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600803):新奥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8:04:58 中财网
原标题:新奥股份:新奥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减持计划实施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划减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股的具体情况详见“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0日披露了《新奥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所获股票限售期满后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结合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37,5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722%,亦不超过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 2023年 1月 7日披露了《新奥股份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于建潮先生、王冬至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世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16%;韩继深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56%;其余股东未减持所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韩继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400,0000.0452%其他方式取得:1,400,000股
郑洪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00,0000.0323%其他方式取得:1,000,000股
张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00,0000.0194%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蒋承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10,0680.0294%其他方式取得:910,068股
苏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00,0000.0161%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
郑文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00,0000.0194%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王世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0000.0065%其他方式取得:200,000股
王贵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00,0000.0129%其他方式取得:400,000股
张晓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00,0100.0194%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股
黄保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50,0000.0081%其他方式取得:250,000股
门继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00,0000.0161%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减持总金 额(元)当前持股数 量(股)当前持 股比例
王世宏50,0000.0016%2023/1/4 ~ 2023/1/4集中竞价 交易15.92 -15.92796,000150,0000.0048%
韩继深175,0000.0056%2023/1/10 ~ 2023/3/28集中竞价 交易16.98 -20.003,248,2831,225,0000.0395%
注:除王世宏先生、韩继深先生外,本次计划减持的其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暂未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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