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华商均衡30混合 (010656): 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5:15:25 中财网

原标题:华商均衡30混合 : 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9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4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4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5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1
13.2 存放地点 .................................................................................................................................. 51
13.3 查阅方式 .................................................................................................................................. 5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商均衡30混合
基金主代码010656
交易代码01065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9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97,427,702.1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采用合理价格成长的均衡策略,精选具有 优质成长前景且兼具充足估值安全边际的上市公司进 行集中投资。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重点精选具有优质成长前景且兼具充足估值安 全边际的上市公司进行集中投资。因此整体投资策略 的架构以“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为主,兼顾股票资 产在行业间的合理配置;在形成最终股票投资组合后,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状况确定大类资产 的配置比例以提升本基金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高敏王小飞
 联系电话010-58573600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21-60637228 
传真010-58573520021-6063577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 街28号楼19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 

 街28号楼19层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5100033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h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 中心42楼
注册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 19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710,942.72
本期利润-12,425,409.4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9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3.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1,916,752.1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30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85,510,950.0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7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0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1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2.71%0.45%1.48%1.03%-4.19%-0.5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3.00%0.42%-1.20%1.00%-1.80%-0.5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1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根据《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 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 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基金持仓比例最高 的前 30 只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 合基金合同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1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22年9月21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号文批准设立,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理财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等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量化投资、FOF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为客户提供专业理财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双全基金经 理,权益 投资部副 总经理, 公司公募 业务权益 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 员2022 年 9 月 21日-12.7男,中国籍,经济学硕 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07年8月至2010年4 月就职于SK能源公司从 事财务工作;2010 年 4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 员;2014年8月1日至 2015年4月7日担任华 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2015年4月 8日至2021年1月19日 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 8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 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8年3月2日 起至今担任华商改革创 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 年 8 月23日起至今担任华商 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5月22日起至今 担任华商龙头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景气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5月19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9月21日起至今 担任华商均衡30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注:①“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月11日发布公告,何奇峰先生自2023年1月10日起担任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④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月14日发布公告,李双全先生自2023年1月13日起不再担任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 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 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2年的A股市场,俄乌战争、疫情反复、美联储持续加息、人民币单边贬值,在各种不利因素叠加之下,全年上证下跌15.13%,沪深300下跌21.63%,创业板指数下跌29.37%。2022年对于基金持有人和投资管理人而言都是艰难的一年。

仔细复盘2022年的市场,实际上全年行情是盈利和估值双重下跌的过程。盈利方面,上半年上海疫情反复,使得二季度GDP增速骤降至0.4%;而四季度国内疫情管控政策急速转向,年底的疫情扩散对短期经济冲击也是十分巨大的,预计全年GDP增速远低于年初设定的5.5%增长目标。

估值方面,由于俄乌冲突导致的全球大宗价格特别是能源价格飙升,美联储为了遏制骤升通胀压力,采取了持续大幅加息的鹰派货币政策,进而引发了新兴市场汇率大幅贬值。在人民币持续快速贬值预期下,外资的流出和市场增量资金的溃泛,使得A股的整体估值出现了显著下滑。

本基金2022年三季度成立后,采取了相对保守的组合建仓策略。在四季度市场调整中,逐步配置了部分高增长个股,较好的控制的建仓期的组合回撤。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合同生效起至今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0%,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0%,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80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2023年的A股市场机会大于风险。造成2022年市场调整的几个核心变量,包括国内疫情防控、美联储持续加息、人民币贬值等因素,都将会有明显的边际改善。从市场估值来看,经过2022年的调整,市场总体估值水平处于历史较低分位,股票资产的投资吸引力在显著上升。

结构性机会依然将是2023年市场的主要特点。中国经济经过三年新冠疫情的冲击,消费、投资、出口三大增长引擎都面临各自的约束条件。消费方面,三年疫情冲击造成了消费者收入预期的下降,叠加后续重复感染预期,将会对地产汽车等可选消费造成压制。投资方面,地方政府负债率高企、地产公司拿地量的下降,使得基建和地产投资同样面临增长压力。出口方面,2022年以来欧美国家通胀率抬升,利率水平持续走高,欧美衰退预期使得出口市场也面临放缓的压力。

