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双碳ETF (561190): 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二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6:58:44 中财网

原标题:双碳ETF : 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0二二年年度报告





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二0二二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 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2年12月31 日止。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报告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7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8 §6 审计报告 ..........................................................................................................................................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告 .................................................................................................................................. 21
7.1 资产负债表 ................................................................................................................................. 21
7.2 利润表 ......................................................................................................................................... 22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3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5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 6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6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6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6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8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9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6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7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7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7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70
11.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7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7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双碳ETF
基金简称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
基金主代码561190
交易代码56119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07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771,318,041.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2年7月19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 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本基金的 资产配置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 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参与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赵瑛王小飞
 联系电话021-20361818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021-60637228
传真021-20361616021-6063577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 办公楼二座27-30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200120100033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fullgoal.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 街1号院1号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 中心30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94,101,245.02
本期利润-408,750,027.4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96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2.0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9.23%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40,628,156.6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9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430,689,884.3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077
3.1.3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9.23%
注:本基金于2022年7月11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68%1.47%-1.71%1.47%0.03%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19.23%1.38%-20.80%1.43%1.57%-0.05%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比例等相关规定构建,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依据合同约定的权重比例进行再平衡处理,并用每日连乘方式计算得到指数基准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2、本基金于2022年7月11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从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本期末建仓期还未结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注:2022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1999年 4月 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 2001年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5.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及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有分公司,并全资设有两家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社保、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287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乐乐本基金现 任基金经 理2022-07- 1113博士,曾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研究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创新规划团队负责人;自 2015年5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定量基金经理、量化 投资部量化投资总监助理、高级定 量基金经理;现任富国基金量化投 资部ETF投资总监兼高级定量基金 经理。自2019年07月起任富国中 证军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09 月起任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9年10月起任富国中证 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1月 起任富国中证科技50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9年11月起任富国中证 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年12月起任富国中证国企一 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 年01月起任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 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20年02月起任富 国中证科技5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自2020年03月起任富国中证 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年03月起任富国中证医药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20年07月起任富国 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20年07月起任富 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1年 05月起任富国中证800银行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22年07月起任富国中证 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年11月起任富国中证1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22年12月起任富国北 证50成份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行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制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的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在同向交易价差分析方面,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 t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投资组合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报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出现3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伊始,受美国加息预期升温、俄乌冲突加剧、中概股从纳斯达克退市担忧加剧、上海疫情持续扩散等多重因素的影响,A股整体出现大幅调整。4月底,经过短期大幅调整后,A股投资性价比显现,同时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稳增长目标,5月、6月国内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信心有所恢复,A股迎来快速反弹。7月市场进入基本面验证期,总体震荡回落。7月中旬,由于部分地区地产断供事件发酵,投资者对地产行业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担忧加剧,金融、地产板块快速回落。8月受中国7月制造业PMI回落至荣枯线以下、政治局会议淡化经济增速目标、台海局势紧张、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发表鹰派讲话等因素的影响,A股总体持续调整。11月初,随着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强调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同时房地产股权融资时隔多年后再度放开,市场对经济复苏预期进一步升温,地产、消费等经济相关板块大幅反弹。12月初,随着疫情防控政策发生重大转变,放松管控成为大势所趋。同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实施扩大内需战略,A股迎来大幅反弹。

总体来看,2022年上证综指下跌15.13%,沪深300下跌21.63%,创业板指下跌29.37%,中证500指数下跌20.31%。

在投资管理上,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被动式指数基金管理策略,采用量化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的大额申购和赎回等事件。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07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8077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8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随着疫情影响逐步消退、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市场有望迎来疫后增长修复的趋势性投资机会。1)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正在逐步消退,国内消费修复仍在稳步进行中。春节假期的高频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客流量、国内出游人数、春节档电影票房数据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内需消费修复仍在稳步进行中。2)稳增长政策有望持续发力。前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后续稳增长政策有望持续发力,支撑国内经济走向实质性复苏。3)海外风险偏好持续修复。美联储加息节奏放缓,全球流动性有望迎来拐点,海外风险偏好持续修复。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报告期内持续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全方位推动监察稽核工作深入开展。在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2022年本基金管理人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以下方面:
(一)持续推进制度流程建设,保障业务合规开展
公司以建立重点业务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各业务部门内部管理为重点,持续强化公司内控与风险防范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以制度为基础相应完善业务流程。

(二)深入进行新规学习,扎实推动新规落地
2022年度,公司从新规解读、制度建立、系统建设、流程改造等方面持续推进各项重要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落地工作,并对落地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业务合法合规开展。

