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港股互联网ETF (513770): 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4:55:58 中财网

原标题:港股互联网ETF : 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2年02月0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7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3.2 存放地点 ................................................................. 58 13.3 查阅方式 ................................................................. 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ETF
场内简称港股互联网ETF
基金主代码51377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69,568,939.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2年2月1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 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 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 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 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主要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 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周雷郭明
 联系电话021-3850588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95588 
传真021-38505777010-6610579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140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s 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7,177,614.10
本期利润12,191,398.2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3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8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2.0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80,950,468.2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20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88,618,470.7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791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2.09%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等于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3.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5.本基金合同在当期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29.87%3.73%30.99%3.78%-1.12%-0.05%
过去六个月-5.75%2.95%-5.32%3.00%-0.43%-0.05%
过去一年------
过去三年------
过去五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2.09%3.44%-16.67%3.55%4.58%-0.11%
注:(1)基金业绩基准: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收益率;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 (如非交易日); (3)本基金成立于2022年02月09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22年02月09日,截止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未满五年,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成立于2022年02月09日,成立至今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2003年3月7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并正式开业,是国内首批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2007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5亿元人民币。2017年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华平资产管理有限合伙
(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L.P.)和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占比分别为51%、29%、20%。公司在北京、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华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管理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华宝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海外中国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华宝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华宝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中证电子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33只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周晶本基金 基金经 理、公 司总经 理助 理、国 际业务 部总经 理2022-02- 09-19年博士。先后在德亚投资(美国)、华宝基金、 汇丰证券(美国)从事风控、投资分析等工 作。2011年 6月再次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先后担任策略部总经理、首席策略 分析师、海外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 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13 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华宝兴业成熟市场 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 月起任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9月 至2017年8月任华宝兴业中国互联网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3月起 任华宝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任华 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任华宝 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任华 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8年 10月起任华宝标 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9年 11月起任华宝致 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 2020年11月起任华宝英国富时100指数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2月 起任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9月 起任华宝海外中国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2年12月起任华宝中证港 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丰晨 成本基金 基金经 理2022-02- 09-14年硕士。2009年 7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先后担任助理产品经理、数量分析师、 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等职务。2015年 11月起任华宝上证 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价值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8月起任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任华宝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6月起任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8月至 2020年 11 月任华宝中证10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0年11月起任华宝中证10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2月 起任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9月 起任华宝标普中国 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2年 12月起 任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单宽 之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助 理2022-09- 23-7年硕士。曾任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牌金融 事业部投资经理助理。2019年 1月加入华 宝基金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分 析师、高级分析师等职务。2020年11月任 华宝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 11月至 2021 年3月任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 理,2021年 3月起任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 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1
     年6月至今任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21年8月至今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2021年9月至2022年12 月任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2年 9月 起任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22年 12月起任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从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出发制定了公司内部的公平交易制度以确保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在各个环节得到公平的对待。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研究分析方面,公司使用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系统,并规定所有与投资业务相关的研究报告和股票入库信息必须在该系统中发表和存档。同时,该系统对所有投资组合经理设置相同的使用权限。
授权和投资决策方面,投资组合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的投资决策保持独立,并对其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方面,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分发和执行。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系统内置公平交易执行程序。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此类交易指令需执行公平交易程序,由交易部负责人负责执行。针对其他不能通过系统执行公平交易程序且必须以公司名义统一进行交易的指令,公司内部制定相关制度流程以确保此类交易的公允分配。同时,公司根据法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设置一系列投资禁止与限制指标对公平交易的执行进行事前控制,主要包括限制公司旗下组合自身及组合间反向交易、对敲交易、银行间关联方交易等。
事后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部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所有投资行为进行事后监督,主要监督的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2)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所有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进行 1日、3日、5日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3)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所有银行间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进行分析。监督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同一投资组合短期内内对同一债券的反向交易,债券买卖到期收益率与中债登估价收益率之间的差异,回购利率与当日市场平均利率之间的差异。对上述监督内容存在异常的情况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进行合理性解释。
4)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的公允性进行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世界变局加快演变,地缘政治动荡叠加突发因素,港股市场经历了历史性的动荡时刻。

上半年,俄乌战争使得国际政经局势陡然紧张,战争开始阶段的西方站队,对中国的外交压力,俄罗斯在欧美资产的遭遇,投资者担忧海外资产的安全,引发持有中国资产的海外投资者避险情绪;以油气为代表的能源价格居于高位引发全球各国通胀压力,美加息预期增强;与此同时,在美上市中概股的退市风险,影响外资投资于中国资产的信心;国内外多重不利因素叠加使得港股在3月上中旬经历了短期急跌,互联网板块估值承压。在3月16日金融稳定委专题会议后,港股市场情绪明显修复。4月病毒变异导致传播力上升使得国内部分城市运行、企业开工和物流受到较大影响,引发对国内宏观经济增速下修的预期, 但随着4月底中央稳住经济大盘的定调以及国内经济增长企稳修复的预期,使得市场在5、6月逐渐走出一波明显的反弹走势。在一系列宏观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密集落地下,对民生就业的积极作用使得对于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愈发形成共识,港股互联网板块的“政策底”日渐清晰,同时海外投资者对于中国经济韧性的信心让港股互联网板块的投资者风险偏好逐渐修复。下半年,美债利率攀升导致新兴市场流动性回流,对港股资金面造成负面冲击,此外大国博弈、地缘政治也影响着海外投资者对于在港上市中国互联网企业的配置热情。受经济环境影响三季度各大主要互联网公司业绩没有超预期也一定程度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互联网板块的业绩底仍需要时间确认。由于美元走强和中美审计监管波折,估值再次呈现下滑趋势。一路走低,权重股创新低,与此同时南向资金在10月通过港股通持续加仓港股,10月底开始随着地产开发商融资政策改善等,投资者对于经济复苏判断的提升,以及外部美联储加息步伐放缓预期强化等积极因素推动了市场重新定价,市场反弹趋势明显。

