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盛100 (519100): 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6:20:56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100 : 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6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6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3 13.2 存放地点 .................................................................. 63 13.3 查阅方式 .................................................................. 6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中证100指数
基金主代码51910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11,554,585.0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 风险管理手段,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衡量基准之间的年 跟踪误差在4%以下,以实现对基准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复制指数投资策略,按 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风险中等,将获得证券市场平均收 益率。其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于市场风险和跟踪误差的风险。由于采 用被动投资策略,在投资管理上将最大限度的分散非系统性风险。 对于跟踪误差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 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跟踪误差在限定范围内。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利宁秦一楠
 联系电话010-86497608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8649788895599 
传真010-86497999010-6812181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 金融中心主楼10D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5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100029100031 
法定代表人高民和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20,660,975.9275,061,094.7596,474,955.16
本期利润-58,481,906.96-3,823,407.17132,280,645.8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2742-0.01680.511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1.73%-1.13%33.6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8.78%-1.86%39.2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8,920,303.4297,664,959.65197,619,843.5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8400.45770.929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50,474,888.50311,045,860.24410,149,080.3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18401.45771.9298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60.44%220.64%226.7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47%1.30%1.00%1.32%0.47%-0.02%
过去六个月-13.00%1.11%-14.46%1.13%1.46%-0.02%
过去一年-18.78%1.25%-20.95%1.25%2.17%0.00%
过去三年11.02%1.24%-12.41%1.25%23.43%-0.01%
过去五年22.81%1.24%-7.26%1.25%30.07%-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60.44%1.59%114.53%1.60%45.91%-0.01%
注:本基金基准指数:中证100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构建和发布。具体的编制规则和再 平衡过程请参见中证100指数指数编制细则。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 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
2022年-----
2021年4.650047,118,650.0749,371,457.1496,490,107.21-
2020年-----
合计4.650047,118,650.0749,371,457.1496,490,107.21-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亿元。长盛基金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同时可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境外 QFII基金的投资顾问。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九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 期离任日 期  
陈亘 斯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中小盘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同庆中证 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长盛中证金融地 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长盛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长盛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同鑫 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10月9 日-13年陈亘斯先生,硕士。 曾任 PineRiver资 产管理公司量化分 析师,国元期货有限 公司金融工程部研 究员、部门经理,北 京长安德瑞威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经理。2017年2月 加入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基金 经理助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不存在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司公平交易细则》,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A股市场总体呈现先持续下跌再区间震荡且逐渐收敛的走势,波动较为剧烈。上半年主要受到国内经济增速偏弱、有效信用扩张不及预期以及美国高通胀带来的美元持续升息的影响,A股市场在一季度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下行;二季度初又受到国内疫情的反复和国际地缘冲突的突发影响,市场的风险偏好显著下降,A股整体进一步急剧下挫。随着市场潜在杠杆的出清和国内迅捷有力的货币政策支持下,社会融资见底反弹,流动性得到充分补充,低利率叠加下跌后的较低估值,使得 A 股市场的风险溢价率显现较好的吸引力,出现一轮快速反弹。进入二季度中期,疫情得到显著有效的控制,经济增长预期得到修复,重新激发了投资者对于成长板块的偏好,使得反弹持续到二季度末。三季度受制于经济运行尤其是房地产行业下行预期的掣肘,社会信用依然难以有效扩张,叠加美元持续走强抑制了海外资金对A股的配置需求,大盘在反弹后继续下探。四季度随着疫情管控的转变和房地产相关政策的连续出台,市场对经济增长的预期修复和对金融风险发酵的担忧得到了有效缓解。从当时市场整体的风险溢价水平看,A股已处于历史偏底部位置,下行空间十分有限。随着美国加息预期的放缓和美元走弱,北向资金急速引领了一波以大盘价值为主导的修复行情,并有望延续至次年初,带动市场情绪的重新启动。
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手段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84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95%。本报告期内日均跟踪误差为 0.0111%,年度化跟踪误差为0.87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全年,预计财政政策将持续发力,并且在疫情影响消退后能够更加有效的落地,带动经济增长率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修复。居民消费水平和基建开工相关活动有望从低点逐步恢复至常态水平,同时给 A 股的消费行业和基建相关行业带来一定机会。地产产业链经历过多重冲击后,行业存在进一步出清并提高集中度的可能性,有望重拾供给侧改革的投资逻辑。但是总体上我们认为2023年是一段休养生息的窗口期,经济上行的趋势确定性极高,但大幅上行空间有多大仍有待观察,因为居民和企业部门的资产负债表的修复大概率受到海外经济衰退引发的出口疲软的牵制。此外,经济扩张的速度和幅度亦和国内通胀水平有一定程度的相互制约关系,进而使得在2023下半年内国内利率水平的下行空间可能受到约束。在行业上,我们重点关注偏向于内生动力的三大安全相关主题,尤其是产业链上关键位置的国产替代和自主创新这一受外部国际经济环境影响较小的方向,其成长空间仍然大有可为。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合规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结合监管要求、市场形势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由独立于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的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并定期制作检查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合规宣导与培训,持续推动公司合规文化建设。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专业机构、内部自学、岗前培训、基金经理合规谈话、合规考试等多种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与监管文件,深化员工合规理念,提升员工合规工作技能。

