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 (000354):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6:21:41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 :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2 存放地点 .................................................................. 64 13.3 查阅方式 .................................................................. 6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35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2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5,079,589.7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1)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观、微观经济指标、市场指标和政策走向 等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 风险,提高配置效率。(2)股票投资上,本基金投资于城镇化主题 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充 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 力,从公司基本状况和股票估值两个方面筛选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 力的公司,组建并动态调整城镇化主题优选股票库,并根据市场波 动情况精选个股,进而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利宁许俊
 联系电话010-86497608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8649788895566 
传真010-86497999010-66594942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 金融中心主楼10D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5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100818 
法定代表人高民和刘连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 际中心3-5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9,952,961.8113,995,044.017,586,893.98
本期利润-18,374,187.6212,177,426.2711,935,969.14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0.71320.43010.3121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46.00%25.19%20.69%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35.12%25.11%20.98%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7,672,526.2227,461,304.7717,442,447.09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0.30591.01340.6093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32,752,115.9654,558,783.8246,067,280.49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1.3062.0131.609
3.1.3 累计 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99.13%206.93%145.33%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4.04%1.48%1.48%1.03%-5.52%0.45%
过去六个月-17.71%1.64%-10.73%0.88%-6.98%0.76%
过去一年-35.12%1.77%-16.91%1.02%-18.21 %0.75%
过去三年-1.80%2.12%-1.24%1.04%-0.56%1.08%
过去五年2.51%1.87%3.25%1.04%-0.74%0.8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99.13%1.70%70.41%1.14%28.72%0.56%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标的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重合度较高。因此,沪深300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可比性。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60%-95%的权益类资产,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及其他具有高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与债券指数的权重确定为80%和20%,并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代表债券资产收益率。因此,“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80%、2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亿元。长盛基金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同时可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境外 QFII 基金的投资顾问。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九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代毅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国企改革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精选行业轮动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5日-12年代毅先生,硕 士。2010 年 7 月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行业研 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等职务。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不存在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司公平交易细则》,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全年,市场权重股跌幅相对较少,而创业板、中证500为代表的中小盘呈下跌反弹后震荡向下的过程,上证指数、沪深300、创业板指数分别下跌15.13%、21.63%、29.37%,其中创业板指数开年即开始大幅下跌。

A股市场增量资金不明显,全年新发基金规模和北向资金流入相比21年有明显降低。叠加外生疫情冲击,存量博弈下,趋势动量策略资金扰动,一方面市场波动加大,另一方面各板块极致分化。市场预期远期经济增速回归均值,缺乏增量资金的结构下,高估值是股价上涨最大的风险。

新能源等赛道成长股在下半年明显跑输价值股,食品饮料、医药等疫情后复苏板块成了全年的胜负手。

纵观2022年,中国经济先后受到深圳、上海、北京疫情的冲击,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明显。

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分别来看,消费受疫情冲击最大,消费场景和消费能力均受到冲击,但是疫情后恢复的确定性也是最强的。出口端,考虑海外需求放缓叠加出口价格回落,出口对经济从拉动转向小幅拖累。投资端,2022年地产对经济显著拖累,房地产销售、竣工、开工面积均大幅负增长,房地产投资持续超过半年负增长;基建投资显著回升,一定程度对冲了地产的下行,但在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与隐性债务约束下,对经济拉动不显著。

在国内宏微观经济均面临一定压力的背景下,2022年我国财政和货币政策呈现较强的宽松力度。财政政策方面,既有总量角度稳增长,又有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2022年广义财政赤字同比差额远高于过去几年的水平。货币政策方面,央行多措施并举推动流动性合理充裕,“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以及“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M2增速达到了 2016 年以来的最高值。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到了,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使命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二十大报告将是未来五年重要的投资指导文件。

国际社会经济环境方面,2022年以来,除了中美竞合关系外,美国快速加息、欧洲地缘政治冲突、俄乌军事冲突、全球供应链不畅都对国内经济和A股市场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个人认为中长期来看只有遵循产业发展逻辑,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行业和管理、技术等领先的优秀公司才能胜出。寻找这些优秀的公司,在合理的位置和阶段投资这些公司,充分考虑预期的作用,才能给基金持有者创造超额收益。

按照市场环境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聚焦于新型城镇化这一方向。从大类资产配置和公募基金定位的角度,本基金权益仓位偏高。基金整体偏成长风格,上半年主要聚焦于医药、新能源车产业链、汽车零部件、网络安全等方面。22年四季度市场波动较大,本基金行业配置在基金合同要求的范围内相比三季度均衡,主要集中在计算机、新能源车产业链、医药、半导体方面,但是偏成长的投资风格短期受市场资金博弈的影响较大。

2023年中国将迈入新一轮需求回暖、资产回报率改善、盈利预期提升的周期,市场投资机会众多,优秀的成长股将会不断涌现。本基金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外延。本基金将着眼于“现代化”、“安全”、“科技”,按照基金合同要求,将继续积极寻找业绩增速足够快同时估值合理的个股,寻找细分行业新的基本面线索,同时力争控制好回撤。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0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1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9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仍将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不确定因素较多,但总体来说是修复年,一季度预计经济仍有一定压力,二季度起整体有望呈现复苏格局。中美经济周期将在2023年错位逆转,我国将先于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重回增长路径。总量看,按照二十大报告,我国需要实现年均5%左右的经济增长。从结构看,创新居“核心地位”、是“第一动力”;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绿色发展能够在消费与生产两端同时发力。

消费端将持续的贡献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于消费场景完全正常化和居民储蓄率的合理释放。

