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南极光(300940):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20:07:00 中财网
原标题:南极光: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南极光股票代码30094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姜丽群朱安娜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 蓉路5号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 蓉路5号 
传真0755-296916060755-29691606 
电话0755-296916060755-2969160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和车载显 示器、医疗显示仪、工控设备显示器、家电显示器、其他消费电子显示器等各种专业显示领域。目前,公司的背光显示 模组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领域。 公司通过多年来在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精耕细作”,在产品研发、品质控制、供货能力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实力,并 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手机背光源领域,公司目前已进入京东方、合力泰、华显光电、华星光 电、帝晶光电、信利光电、联创电子、同兴达、群志光电等领先的液晶显示模组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应用的手机终 端品牌包括 OPPO、VIVO、小米、华为、荣耀、三星、LG、传音、摩托罗拉等;在专业显示领域,公司客户包括骏成电子、 天山电子、秋田微、华映科技、康惠半导体、旭璟光电、久正光电、伟邦科技、创锐车用电器、ABB等,产品已经应用 到海尔、美的、Honeywell、松下、佳能、比亚迪、上汽集团等终端客户。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LED背光显示模组,该产品为液晶显示屏幕(LCD)显示器产品中的背面光源组件。液晶显示屏幕 的成像原理是靠面板中的电极通电后,液晶分子发生扭转,从而让背光显示模组的光线能够通过并实现发光,而液晶自 身不会发光,因而背光显示模组是液晶显示屏幕可以正常显示的重要组件。 背光显示模组按照尺寸可以划分为中小尺寸(20英寸以下)和大尺寸(20英寸以上)的产品,其中大尺寸背光显示 模组主要应用于电视、大型显示器等,中小尺寸背光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专业显示领域等。报告期内,公司 的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LED背光显示模组,且产品主要应用在智能手机领域。主要产品如下图所示: (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LED背光显示模组,背光显示模组是液晶显示屏幕可以正常显示的重要组件,因而,背光显示模
组行业的发展与液晶显示行业发展息息相关。

在政策方面,液晶显示行业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发展。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
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一系列政策法规,为本行业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基础,
促进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技术发展方面,显示行业呈现新技术涌现的趋势,显示性能更佳的Mini/Micro-LED技术发展迅速,市场渗透率不
断提升,成为显示技术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OLED显示技术与液晶显示技术在智能手机领域处于竞争关系,由于 OLED
技术系自发光无需背光源,在目前手机市场出货量趋于稳定的情况下,LED背光源应用在手机背光源的市场规模由两种
显示技术的市场份额所决定。在专业显示领域,由于专业显示器对产品使用寿命、耐用性和性能稳定性要求较高,仍以
液晶显示技术为主。

在终端需求方面,根据 IDC数据,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2.06亿台,同比下降11.3%。2018年-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14.05亿部、13.71亿部、12.92亿部、13.55亿部和12.06亿部。受经济不确定性等多方
面因素影响,2022年度智能手机需求下降,但智能手机规模巨大的存量市场,确保了换机时代的市场规模。随着全球液
晶显示产业链向中国大陆转移、5G、物联网、工业 4.0及新兴市场的发展,将为我国背光显示模组行业提供广阔的市场
容量和发展潜力。

技术发展不断拓宽背光显示模组的应用场景,终端多样而充足的需求保证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背光显示模组终端应
用领域广泛,不仅包括智能手机,在车载显示器、医疗显示仪、工控设备显示器、家电显示器、其他消费电子显示器等
终端领域渗透率也在不断提升。其中,在车载显示领域,随着汽车日益向智能化、电动化、互联网化方向发展,车载显
度较传统汽车更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全年销售 688.7万辆,同比增长 93.4%,市场
占有率提升至 25.6%,高于上年 12.1个百分点,全球销量占比超过 60%。车载显示等各种专业显示需求的不断增加、将
相应带来液晶显示模组和背光显示模组需求的上升,进一步支持行业的长远发展。

