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603135):中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中重科技:中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中重科技 股票代码:603135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Zhongzhong Science & Technology(Tianjin)Co., Ltd. (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环外发展区高新大道 6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特别提示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4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2023年 4月 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2年审计报告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ZF 10248号)。(完整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 2022年度财务报表)。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2号),主板企业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幅可能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45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87,296,28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9.4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及股价下跌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17.8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8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2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8.5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9.0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 2023年 3月 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5.5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2021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3年 3月 22日)总股本。 注 2:静态市盈率(扣非后)平均值计算剔除了异常值(中信重工)、负值(太原重工)。 注 3: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17.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9.0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上市的主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和下游行业需求下降的风险 公司是集智能装备及生产线的研发、工艺及装备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服务及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应用于冶金行业,是国家基础工业的上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大,对宏观经济波动敏感。中国宏观经济的衰退可能导致一般冶金企业的生产萎缩,进而导致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萧条。 同时,发行人所处行业景气程度受下游冶金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和产能扩张周期影响,当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行业波动时,下游客户需求仍然可能出现下滑,进而对公司业务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未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下游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形成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将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的业务增长速度可能放缓,甚至出现收入与利润的阶段性下降。 (二)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国家针对冶金行业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支持重点领域、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冶金行业向价值链高端方向发展,同时也推动上游冶金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不断进行产业结构升级。但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有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新签订单下降可能导致未来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受益于在冶金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多年的技术积淀和行业口碑积累,发行人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在手订单充足,能够为发行人未来业绩提供支撑。2019年至 2022年,发行人各期新签订单金额分别为 6.59亿元、23.08亿元、19.60亿元和 9.25亿元,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 250.10%、-15.05%和-52.79%。2019年至 2022年,发行人各年末在手订单余额分别为 13.08亿元、29.96亿元、29.55亿元和 21.58亿元,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 129.05%、-1.39%和-26.97%。 发行人订单情况与经营业绩具有关联性,因发行人提供的产品执行周期相对较长,从而在手订单转化为营业收入具有一段时间的滞后性。发行人 2021年和2022年经营业绩情况良好,主要系发行人 2020年和 2021年新签订单总量较多且在手订单转化情况较好。因 2022年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等情况的影响,导致发行人当年新签订单和期末在手订单余额减少。如果未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下游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发行人未能形成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发生新签订单持续下降并导致在手订单余额大幅下降的情况,则可能会产生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类、电气类、液压类、直接原材料类等,各种原料的价格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产品的成本。其中,直接原材料及机械类原材料上游主要为钢材及各类合金等,这些原材料的价格受到其各自生产成本、市场需求及市场短期投机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这些材料的价格波动可能导致本公司生产成本的波动,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1-6月。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2月修订)》(上证发〔2023〕31号)(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上证发〔2023〕48号)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年 3月 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3〕582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6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 45,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8,729.6282万股将于 2023年 4月 10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中重科技”,证券代码为“603135”。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主板 (三)上市时间:2023年 4月 10日 (四)股票简称:中重科技;股票扩位简称:中重科技 (五)股票代码:603135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50,000,000股 (七)本次 A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90,0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87,296,282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62,703,718股 (十)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根据比例限售结果,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2,703,71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3.00%;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24,296,282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并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第 3.1.2条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 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最近 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0,448.10万元、9,800.36万元、27,612.15万元、16,462.04万元;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10,524.76万元、14,859.02万元、13,148.08万元和 8,453.66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 58,915.39万元、54,959.81万元、177,923.79万元和 92,390.97万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重有限系由马冰冰和谷峰兰共同设立,且自中重有限设立以来,马冰冰和谷峰兰均一直持股。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马冰冰直接持有发行人215,360,528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为 47.86%;谷峰兰直接持有发行人 53,840,132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为 11.96%。谷峰兰和马冰冰系母女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59.82%股份,为发行人的共同控股股东。 在公司治理方面,自中重有限设立起至 2020年 11月,谷峰兰一直担任执行董事职务;自 2020年 11月至 2021年 2月,马冰冰担任董事长职务,谷峰兰担任董事职务;自 2021年 2月至今,马冰冰担任董事长职务,谷峰兰担任副董事长职务,二人能够对中重科技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谷峰兰和马冰冰母女为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三年未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马冰冰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 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专业,身份证号码为120106198001******,住所为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现任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市北辰区工商联执委、天津市北辰区青联委员。2001年 6月至 2020年 11月任天津市中重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 11月至 2021年 2月任天津市中重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 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谷峰兰女士:中国国籍,1950年 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重型机械学院,轧钢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为 120113195010******, 住所为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1975年 12月至 2001年 6月任职于天 津天重集团公司设计研究所,曾任高级工程师、所长;2001年 6月至 2020年 11月任天津市中重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 11月至 2021年 2月任 天津市中重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1年 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 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马冰冰、谷峰兰,马 冰冰、谷峰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 情形。 (四)本次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人组成,各成员全部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 3年,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 3年,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主要为 7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谷峰兰、王洪新、田学伯、王磊、陈延亮、赵兵和王喜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上述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未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 为了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实现骨干人员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一致性,2020年 11月,公司同意旭辉恒立、旭光久恒、汪雄飞以货币资金对公司进行增资。汪雄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旭辉恒立和旭光久恒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由公司骨干人员通过自筹资金成立。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旭辉恒立、旭光久恒和汪雄飞分别持有公司 3,230,408股、2,978,032股和1,803,646股,分别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0.90%、0.83%和 0.50%。上述主体所持股份的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旭辉恒立、旭光久恒、汪雄飞的具体情况如下: 1、旭辉恒立 旭辉恒立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旭光久恒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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