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00136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海森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海森药业 股票代码:001367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aisen Pharmaceutical Co., Ltd. (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香潭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四月 特别提示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3年 4月 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海森药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 2月 17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配套规则发行定价,上市后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16,658,375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4.497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及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7 医药制造业”。截至 2023年 3月 2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7 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6.46倍。 截至 2023年 3月 23日(T-3日),可比 A股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年扣非前/后 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剔除的极端值为天宇股份、富祥药业“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2021年)”和“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后(2021年)”。根据天宇股份《2022年度业绩预告》和富祥药业《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两家可比公司 2022年净利润为负。 本次发行价格 44.4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3.5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53.8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50.41倍(剔除极端值),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6.46倍,超出幅度约为 26.91%,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六)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产品集中度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公司主要产品为硫糖铝、安乃近、阿托伐他汀钙和 PHBA。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上述四种产品的营业收入合计数分别为 19,574.00万元、22,797.75万元、31,056.16万元和 17,653.02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50%、80.44%、80.29%和 84.00%;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上述四种产品的毛利贡献合计数分别为 8,785.96万元、8,678.56万元、12,415.00万元和 6,468.09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68.66%、77.85%、80.14%和 81.84%。 公司产品集中度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专注于原有优势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如果公司主要产品的竞争格局和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安乃近产品在境内外被限用的政策、业务及合规等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公司安乃近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270.62万元、8,378.38万元、10,187.19万元和 4,729.17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06%、29.56%、26.34%和 22.50%,呈逐年降低趋势;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安乃近的销售毛利分别为 2,141.67万元、1,580.10万元、2,512.68万元和 1,083.54万元,占各期毛利的比例分别为16.74%、14.17%、16.22%和 13.71%。 2020年 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和《关于修订安乃近相关品种说明书的公告》,停止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种药品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修订安乃近片等安乃近相关药品品种说明书。同时,历史上部分境外国家因使用该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安乃近相关产品陆续出台了有限使用、有限注册或全面禁止的规定。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公司安乃近内销业务下游主要客户为口服片剂生产商,外销业务下游主要客户所在市场对安乃近相关制剂的需求较大,限制程度较低。虽然公司目前受上述政策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如果境内外进一步升级对安乃近限制使用的相关政策,则公司安乃近原料药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如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及时关注到境内外有关安乃近限制或停止使用的最新监管政策及要求,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及时调整相关经营活动,则可能因为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而产生合规方面的风险。 (三)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7.26%、47.47%、51.97%和 50.73%。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公司供应商集中度相对较高;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公司主要十种原材料 L-1、吡唑酮、左旋帕罗醇、硫酸二甲酯、铝锭、液碱、谷氨酸、ATS-9、M4和高纯度铝锭的采购金额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4.69%、53.66%、59.53%和 60.14%。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集中度相对较高。 虽然公司主要原材料存在替代供应商,但如果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出现问题,将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55.38%、58.86%、61.44%和 60.93%,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明显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上涨,且公司无法将上述生产成本上涨向下游客户传导,则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风险 我国自 2018年起陆续开展多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品种和覆盖省市逐步扩大。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阿托伐他汀钙片、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等制剂已执行集中带量采购。 随着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和覆盖省市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将面临以下风险:(1)因药品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标价格下降,可能导致公司原料药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2)因药品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及上游原料药生产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对原料药生产企业的成本控制、规模化生产、质量控制等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对应原料药产品不能继续保持相应竞争优势,将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4年 12月。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期限到期后公司无法继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则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8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海森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海森药业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海森药业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276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海森药业”,证券代码为“00136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16,658,375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年 4月 10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2、上市时间:2023年 4月 10日 3、股票简称:海森药业 4、股票代码:001367 5、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8,000,000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7,0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658,375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1,341,625股 9、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和特定情况下锁定期延长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和特定情况下锁定期延长承诺”。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341,62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478%,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0096%。 13、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亿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82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6,328.11万元、5,769.02万元和9,006.64万元,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亿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690.81万元、7,649.21万元和 10,703.86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亿元,符合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即: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节 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债券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海森控股。