公司所处的背光显示模组行业为高新技术行业。背光显示模组的生产制造技术结合了光学、机械设计、电子、材料
等多种学科技术成果,呈现多学科交融的特点;从工艺流程来看,包括从精密模具设计和制造、导光板和胶框注塑成型、
模切、SMT、精密装配等多个流程,每个环节的加工质量都会影响着最终产品的品质,尤其导光板的光学设计和制造能力
直接影响着最终产品的光学性能;从生产制造条件来看,背光显示模组的生产需要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洁净生产车间,并
且需要大量具有丰富生产经验的工人和具有丰富和扎实的设计、生产流程控制经验的设计和生产管理团队。背光显示模
组行业呈现针对下游客户的独特要求“定制化”生产的特点,由于下游客户大多为消费电子类产品客户,此类产品技术
更新速度较快且新产品的热销周期较短,故需要背光显示模组企业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设计出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可以
保质保量的大规模及时供货,这就要求背光显示企业具有优秀的研发和制程能力来满足客户的要求。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多年的技术和客户积累,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在手机背光源领域,公司目前已进入京东方、合力泰、华显光电、华星光电、帝晶光电、信利光电、联创电子、同兴达、
群志光电等领先的液晶显示模组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应用的手机终端品牌包括 OPPO、VIVO、小米、华为、荣耀、三
星、LG、传音、摩托罗拉等。公司产品主要运用在智能手机领域,因此以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近似作为公司产品市场容
量,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2.06亿台,南极光手机背光显示模组出货量0.76亿片,南极光产品2022年全球占有
率约为6.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1,292,250,669.421,413,750,234.91-8.59%1,161,530,17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815,161,320.12861,532,276.21-5.38%496,418,197.25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642,273,396.20942,759,604.71-31.87%1,058,114,32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45,537,653.4542,039,484.73-208.32%69,666,54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48,757,150.8630,376,303.98-260.51%62,864,691.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91,960,829.4869,400,171.3032.51%62,332,338.2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4030.2266-206.05%0.490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4030.2266-206.05%0.49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5.34%5.15%-10.49%15.08%
注: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03,708,261.76226,307,860.90130,946,039.9981,311,23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1,726,925.96-3,057,852.56-26,600,578.22-27,606,14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439,427.07-4,750,410.66-28,013,242.30-26,432,924.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1,731,178.39118,503,995.33-34,181,126.1539,369,138.6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12,858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13,130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0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潘连兴境内自 然人26.30%50,129,600.0050,129,600.00质押15,038,880.00   
姜发明境内自 然人26.30%50,129,600.0050,129,600.00质押3,200,000.00   
深圳市 奥斯曼 咨询管 理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2.88%5,484,768.005,484,768.00     
深圳市 南极光 管理咨 询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2.88%5,484,768.005,484,768.00     
中信里 昂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客户境外法 人1.32%2,506,556.000.00     

资金      
江浩涛境内自 然人1.02%1,935,300.000.00  
徐贤强境内自 然人0.93%1,769,280.001,769,280.00  
BARCLAY S BANK PLC境外法 人0.56%1,074,030.000.00  
李刚境外自 然人0.51%980,020.000.00  
张兴和境内自 然人0.42%807,8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姜发明、潘连兴、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 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于2017年8月共同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于2020年9月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2、姜发明持有南极光管理99.75%份额、奥斯曼0.25%份额。潘连兴持有南极光管理0.25%份额、 奥斯曼99.75%份额; 3、潘连兴为姜发明侄女婿,徐贤强为姜发明外甥; 4、除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5月 30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公司于 2022年6月 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于 2022年 7月 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进行了逐项
说明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南
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
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
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转发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注册环节反
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
作出了说明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于 2022年10月 27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保荐代表人贾文静女士因工作调整的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保荐代表人谭璐璐女士接替贾文静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
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龚思琪先生、谭璐璐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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