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1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中泰证券资管-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 1号 FOF集 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 45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年 1月 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持股 5.00%以上的股东中泰证券资管-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 1号 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 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 4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泰资管 45号”)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274,9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549,8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泰资管 45号本次减持 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均价为 7.64元/股。 ②自 2023年 2月 2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 中泰资管 45号未减持所持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 与公司在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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