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消费增强 (501089):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21:24:41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增强 :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基金财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7 13.2 存放地点 .................................................................. 57 13.3 查阅方式 .................................................................. 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方正富邦消费红利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消费增强(扩位证券简称:消费红利增强LOF)
基金主代码501089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559,539.9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 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为标的指数,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 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 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 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 踪误差不超过8%。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 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蒋金强罗菲菲
 联系电话010-57303988010-585606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95568 
传真010-57303718010-5709338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 5号楼11层(11)1101内02-11 单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 5号楼11层02-11房间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101100031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高迎欣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ounder ff.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201,321.782,574,237.6823,467,815.55
本期利润-1,596,529.511,336,461.4726,140,494.94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0.13290.07160.5433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9.38%5.15%42.17%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9.22%10.75%41.44%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6,556,878.225,952,092.7611,806,268.41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0.42140.52740.3706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22,116,418.1417,670,897.3245,040,746.65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1.42141.56571.4137
3.1.3 累计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指标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42.14%56.57%41.3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6.63%1.26%7.83%1.29%-1.20%-0.03%
过去六个月-3.63%1.21%-2.46%1.23%-1.17%-0.02%
过去一年-9.22%1.43%-8.69%1.45%-0.53%-0.02%
过去三年42.21%1.41%45.23%1.48%-3.02%-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2.14%1.39%46.85%1.46%-4.71%-0.07%
注: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9年11月2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往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1】1038号)于2011年7月8日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 6.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 66.7%;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33.3%。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42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方正富邦信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天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方正富邦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方正富邦天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禾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ESG主题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汇福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策略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恒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泰利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鑫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稳泓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鸿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方正富邦鑫诚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多个私募资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吴昊数量投 资部总 经理兼 本基金 基金经 理2019年11 月29日-8年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硕士,清华 大学经管学院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数量投资部任副总裁;2018年 4月加 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 决会委员、董事总经理、数量投资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2018年 6月至报告期末,任方 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变更为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年11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 富邦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4 月,任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1月至 2021年4月,任方正富邦深证 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方正 富邦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5月至 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至2022 年3月,任方正富邦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月至报 告期末,任方正富邦天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月至报 告期末,任方正富邦天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9月至2021 年4月,任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9 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 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 经理。2019年11月至报告期末,任方正富 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20年1月至2021 年4月,任方正富邦天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9月至2021 年 12月,任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0月至报告期 末,任方正富邦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11 月,任方正富邦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1月至报告期 末,任方正富邦ESG主题投资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8月至报告期 末,任方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 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为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公平交易的原则与内容,研究支持、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报告、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及规范。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制度建立科学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公平交易分析体系,并通过加强交易执行环节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根据恒生电子投资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出具公司不同组合间的公平交易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使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2年,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层出不穷,对证券市场形成了持续的冲击。2月底俄乌冲突爆发,造成国际局势和地缘政治紧张,大宗商品价格大涨,也对全球产业链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与此同时,通胀高压下美联储在2022年开启了加速加息模式,由此形成中美利差倒挂、美元指数大幅攀升汇率承压。国内方面,疫情持续扰动经济生活,三季度后部分地区的房地产断贷断供事件也持续发酵,这些因素或多或少对市场构成了负面冲击。展望后市,压制市场的多重因素或将在2023年迎来拐点,随着疫情对于经济活动影响的减弱,A股盈利增速有望见底回升,当前市场整体估值处在低位,预计市场将有整体性机会。

本基金以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为标的指数,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采取股息率加权计算,旨在反映主要消费行业的红利水平。

本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跟踪的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下跌了9.27%。

基金运作层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严守基金合同认真对待投资者申购、赎回以及成分股调整事项,保障基金的正常运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21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22%,业绩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年宏观经济有望迎来拐点,随着疫情对于经济活动影响的减弱,稳增长政策预计会陆续落地,宏观经济压力预期有所释放。海外来看,随着美国通胀数据的进一步回落,以及经济衰退风险的逐步显现,美联储政策转向可能早于预期,外部流动性环境对风险资产将逐步从压制转向利好。从估值性价比来看,权益资产无论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A股估值均具有吸引力,我们认为当前位置机会大于风险。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坚持做好合规风险的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基金加强风险把控,规范运营。

2.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监察等工作方法,加强了对基金日常业务的合规审核和合规监测,并加强了对重要业务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

3.根据监管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不断推动公司各部门更新与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制定、颁布和更新一系列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全面、合法、合规。

4.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与宣传,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分红。

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形。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止到报告期末,本基金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本基金管理人拟定的解决方案为持续营销,已将解决方案上报证监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德师报(审)字(23)第P0006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全体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 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 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方正富邦中 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 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 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方正富邦中证主要 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方正富邦中 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 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刘微杨婧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30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1,482,994.921,134,792.22
结算备付金 15,942.02897.91
存出保证金 2,465.323,630.15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0,805,793.5116,808,725.04
其中:股票投资 20,805,793.5116,808,725.0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15,560.2974,212.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243.24
资产总计 22,422,756.0618,022,500.8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65,926.0863,869.27
应付赎回款 16,516.9578,538.2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721.9617,803.42
应付托管费 3,620.312,967.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98,552.62188,425.35
负债合计 306,337.92351,603.54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15,559,539.9211,286,431.86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6,556,878.226,384,465.46
净资产合计 22,116,418.1417,670,897.3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2,422,756.0618,022,500.86
注: 报告截止日 2022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4214元,基金份额总额 15,559,539.9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124,727.092,073,287.36
1.利息收入 11,380.3614,271.0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1,380.3614,271.0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15,670.813,212,509.7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85,356.152,549,703.0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399.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400,627.04662,806.6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1,395,207.73-1,237,776.21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43,429.4784,282.82
减:二、营业总支出 471,802.42736,825.89
1.管理人报酬7.4.10.2.1207,259.25314,515.74
2.托管费7.4.10.2.234,543.1752,419.29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230,000.00369,890.8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 -”号填列) -1,596,529.511,336,461.4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596,529.511,336,461.4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96,529.511,336,461.4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286,431.86-6,384,465.4617,670,897.32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11,286,431.86-6,384,465.4617,670,897.32
金净值)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4,273,108.06-172,412.764,445,520.82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596,529.51-1,596,529.51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4,273,108.06-1,768,942.276,042,050.33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4,437,972.98-9,238,562.7233,676,535.70
2 .基金赎 回款-20,164,864.92--7,469,620.45-27,634,485.37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15,559,539.92-6,556,878.2222,116,418.14
资产(基 金净值)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31,861,254.12-13,179,492.5345,040,746.65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31,861,254.12-13,179,492.5345,040,746.65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0,574,822.26--6,795,027.07-27,369,849.33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336,461.471,336,461.47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20,574,822.26--8,131,488.54-28,706,310.80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1,324,623.56-9,161,551.8730,486,175.43
2-41,899,445.82--17,293,040.41-59,192,486.23
.基金赎 回款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286,431.86-6,384,465.4617,670,897.3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第120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公开发行,由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起,于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26日止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间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为人民币 7,390.9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205,769,649.16元,折合205,769,649.16份基金份额。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9)第00570号验资报告。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合同于2019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出现超过连续60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8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的解决方案,并未计划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故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基金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计入“衍生金融资产”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基金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基金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或虽然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若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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