2020年疫情后,居民储蓄率整体高于疫情前,一方面是预防性储蓄,另一方面也源于消费场景受限。

投资端方面,2023年基建仍将发力,地产相关政策已经在2022年四季度转向。2023年,若需求端迟迟仍未改善,地产不排除会有需求端进一步的放松政策出台,预计23年地产销售有望小幅改善,地产投资增速可能转正。

出口端考虑到中国出口份额已经处在较高水平,未来存在回落的可能性;未来若大宗价格回 货币流动性上半年有望维持宽松,未来随着经济的修复,流动性存在边际变化的可能性。信用端社融增速有可能小幅回落,但结构或将有所优化。

权益资产角度看,我国处在“类衰退”末期+复苏初期,是对权益市场比较友好的阶段。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增长和货币政策、海外发达国家经济周期,2023年A股市场很可能将从2022年减量博弈到增量上涨,预计23年市场表现或将好于22年。

市场运行到现在,我们认为依然是流动性决定估值,盈利同比增速差异决定相对强弱。2023年,基金将顺着企业盈利方向和我国经济发展政策方向布局,呈现两条主线:一是企业盈利恢复增长的方向;二是产业创新和制造业升级方向。景气周期高点的赛道股以及估值较贵的核心资产会导致股价高波动,只有那些盈利持续且稳定增长的公司才能消化高估值。我们需要挑选政策鼓励的细分行业和优质个股,其中更要积极关注那些从0到1的行业和公司。中长期来看,只有遵循产业发展逻辑、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行业、管理及技术等领先的优秀公司才能胜出。寻找这些优秀的公司,在合理的位置和阶段投资这些公司,充分考虑预期的作用,才能给基金持有者创造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合规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结合监管要求、市场形势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由独立于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的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并定期制作检查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合规宣导与培训,持续推动公司合规文化建设。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专业机构、内部自学、岗前培训、基金经理合规谈话、合规考试等多种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与监管文件,深化员工合规理念,提升员工合规工作技能。

2、持续完善公司制度规章体系建设。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时督促、提示业务部门进行相关制度、流程的新订、修订与完善,保证公司制度规章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报告期内,公司除完成有关制度的新订、修订工作外,还要求业务部门就制度、流程变化内容与其他相关执行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各相关部门对新订、修订内容的理解保持一致,保证制度、流程被严格执行。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防范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力度,完善发现问题与改进情况的跟踪、落实机制,保障公司运营及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部开展定期、临时专项稽核,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员工行为、信息技术等。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监管机构通报的业内问题,以及公司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合理保障公司及受托资产合规、稳健运作。

5、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新流程的合规论证工作,提供合规意见或建议,确保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业务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672,526.2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20,725,826.24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13,053,300.02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基金的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315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基金2022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 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盛城镇化 主题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长盛城镇化 主题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 划清算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 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基金的财务 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盛城镇化 主题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盛城镇化主题 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张勇叶尔甸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4,458,916.973,421,591.70
结算备付金 190,841.05444,697.67
存出保证金 16,749.8522,826.10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8,112,601.5238,751,841.99
其中:股票投资 28,112,601.5238,751,841.9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338,163.7512,736,718.5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1,438.1999,92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519.95
资产总计 33,128,711.3355,478,116.0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2,620.16474,594.41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251.0569,167.65
应付托管费 7,208.4911,527.9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313,515.67364,042.21
负债合计 376,595.37919,332.20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25,079,589.7427,097,479.05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7,672,526.2227,461,304.77
净资产合计 32,752,115.9654,558,783.8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3,128,711.3355,478,116.02
注: (1)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06元,基金份额总额25,079,589.74份。

(2)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 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7,522,614.0814,020,999.14
1.利息收入 16,334.4316,422.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6,334.4316,415.55
债券利息收入 -6.8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9,141,051.6815,631,987.9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9,439,815.8515,548,790.3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412.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298,764.1782,784.6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8,421,225.81-1,817,617.74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23,328.98190,206.57
减:二、营业总支出 851,573.541,843,572.87
1.管理人报酬7.4.10.2.1599,480.06722,426.14
2.托管费7.4.10.2.299,913.39120,404.23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0.02
8.其他费用7.4.7.23152,180.091,000,742.4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18,374,187.6212,177,426.2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8,374,187.6212,177,426.2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374,187.6212,177,426.27
注: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7,097,479.05-27,461,304.7754,558,783.82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7,097,479.05-27,461,304.7754,558,783.82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017,889.31--19,788,778.55-21,806,667.86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8,374,187.62-18,374,187.62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2,017,889.31--1,414,590.93-3,432,480.24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8,154,435.59-4,577,231.2612,731,666.85
2 .基金赎 回款-10,172,324.90--5,991,822.19-16,164,147.09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5,079,589.74-7,672,526.2232,752,115.9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8,624,833.40-17,442,447.0946,067,280.49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28,624,833.40-17,442,447.0946,067,280.49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527,354.35-10,018,857.688,491,503.33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2,177,426.2712,177,426.27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1,527,354.35--2,158,568.59-3,685,922.94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56,800,822.57-45,455,803.76102,256,626.33
2 .基金赎 回款-58,328,176.92--47,614,372.35-105,942,549.27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27,097,479.05-27,461,304.7754,558,783.8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11号《关于核准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10,555,287.2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69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11,529,249.8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73,962.6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中国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16日公告后更名为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按照申银万国研究所有限公司行业分类标准,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主要涉及建筑建材、房地产、交运设备、机械设备、商业贸易、交通运输、公用事业以及家用电器等申万一级行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X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X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