2、持续完善公司制度规章体系建设。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时督促、提示业务部门进行相关制度、流程的新订、修订与完善,保证公司制度规章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报告期内,公司除完成有关制度的新订、修订工作外,还要求业务部门就制度、流程变化内容与其他相关执行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各相关部门对新订、修订内容的理解保持一致,保证制度、流程被严格执行。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防范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力度,完善发现问题与改进情况的跟踪、落实机制,保障公司运营及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部开展定期、临时专项稽核,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员工行为、信息技术等。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监管机构通报的业内问题,以及公司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合理保障公司及受托资产合规、稳健运作。

5、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新流程的合规论证工作,提供合规意见或建议,确保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业务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920,303.4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210,570,692.35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171,650,388.93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316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盛 中证100指数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 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盛中证 100指数基金 2022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 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盛中证100 指数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长盛中证100指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长盛中证100 指数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长盛中证100指数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长盛中证100指数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盛中证 100指数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盛中证100指 数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张勇叶尔甸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15,359,309.3916,792,968.56
结算备付金 300,135.00313,944.47
存出保证金 315,500.08312,832.60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34,888,854.48295,159,842.16
其中:股票投资 234,823,720.50294,409,842.1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65,133.9875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6,376.4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6,842.1039,241.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7,721.32
资产总计 250,890,641.05312,632,927.03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4,604.421,093,752.5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0,775.56200,339.82
应付托管费 32,155.1040,067.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0.3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198,217.12252,906.45
负债合计 415,752.551,587,066.79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211,554,585.08213,380,900.59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38,920,303.4297,664,959.65
净资产合计 250,474,888.50311,045,860.2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50,890,641.05312,632,927.03
注: 1、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840元,基金份额总额211,554,585.08份。

2、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 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 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55,869,608.69-82,641.61
1.利息收入 264,397.35320,048.2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264,397.35319,987.13
债券利息收入 -61.1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2,995,855.4078,425,299.4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7,243,583.2271,740,680.2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162,398.5518,747.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5,589,873.636,665,871.9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79,142,882.88-78,884,501.92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13,021.4456,512.60
减:二、营业总支出 2,612,298.273,740,765.56
1.管理人报酬7.4.10.2.12,022,179.822,539,494.75
2.托管费7.4.10.2.2404,436.03507,899.07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0.250.11
8.其他费用7.4.7.23185,682.17693,371.6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58,481,906.96-3,823,407.1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58,481,906.96-3,823,407.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8,481,906.96-3,823,407.17
注: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度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度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213,380,900.59-97,664,959.65311,045,860.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基金净值)213,380,900.59-97,664,959.65311,045,860.2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1,826,315.51--58,744,656.23-60,570,971.74
(一)、综合收益 总额---58,481,906.96-58,481,906.96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1,826,315.51--262,749.27-2,089,064.78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款18,621,845.22-4,942,568.4323,564,413.65
2.基金赎 回款-20,448,160.73--5,205,317.70-25,653,478.43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211,554,585.08-38,920,303.42250,474,888.50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212,529,236.77-197,619,843.56410,149,080.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基金净值)212,529,236.77-197,619,843.56410,149,080.33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851,663.82--99,954,883.91-99,103,220.09
(一)、综合收益 总额---3,823,407.17-3,823,407.17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851,663.82-358,630.471,210,294.29
其中:1.基金申购 款61,286,131.34-32,764,467.7494,050,599.08
2.基金赎 回款-60,434,467.52--32,405,837.27-92,840,304.79
(三)、本期向基---96,490,107.21-96,490,107.21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213,380,900.59-97,664,959.65311,045,860.2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172号《关于同意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029,660,276.8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 17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31,424,938.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764,661.4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如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并且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本基金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衡量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在4%以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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