因此,国内经济在缓慢复苏的背景下,2023年市场将会显著好于2022年。

2023年本基金将采取相对均衡的配置策略,沿着复苏确定性较强的行业板块进行配置。我们看好有色、化工等供给稳定,价格相对需求弹性较高的周期行业,同时看好需求复苏确定性高的医药、计算机和必选消费等行业方向。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合法、合规、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运作、公司经营管理及员工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监察稽核,通过开展合规审查、合规咨询、合规宣导与培训、合规检查、合规报告等工作流程,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整改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通过各类报告、报表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以及监管机构进行汇报,实现了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提高了业务部门及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内部监察稽核的重点是: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则的执行情况;基金合同的遵守情况;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信息隔离管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运行情况与员工职业操守规范情况等。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适时、全面、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时制定及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原有制度体系进行了持续的更新和完善,对现有的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同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不断细化制度(2)全面加强风险监控,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确保内部控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有效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内控管理质量、优化风险管理水平。

(3)有计划地开展合规检查工作,保障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全体员工的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本年度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各项监察稽核工作,对证券库管理、信用研究支持、场外网下交易业务、交易对手管理、移动通讯工具管理与信息监控、内幕交易防控、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投资授权管理、信息技术、宣传推介、销售适用性管理、反洗钱工作等方面进行专项稽核,对全体员工守法合规行为进行监督,从而较好地防范合规风险。

(4)强化合规宣导和培训。本基金管理人及时向全体员工宣导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通过组织各类合规培训持续向全体员工传达监管政策要点及监管会议精神,通报行业风险事件及监管通报案例情况,督促全体员工规范执业,从而推动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形成公司合规共识。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估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定期审核及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分管基金运营部的高管、分管投研部门的高管、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风险控制部负责人或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由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任估值小组秘书。

估值小组关于调整投资品种估值方法的决策,需经1/2以上的小组成员同意。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当对估值原则及技术有异议时,本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时,对报告期间基金的估值技术及其重大变化,特别是对估值的适当性,采用外部信息进行估值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程度,以及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及时性等发表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流动性折扣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216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商均衡 3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商均 衡30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 债表,202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华商均衡30混合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 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商均衡30混合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其他信息华商均衡30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商 均衡30混合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 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 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商均衡30混合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商均衡30混 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商均衡 30 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商均衡30混合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 商均衡30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陈熹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30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268,044,838.80
结算备付金 429,046.95
存出保证金 35,772.82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29,207,248.12
其中:股票投资 129,207,248.1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646,071.0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13.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
资产总计 398,363,491.17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1,484,622.94
应付赎回款 532,135.11
应付管理人报酬 509,355.33
应付托管费 84,892.5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241,535.22
负债合计 12,852,541.15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397,427,702.14
其他综合收益7.4.7.8-
未分配利润7.4.7.9-11,916,752.12
净资产合计 385,510,950.0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98,363,491.17
注:1、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700元,基金份额总额397,427,702.14份。

2、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1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0,331,426.71
1.利息收入 310,876.1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0310,876.1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014,039.1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1-4,014,039.1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4-
衍生工具收益7.4.7.15-
股利收益7.4.7.1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7.17-6,714,466.7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886,203.03
减:二、营业总支出 2,093,982.74
1.管理人报酬7.4.10.2.11,714,399.50
2.托管费7.4.10.2.2285,733.24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19-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093,85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425,409.4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425,409.4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425,409.45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1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值)423,026,555.77--423,026,555.77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号填列)-25,598,853.63--11,916,752.12-37,515,605.75
(一)、综合收益总额---12,425,409.45-12,425,409.45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5,598,853.63-508,657.33-25,090,196.30
其中:1.基金申购款82,939.58--2,406.3080,533.28
2.基金赎回款-25,681,793.21-511,063.63-25,170,729.58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397,427,702.14--11,916,752.12385,510,950.02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1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小刚______ ______程蕾______ ____程蕾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91号《关于准予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及机构部函[2022]746号《关于准予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由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22,870,031.6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78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9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23,026,555.7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6,524.1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基金持仓比例最高的前30 只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商均衡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 日起至12 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年9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其他各类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基金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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