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告》。拟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暂定为分别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江门市和重庆市的三个仓储物流园区项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是对本基金已持有基础设施项目覆盖区域的补充,可以有效分散本基金资产组合地域风险,有利于拓展本基金持有的仓储物流园区辐射范围,形成全国网络化布局,使本基金在获取稳定现金流的同时兼具成长性。 运营方面,在基金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的不懈努力之下,2022年度末园区平均出租率稳定营仍然较为平稳。三、四季度华北片区招租难度再度加大,市场吸纳活跃度下降明显,招租进度阶段性放缓。基金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高度集中精力,及时分析市场租赁需求的变化和调整运营策略,保持接洽客户,维护租约稳定,全年续租率超过90%,年末收缴率98.45%。此外,基金管理人强化了外部管理机构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审慎规划及分阶段进行资产改造提升,保障了现金流稳定增长的预期。 基金管理人全年开展了两次对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其从事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活动而保存的记录、合同等,外部管理机构总体履职情况良好。 6.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2193号审计报告所载,本基金本报告期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265,836,477.17元,基金管理人已根据2022年中期报告累计可供分配金额完成了2022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为 133,815,005.86元,2022年度剩余未分派的可供分配金额为132,021,471.31元。基金管理人将按照适用法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分配总计不少于90%的本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基金收益。 6.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一)宏观经济简要展望 回顾2022年,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经济社会发展,全年经济顶住压力,保持大局稳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初步核算数据,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 1,210,20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2021年增长3.0%;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二季度同比增长0.4%,三季度同比增长3.9%,四季度同比增长2.9%。 根据各地统计局数据,项目所在城市宏观经济增长稳定:北京市GDP同比增长0.7%;苏州市GDP同比增长2.0%;昆山市GDP同比增长1.8%;广州市GDP同比增长1.0%;佛山市GDP同比增长2.1%。 总体来说,一方面,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另一方面,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2023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的工作总体要求包括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预期目标为增长5%左右。 (二)仓储物流行业简要展望 现代物流业是与国民经济紧密融合的基础性现代服务业。“十四五”规划指出:“强化流通体系支撑作用,需要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统筹物流枢纽设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节点建设,完善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施条件”。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各政府部门均发布物流业相关政策文件,发展现代仓储物流产业,鼓励发展与先进制造业联动发展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相互融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此外,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中长期来看,双循环体系之下居民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引擎,将为仓储物流行业市场带来新的增长机遇。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食品冷链、医药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将逐渐推广普及,物流地产在冷链物流设施的细分市场上将迎来新的增长点。冷链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发展,将在绿色低碳领域产生更多的诉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目标中,将扩大内需作为重中之重,尤其是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强调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大宗消费,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消费市场回暖将带动仓储物流的需求。 同时,网上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逐步升高,电商渗透率进一步提升,电商对商品的运输方式由传统线下零售的区域间配送扩展至上门交付,为了保证终端客户的购物体验,需要提供丰富的商品种类和高效的配送及退货服务。零售/电商企业不断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各环节对物流高标仓储设施提出更大需求和更高要求。而诸如新能源汽车、出境电商等高潜行业仍出于高需求高增长阶段,这也将进一步促进仓储行业的升级,为其带来新的增长点。 随着仓储物流行业对配送效率以及合规性要求的提高,非高标库逐渐被高标库替代。高标仓得益于高程度自动化设备、流畅物流信息系统等,从而仓储成本少、空间利用率高,相较传统仓具有显著的降本增效作用。总体来看,传统物流向供应链的融合和升级正在加速进行,整个行业科技赋能的空间仍然广阔。 仓储物流行业需要抓住经济格局的变化,顺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势,实现转型发展和业务腾飞。通过枢纽化、数字化、智能化,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及效率,推动行业整体更高质量发展。 6.7 管理人对关联交易及相关利益冲突的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基础设施基金关联交易及潜在利益冲突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相应的风险防范 1)为防范关联交易中的潜在利益冲突,有效管理关联交易风险,基金管理人制定基础设施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决策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根据基金管理人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基础设施基金开展关联交易需提交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并根据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提请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批(如需)。必要时,基金管理人可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等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独立意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2)基金管理人通过召开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预防和评估不同基础设施基金之间同业竞争和潜在利益冲突情况,制定公平对待所有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由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和决定处理方式。 本基金报告期内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执行了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存在管理其他同类型基础设施基金的情形。 6.8 管理人内部关于本基金的监察稽核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为业务开展提供全流程法律合规支持,防范法律合规风险。 制度体系方面,在投资管理、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尽职调查等基础设施基金基础制度的基础上,持续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完善基础设施基金制度流程,就业务开展的重要环节细化明确合规管理要求。申报与发售方面,严格审查项目申报、发售各项文件,协助开展战略配售、网下询价及公众发售工作,加强投资者教育及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审查,强化销售行为管理。存续期运作方面,就交割、上市及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及时提供法律合规咨询意见,规范审查信息披露材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培训,适时发布合规指引或提示,促进合规展业。 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本基金管理人将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重大合规风险,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6.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说明 无。 §7 托管人报告 7.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7.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收益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7.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报告 8.1 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遵规守信及履职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了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不存在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约定或损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行为的情况。 §9 外部管理机构报告 9.1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遵规守信及履职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等规定,专业、尽责地履行了外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了园区稳定运营。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存在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约定或损害基金利益行为的情况。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与本基金相关的主要人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与本基金相关的主要人员无变动。 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与本基金相关的主要人员情况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八章节。 §10 审计报告 10.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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