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300694):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扬州经信新 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经信”)均系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两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蠡湖股份”)于 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预计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415,395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91%。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根据此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一、本次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份减持明细
2、上述股东在本次股份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股份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2、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与公司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止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其减持计划中承诺的减持股份数,并严格遵守了其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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