本报告期本基金为建仓期和正常运作期,我们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0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6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明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积极的稳增长政策密集出台,国内经济复苏的势头明确,但进程节奏或有起伏;美国经济衰退预期叠加中国复苏预期利好外资回流,中国权益资产对全球投资者而言在2023都是比较好的配置选择。目前来看,互联网板块受两重外部因素共同影响:一是疫情管控措施的放松激活了社会生产生活活力,互联网板块作为消费弹性品种,受益于疫情防控政策积极转向,并且这种政策转向还在不断释放细化措施,有助于消费互联网公司进一步提升业绩拐点预期。二是伴随着经济复苏的预期升温,如政策发力点重回经济的话,中央对于稳经济大盘的后续稳增长措施,预计会加速互联网行业后续积极政策落地的时间。

11月以来政策优化成为市场反弹催化剂,港股市场面临的“三重压力”(美联储紧缩、中国增长疲弱、以及地缘局势紧张与监管环境)逐步缓解,转机渐显。往前看,随着美国通胀压力有望进一步缓解而且国内政策支持预期升温,港股有望维持积极前景。港股估值修复可持续性值得关注,内地一系列利好政策催化市场反弹、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新进展以及美联储政策有望继续退坡,市场的上涨节奏和能达到的高点也取决于这三重压力如何依次缓解。我们认为互联网板块的政策底最先于去年上半年出现,目前港股处于情绪底已过而业绩底还未确认的接续期,今年有望迎来业绩底的右侧信号。短期看,美债利率的变动仍是影响海外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和资金面的边际因素。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公司自2003年3月成立以来始终注重合规性和业务风险控制。加强对基金运作的内部操作风险控制、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始终是公司制定各项内部制度、流程的指导思想。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遵守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及公司所管理的各基金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监管部门、公司管理层及上级公司出具相关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一)规范员工行为操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教育。公司通过对新员工集中组织岗前培训、签署《个人声明书》等形式,明确员工的行为准则,防范道德风险。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加强法规培训,努力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合法合规意识。

(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公司一方面坚持制度的刚性,不轻易改变、简化已确立的流程。

要求从一般员工、部门经理到业务总监,每个人都必须清楚自己的权力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另一方面,伴随市场变革和产品创新,公司的业务和管理方式也发生着变化。在长期的业务实践中,公司借鉴和吸收海外股东、国内同行经验,在符合公司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业务的发展不时调整。允许各级员工在职责范围内设计和调整自己的业务流程,涉及其它部门或领域的,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在符合公司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协调和批准。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监管要求和业务情况不断调整和细化市场、营运、投资研究各方面的分工和业务规则,并根据内部控制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调整或改善了前、中、后台的业务流程。

资、市场部门进行了业务审计、依据各项监管规定对公司相关内部流程进行了评估、根据监管要求开展了涉及投研、运营、销售等方面的专项自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后续跟踪和业务上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投资新品种时,由估值委员会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参与估值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计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账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进行;基金会计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471289_B7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2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止期间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 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 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 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 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 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 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 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 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 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

 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能 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许培菁张亚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北京巿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11,066,067.67
结算备付金 204.57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580,341,150.71
其中:股票投资 580,341,150.7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7,277,121.1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598,684,544.13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588.88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0,730.74
应付托管费 50,146.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9,762,607.66
负债合计 10,066,073.40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669,568,939.00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80,950,468.27
净资产合计 588,618,470.7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98,684,544.13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02月09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02月09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791元,基金份额总额669,568,939.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4,659,258.28
1.利息收入 538,207.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538,207.4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0,829,013.1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31,447,589.9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618,576.7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2039,369,012.3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215,581,051.63
减:二、营业总支出 2,467,860.05
1.管理人报酬7.4.10.2.11,875,984.94
2.托管费7.4.10.2.2375,196.96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216,678.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12,191,398.2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191,398.2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191,398.23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项目本期 2022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606,568,939.00--606,568,939.00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63,000,000.00--80,950,468.27-17,950,468.27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2,191,398.2312,191,398.23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63,000,000.00--93,141,866.50-30,141,866.50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807,000,000.00--208,405,454.35598,594,545.65
2 .基金赎 回款-744,000,000.00-115,263,587.85-628,736,412.15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669,568,939.00--80,950,468.27588,618,470.7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87号《关于准予华宝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6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71289_B0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22年2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606,536,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人民币341,485.66元(人民币308,546.66元归入基金财产)。以上共募集资产总额为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其它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变更投资比例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制期间系2022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8)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3)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经估值汇率调整)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对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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