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300941):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8:29:56 中财网
原标题:创识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13%,最高成交价为 23.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01,9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2月1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870.43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467.61万股)。

4、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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