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深纺织A(000045):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3-1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6,521,84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是以液晶显示用偏光片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自有物业的经营管理业务及高档纺织服装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一是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在2022年终端及面板客户大幅减产背景下, 走产品差异化路线,优化客户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落实“保稼动”方针,抢占市场份额;二是全力以赴抓 7号线生 产经营,着力提升产能、良率及管理水平,助力公司经营业绩整体改善;三是持续推动精益化管理,严控制造费用、降 低材料损耗,加强材料回收利用,全方位降本增效;四是强化创新驱动,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着力推动盛波光电研发 管理体系的建设,打造市场化创新机制,强化技术攻关;五是重点关注原材料供应链安全保障及化工原材料涨价风险, 加快化工替代原材料的评估使用;六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及所属全资企业自有物业租 金减免实施方案,与市场主体共渡难关;七是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恒美光电 100% 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统筹系统资源,补齐短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现有7条量产的偏光片生产线,产品涵盖TN、STN、TFT、OLED、3D、染料片、触摸屏用光学膜等领域,主要应用于 TV、NB、导航仪、Monitor、车载、工控、仪器仪表、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3D眼镜、太阳眼镜等产品,公司通 过不断加强销售渠道拓展和自身品牌建设,已成为华星光电、京东方、夏普、LGD、深天马、惠科等主流面板企业的合格 供应商。 公司各偏光片产线的主要产品类型及其应用情况如下: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元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范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该按 照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 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该规 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可比年度的财务报表,具体影响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 十节 财务报告之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 (2)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之子公司盛波光电,本年发现以前年度重要的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重述了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① 因公司尚未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取 B股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的股东户数(B股股东名册 三、重要事项 (一)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年 12月 1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22年 12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股票于 2023年 1月 3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 权,同时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 偏光片行业内的强强联合,快速提升偏光片生产规模,优化产业链布局、加深技术储备深度,使得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 的新台阶,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国家和深圳相关发展战略部署,对保障国家新型显示供应链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 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7号线良率和损耗率等技术指标逐月改善,生产产能提升,公司经营业绩逐月向好。7号线主要产品已完 成客户验证,订单量逐步增加,产品的单位制造成本逐步降低;65吋大尺寸良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带动公司经营效益提升。 (三)关于投资建设RTS后段裁切产线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增加投资建设1条RTS后段裁切产线,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签合同金额为 2,617万元,实际支付 2,402万元,目前正在根据市场整体需求情况,以及客户订单释放情况有序推进 生产运营,持续提升产线稼动。 (四)合营公司深圳协利资产处置情况 深圳协利汽车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协利”)是公司1981年与香港协利维修公司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资本 312万元,本公司持有 50%股权。该公司经营期限至 2008年终止,并于 2014年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主要 资产为房产。2020年3月,深圳协利工商已注销,但其名下尚有三处房产如何处置双方股东需进一步协商后解决。 公司于2021年07月26日向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9日核准深圳协利汽车企业有限公司注销的行为,于2021年11月21日法院给出判决,撤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协利汽 车企业有限公司注销的行为;2021年12月3日和12月6日,香港协利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交上诉状。2022年4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二审开庭通知,本案已于2022年4月27日二审开庭审理。2022年6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是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8行 初1883号行政判决;二是发回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22年7月22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 法院传票,定于2022年8月25日开庭审理,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我方胜诉,撤销深圳协利注销登记的行政行为。原审第三人香港协利维修公司不服,于 2023年1月 1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后因香港协利维 修公司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23)粤03行终38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香 港协利维修公司撤回上诉处理。 (五)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股权转让的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股东会同意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盛波光电 40%股权转 让给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3-01号公告。2023年 1月 19日, 公司仍持有盛波光电60%股权,恒美光电持有盛波光电4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协同发挥双方在偏光片产业的优势, 整合双方优质资源,进一步做优做强偏光片主业,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于 2022年 7月和 8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粤0310民初3507号、4013号、4336号《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被告知该院已受理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航基金”)诉盛波光电①解散纠纷一案、②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③股东知 情权纠纷一案,通知本公司作为本案当事人参加诉讼、盛波光电作为本案被告应诉。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20号、2022-25号公告。 上述三项案件,解散纠纷一案、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分别于 2022年7月15日、2022年09月22日、2022年09月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均尚未作出判决。 (七)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 2017年11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与基金管理人怀记投资、普通合伙人锦新投资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长兴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专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光 学膜产业链相关项目,基金规模 5,000万元,盛波光电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认缴出资 2,850万元,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55号公告。 2018年2月10日,长兴君盈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已于2018年2月8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05号公告。 为优化战略布局,补充流动资金,盛波光电与杭州元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贞投资”)于2022年7月11日签署了《关于长兴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盛波光电所持有的长兴基金份额, 按照 2,850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予元贞投资。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公司将退出长兴基金,不再持有长兴基金的合伙份 额,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21号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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