本次发行前,海森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2,411,200股,持股比例为 43.94%。海森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式跃、王雨潇和郭海燕,王式跃、郭海燕系配偶,王雨潇系王式跃、郭海燕的女儿。本次发行前,王式跃、王雨潇及郭海燕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26.61%、3.41%及 4.50%股份;本次发行前,王式跃、王雨潇及郭海燕通过实际控制海森控股间接控制公司 43.94%股份;本次发行前,王雨潇通过泰齐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4.71%股份。 为保持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提高管理团队的日常经营决策效率,王式跃、王雨潇及郭海燕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各方应就审议事项先行协商,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并保持行使一致的表决权;如协议各方不能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则以王式跃先生的意见为准,并与其保持行使一致的表决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王式跃先生,出生于 1960年 1月,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1978年 12月至 1985年 4月,于东阳市人民医院任药房副主任;1985年 5月至 1991年 4月,于东阳市卫生局任药政管理兼药检所副所长;1991年 5月至 1993年 4月,于横店集团制药工业公司任总经理;1993年 5月至 1998年 1月,于东阳制药厂任厂长;1998年 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2013年 5月至今,于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4年 12月至今,于泰齐贸易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 12月至今,于海森保健品任执行董事;此外,还担任凯文房地产监事、国丰小贷董事、香湖农业监事和艾摩柯斯监事等职务。 王雨潇女士,出生于 1986年 8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10年 4月至 2010年 9月,于上海世博会中国木雕馆任翻译;2011年 2月至 2012年 5月,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任贵宾部客户经理;2012年 9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助理;2014年 12月至今,于泰齐贸易任监事;2015年 12月至今,于海森保健品任经理;2017年 12月至今,于泰齐投资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此外,还担任海森控股监事、石猿广告执行董事、金宝传媒监事和东阳市琴岚幼儿园有限公司董事、海森研究院执行董事等职务。 郭海燕女士,出生于 1962年 5月,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1980年 10月至 1990年 7月,任东阳市工商银行南街储蓄所柜员;1990年 8月至 1995年 7月,任东阳市工商银行城西储蓄所主任;1995年 8月至 2009年 7月,任工商银行东街储蓄所主任;2009年 7月至 2017王制药董事长;2003年 3月至 2005年 2月,任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注销方) 监事;2017年 6月至今,任海森科技监事;2021年 8月至今,任杭州肠道菌健 康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现任杭州肠道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 董事、海森科技监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 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计划安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对公司管理层和部分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出资额、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承诺,自海森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海森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海森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有关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和特定情况下锁定期延长承诺”。 4、股权激励对公司上市后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其它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安排。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有利于促进激励对象将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积极主动参与企业决策和运营,进而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增长,股权激励对公司上市后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不存在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100.00万股,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700.00万股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33,618户,公司前10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形。 八、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不适用。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7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44.48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 44.4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1年市盈率为: (1)24.1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5.1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1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3.5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44.4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市盈率为: (1)21.0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3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8.1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9.7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76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64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六、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向配售对象配售 1,0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市值申购发行 6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 根据《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713.73199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 68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3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29522781%,申购倍数为 4,356.86599倍。 根据《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3,170,253股,缴款认购金额 585,812,853.44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429,747股。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3,400,000股,缴款认购金额 151,232,000.00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0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包销,保荐人包销股份数量为 429,747股,包销金额为 19,115,146.56元,保荐人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2.53%。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5,6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571.8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4月 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2号”《验资报告》。 八、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 行费用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8,044.15万元。根据“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312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注 2:各项费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4.73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新股发行股数)。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7,571.85万元,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6.09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6.83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38元/股(按 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58元/股(按 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 1-6月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82号);对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10015号)。上述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审阅报告全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114号)。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22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更多财务数据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完整审计报告,公司上市后将不再另行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审计报告与审阅报告关于 2022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差异 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数据与 2022年度审阅报表数据存在部分差异,主要系;(1)审阅报告将公司销售人员奖金重复计算;(2)审阅报告未考虑 2022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及2022年第四季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 100%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数据与 2022年度审阅报告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影响。 二、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 (一)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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