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20:30:50 中财网
原标题:建科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43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的股东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9月28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今日收到建科投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建科投资拟实施新的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有限售条件股数(股)无限售条件股数(股)持股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建科投资010,439,80010,439,8007.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 减持股份数量、方式及比例:建科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4.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不超过 6个月):2023年 4月 28日至 2023年 9月 28日。

5. 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6. 此前已披露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建科投资已披露的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7.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建科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建科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建科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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