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 (011284): 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 : 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0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9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5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5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5 13.2 存放地点 ............................................................... 65 13.3 查阅方式 ............................................................... 6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无利润分配事项。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运作中基金为75只,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远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信保诚嘉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中信保诚嘉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裕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安鑫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嘉润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丰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盛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信保诚弘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前瞻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及内部审计人员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研究分析方面,公司通过统一的研究平台发布研究成果,并构建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风格维度库等,确保所有投资经理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在交易端,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同向交易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同时,公司每个季度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反向交易以及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进行统计分析,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本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对旗下所有产品的交易价格、产品投资杠杆、集中度、反向交易等进行控制,事后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相关情况由投资经理出具情况说明后签字确认。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公司旗下管理的其它产品之间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未发生主动投资杠杆超标情况。对于债券交易价格监控结果,每日、每周对现券、回购交易价格偏离及回购投资情况按照要求进行统计,并对需要上报的情况按时进行上报。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A股市场呈“W型”走势,在年初以来下跌后,在4月底开始反弹,在7月初再度下跌后,在10月底再度反弹,全年整体下跌,沪深300指数下跌21.6%、创业板指下跌29.4%、科创50下跌31.3%,价值风格相对好于成长风格。分行业来看,受益于能源通胀的煤炭板块上涨10.1%,是除综合行业以外,唯一实现正收益的申万一级行业,社会服务、交通运输、美容护理、商贸零售跌幅较小,分别下跌2.2%、3.4%、6.7%和7.1%;电子、建筑材料、传媒、计算机、电力设备跌幅靠前,分别下跌36.5%、26.1%、26.1%、25.5%和25.4%。 本基金在2022年一季度,增持了有色金属、电子等行业,减持了机械设备、医药生物等行业,对电力设备、电子等行业做了个股调整;在二季度,增持了房地产、电力设备等行业,减持了基础化工等行业;在三季度,增持了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减持了钢铁、家用电器等行业,对电力设备、电子等行业做了个股调整;在四季度,增持了机械设备、通信等行业,减持了石油石化、基础化工等行业,对电力设备、电子等行业做了个股调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3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年,我国全年GDP同比增长3%。展望2023年,预计随着线下消费、商务场景的修复,生产、生活或将恢复正常;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预计在一系列优化政策推动下,国内经济发展将逐渐回归潜在增长水平,2023年国内经济增速有望回到5%-5.5%区间。 2022年,全球流动性整体收紧,美联储累计加息425bps;国内流动性合理充裕,MLF累计调降20bps、5年期LPR累计调降35bps,年末M1、M2增速分别为3.7%、11.8%。展望2023年,我们预计国内的货币政策仍将精准有力,与积极的财政政策协调配合,做好专项债、财政贴息等工具的配套信贷投放,国内流动性维持合理充裕,2022年9月以来企业中长期贷款持续高增长,反映信用扩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预计2023年或将看到美联储紧缩货币政策的退出,通胀压力有望在去库周期得到缓解,是否在2023年内看到降息周期的启动,还有待观察。 2022年,A股市场经受了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海外流动性收紧的双重压力,避险情绪总体抬升,但随着国内政策加大优化力度,2022年10月底以来,市场情绪显著修复。展望2023年,我们认为A股市场可类比困境反转资产,“困境”已经基本探明,“反转”的预期随着国内经济复苏和美联储加息放缓或将不断强化,市场风险偏好将处于整体抬升的趋势中,预计有利于风险资产定价的提升。 从市场整体定价水平来看,以沪深300指数为例,2022年末市净率分位数处于过去5年的后10%以内,2011年以来年初相类似的定价仅有2014年和2019年,反映的都是悲观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盈利预期,市场进一步向下调整的空间可能相对有限,一旦悲观预期得到扭转,定价修复的弹性从历史经验来看可能是比较可观的,沪深300指数2014和2019全年分别上涨了52%和36%。我们认为,国内A股市场当前定价的赔率相对具有吸引力。 展望2023年,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机会:1)对于经济复苏定价仍不充分的资产,例如部分医药生物、交通运输、传媒等,以及预期差最大的泛地产链;2)有较大边际改善的成长资产,例如绿电运营、云计算等;3)全球复苏预期下的困境反转资产,例如CXO、消费电子等。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和落实行业法规及监管要求,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继续致力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加强业务风险控制与防范,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对产品合同及各类法律文书进行审核;对基金募集、投资过程进行合规检查与提示,规范公司运作与所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运作过程中的关联交易,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股东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完成各项法定信息披露工作及文档合规检查;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外部审计、检查的配合协调工作;开展合规培训、法规咨询、更新法规汇编;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完成各项反洗钱工作,贯彻落实反洗钱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完成向监管部门的各项数据报送工作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置了估值决策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适当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定期进行评估,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权益投资负责人、固定收益投资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管理人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认为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决策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估值相关数据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24号《关于准予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72,254,719.3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3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2,314,172.5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9,453.18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信保诚龙腾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21年3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