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汇源通信(000586):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0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营业范围为电力系统特种光缆、预制光缆、电力设备在线监测装置、森林防火在线监测产品、气吹微缆产品;塑 料光纤及光缆、跳线及相关配套器件与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及系统集成业务(主要为高速公路机电及通 信工程)等。主要业务为电力光缆、在线监测、气吹微缆、塑料光纤及相关配套产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材料及施工。 1、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业务 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业务主要包括研发生产销售 ADSS、OPGW 特种光缆、预制光缆、气吹微缆、电缆光纤单元及配套 附件、金具;塑料光纤、跳线及相关配套器件与设备等。公司电力光缆业务主要是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公司定制化 电力设备、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应用。 2、在线监测产品主要应用于高压输电线路、森林防火、环境保护行业,公司是高压输电线路及森林防火在线监测产 品的主力供应商之一。 3、通信工程及系统集成业务 通信工程及系统集成业务具备通信工程总承包贰级、通信系统集成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 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安防设计与施工、防雷设计与施工等资质。主要承接的业务包括通信工程施工、 土建工程施工项目、钢结构工程、公路机电安装工程、气吹普缆、微缆、微管工程施工业务等。 (二)主要产品、服务及用途 1、光缆产品系列:公司光缆产品主要包括电力光缆、气吹微缆、电缆光纤单元。主要产品如下: (1)电力光缆主要用于架空高压输电线的地线中或输电系统: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复合在架空高压输电线的 地线中,用以构成输电线路上的光纤通信网)、ADSS—全介质自承式光缆(架空高压输电系统的通信路线,也可用于雷 电多发地带、大跨度等架空敷设环境下的通信线路)、非金属光缆(与输电线路同杆塔架设或管道敷设)、非金属防鼠 光缆(与电缆同沟管道敷设或输电线路同杆塔架设)、防松鼠ADSS光缆(220kv及以下高压输电线路同杆塔架设)、预 制光缆(主要用于智能变电站中),耐火光缆(主要用于电力沟槽、管廊,建筑物室内)等。 (2)气吹微缆:中心管式气吹MINI2-24芯、层绞式尼龙护套气吹微缆(24-288芯)、层绞式PE护套气吹微缆(24-288芯)、常规中心管式气吹微缆(2-24芯)、气吹光纤单元EPFU(2-12芯)。 (3)电缆光纤单元:电缆光纤单元光缆主要应用场景包括陆地电缆(OPIC)、海底电缆、海缆光缆等,主要的作用 是电力系统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的通信及状态监测,与陆地电缆、海底电缆构成光电复合缆。 2、在线监测产品系列:在线监测产品主要用于高压输电线路、森林防火、环境保护行业,主要产品包括通道一体化 监拍装置、分布式故障监测装置、双光谱监测装置、智能光纤环网、智慧线路解决方案、综合智能终端、视频/三跨监测 装置、导线综合在线监测装置、杆塔倾斜监测装置、可视化自动观冰站、输电线路在线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微气象监测 装置、地线取电装置、覆冰监测装置等。 3、塑料光纤及光器件系列:塑料光纤类产品用于装饰照明、工业控制、电力设备、消费电子、汽车制造等领域。主 要产品包括LF端光系列光纤光缆、BF通体光纤、GTC灌注型通体发光光缆、SCV动感流星光纤光缆、JTCV绞合型通体发 光光缆、LC系列单芯端光光缆、LCV多芯端光光缆、CF2系列塑料光纤、CC通信塑料光缆(单芯)、CC系列全彩POF光 缆、CC系列色条POF光缆、DC类平行双芯塑料光纤缆、DC类平行四芯塑料光纤缆、特种通信光缆、UL认证光缆。塑料 光纤光器件、塑料光纤连接线、塑料光纤探头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2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聘请中介机构的 议案》,2022年3月9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豁免重组承诺的事项 2015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及广州汇垠 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公开承诺:“自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 向汇源通信股东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完 成注入优质资产过户,置出上市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并将该置出资产交付给明君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 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提案的《关于继续延长重组承诺期限的议案》未获通过。 2021年9月23日,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提请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豁免历史重组承诺。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豁免股东广州 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组承诺的公告》。 (三)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03民初4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 冻结的公告》。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粤04财裁定保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 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3执保24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 后方资产再次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以上事项尚未收到相关进展情况。 (四)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10月1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86,557,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2,960万股股份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74号],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4,000万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查封、冻结(轮候冻结)。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发来的 《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34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全文。 2021年9月1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之一),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股份予以继续查封、 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五)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所代表的资管计划清算的事项 2018年9月20日,蕙富骐骥有限合伙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已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 2022年3月4日,蕙富骐骥称:在未来资管计划清算期内,将高度关注资管计划清算进程以及清算方案的实施。目 前,资管计划的清算方案尚未确定。未来资管计划完成清算后,不排除公司控股股东或发生变更的情形。若涉及应披露 的事项,蕙富骐骥将及时告知以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关于控股股东与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刘中一签署的《协议书》诉讼事项 2021年3月1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80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判决书》。 2022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转发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15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 2023年3月30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01民特8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定书》。 (七)关于要约收购事项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要约方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2018年3月9日,委托公司披露了延长发布 《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双方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后续进展等情况。 (八)并购基金设立的事项 2017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 并签署《意向协议》。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不再继续参与该并购基金的设立及运行事宜,并终止《意 向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参与投 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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