(三)夯实合规管理架构,强化合规管理职能
公司以持续完善合规考核体系、优化专兼职合规会议机制等作为抓手,加强一道防线合规履职效能,强化合规管理成效,推动合规工作深入开展。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员工合规意识
为持续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公司对新员工、特定业务条线员工、全体员工组织不同侧重点的合规培训与宣导,结合合规谈话及合规考试,多维度、多层次地进行文化贯宣,全面提升员工合规意识。

(五)立足于合规,不断拓展风险管理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旗下组合的投资合规风控阈值多维度排查梳理和日常投资合规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根据系统升级迭代情况整合优化历史风控工具。公司持续强化合规风控培训工作,提升各部门主动合规的能力和意识。

投资风险管理方面,公司针对各类投资品种开展风险管理系列专项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和定期风险评估,持续提升对于各类投资标的的风险管理水平。

(六)持续推进合规风控工作的系统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合规风控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通过搭建、完善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风控系统工具体系,助力有效监测、识别投资组合运作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提升整体风险防范能力。在合规管理方面,新增或优化系统管理功能模块包括产品营销模块、专兼职合规管理模块、新一代报表报送平台等。通过系统建设,提升合规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

(七)推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
公司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除在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核心义务方面积极履职外,还通过重点专项工作等方式有序推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报告期内,主要重点工作包括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新产品新业务洗钱风险评估、反洗钱系统建设、多层次立体化文化宣贯等。

(八)加强内部审计,发挥第三道防线功能
公司围绕各条线各部门制度框架体系建立情况、法规落实情况及当年工作重点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基础风险点例行检查与法规落实情况、监管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暴露内控缺陷并督导整改完善,切实起到第三道防线自查自纠、防范风险、保驾护航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控,内容包括监控录像、电子邮件、电话录音抽查,特定员工通讯工具集中管理,员工证券投资申报管理等方面。通过日常合规管理与定期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全员合规意识,防范利益冲突,确保各项业务合规开展。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有人利益的行为 。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德师报(审)字(23)第P0022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 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表,2022年7月11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期间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 为,后附的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国中证 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 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 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 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 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 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 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 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 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 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 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富 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 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 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 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 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
 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 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 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 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 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 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 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 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 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 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富国中证上 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 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 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汪芳冯适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外滩中 心30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0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告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5,448,533.78
结算备付金345,224.36
存出保证金822,308.44
交易性金融资产1,425,616,931.69
其中:股票投资1,425,245,504.46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371,427.2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69,892.65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34,843.79
资产总计1,432,337,734.71
负债和净资产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637,333.35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636,039.99
应付托管费127,208.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4,983.73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242,285.30
负债合计1,647,850.37
净资产: 
实收基金1,771,318,041.00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340,628,156.66
净资产合计1,430,689,884.3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432,337,734.71
注:报告截止日 2022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8077元,基金份额总额1,771,318,041.00份。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 07月 1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 07月 1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本期2022年7月1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403,333,477.69
1.利息收入1,130,932.8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912,783.54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218,149.33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87,991,210.8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97,057,728.58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588,375.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8,478,142.3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4,648,782.3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824,417.32
减:二、营业总支出5,416,549.72
1.管理人报酬4,354,957.46
2.托管费870,991.46
3.销售服务费
4. 投资顾问费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 信用减值损失
7. 税金及附加789.13
8.其他费用189,811.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08,750,027.4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8,750,027.4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408,750,027.41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7月11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22年 07月 1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 利润净资产 合计
一、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值)2,939,318,0 41.002,939,318,0 41.00
二、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1,168,000,0 00.00- 340,628,156 .66- 1,508,628,1 56.66
(一)、综合收益总额- 408,750,027 .41- 408,750,027 .41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68,000,0 00.0068,121,870. 75- 1,099,878,1 29.25
其中:1.基金申购款215,000,000 .00- 19,029,546. 98195,970,453 .02
2.基金赎回款- 1,383,000,0 00.0087,151,417. 73- 1,295,848,5 82.27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三、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1,771,318,04 1.00- 340,628,156. 661,430,689,88 4.3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7月11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 戈 林志松 徐慧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55号《关于准予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6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 00318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22年7月1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939,317,000.00元,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633,447.51 元,与首次募集相关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939,950,447.51元,折合2,939,318,041.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22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制权时确认收入。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没有限制,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5、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7.4.4.1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5,448,533.78
等于:本金5,447,998.56
加:应计利息535.22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5,448,533.78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定期存款。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2022年12月31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739,970,66 2.351,425,245,50 4.46- 314,725,157. 89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债券交易所市场295,000.0051.73371,427.2376,375.50
 银行间市场
 合计295,000.0051.73371,427.2376,375.50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740,265,66 2.3551.731,425,616,93 1.69- 314,648,782. 39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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