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诺安行业轮动混合 (320015):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诺安行业轮动混合 :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0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4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6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7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2 存放地点 ............................................................... 62 13.3 查阅方式 ...............................................................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2017年06月23日(含当日)起,原“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一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基金合同的规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更新并完善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究管理平台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功能,交易中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中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此外,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未发现同向交易价差在上述时间窗口下出现异常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是全球经济、政治、社会较大波动的一年,也是中国面临疫情冲击超出预期、外部环境动荡超出预期、美国宏观政策转向超出预期共三个超预期的一年,美国等主要海外经济遭遇高通胀,而中国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呈现衰退趋势。在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下,A股开年以来先是经历了4个月的持续下跌,随后开始修复上涨,3季度市场又呈现弱势下跌态势,11月以来虽然又重启上涨,但全年A股各大指数基本都出现双位数下跌。 我们认为2022年国内经济弱势是阶段性的,也是多重因素叠加导致的,随着国内疫情政策改变,各项复工复产政策相继推出,中国政策经济预期最悲观的阶段基本已经过去,中国宏观经济仍然走在长期高质量发展的路上。从市场的阶段来看,大部分投资人信心依然脆弱,市场阶段性调整已经比较明显,很多优秀公司的估值已经处于长期有吸引力的位置。 在基金操作策略上,本基金通过研究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化特征,捕捉行业轮动效应下的投资机会,精选优质行业的优质股票,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2022年,在权衡长期和短期后,我们在科技、消费和新能源等代表未来的行业方向上进行了重点配置,从微观的、长期的角度精选能符合我们长期收益率预期的优秀个股。我们会持续优化我们的投资策略,努力穿越牛熊,给投资者实现长期优秀的投资回报。 衷心感谢持有人把投资的任务托付给我们!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7927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9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中国宏观经济2022年的经济弱势是阶段性的,也是多重因素叠加导致的,特别是疫情和房地产压力的并行,给经济带来了比较大的下行压力。在中国疫情防控政策于2022年底全面放开后,在中国多地出台稳住房地产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后,我们预计2023年的宏观经济,已经挺过了艰难时期,将逐步回到良性的发展;对证券市场而言,在较为悲观的市场情绪影响后,将是可以积极寻找生生不息的力量和机会的一年。2023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主要在外部,例如美国通胀和美联储政策调整的影响、地域政治格局及其演变都有待进一步跟踪观察。 从国内未来的政策方向和经济结构发展的内在需要来看,预计主要会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恢复和扩大消费,这是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基础,二是要有效带动社会投资,这是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关键。针对这几年受疫情影响,人们收入增长放缓、预期下降,不敢消费、不便消费的情况,预计政策上会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强消费能力,提升消费意愿,改善消费条件,增加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针对民间投资低迷的情况,预计会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对符合国家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支持力度,鼓励增加制造业研发和技术改造投资,加大新领域新赛道的投入;这些政策结果会利于下一个经济引擎——大类科技制造方向的崛起。在行业走势上,从中长期产业结构变迁趋势、产业发展空间和行业景气度等角度考量,消费制造、产业数字化浪潮中的科技运用和新能源等依然是中长期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方向。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合法合规运作、最大限度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宗旨,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并完善了以合规、监察、稽核为主导的工作体系和流程。合规管理部门依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监察稽核工作计划、方法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了公司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 本年度基金管理人合规管理、内部风险控制、监察稽核的具体情况如下: 合规管理方面,基金管理人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导及培训,督促各业务部门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防范各类合规风险。风险控制方面,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进行持续的监督管理,加强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合规运作。监察稽核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通过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投资运作、后台保障、反洗钱等公司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对于每次监察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都责成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切实进行改善,并由合规管理部门跟踪问题的处理情况。同时,基金管理人督促市场部门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多种渠道,以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无内幕交易和不正当关联交易,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规运作、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委员会由督察长、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运营等部门负责人及指定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次,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2、以上比较财务信息已根据最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列示于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齐斌 田冲 何柳姿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为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6月20日,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届满。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2日。根据《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7年6月23日起,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57号)批准,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13日生效。原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701,127,764.96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51,519.5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债)、可交换债券、央票、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股票、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的,在持有期间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扣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上述之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在适用情况下预估的增值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