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ETF基金 (15967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8:14:24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ETF基金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消费ETF基金;基金代码:159670;认购代码:159670)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295号文准予注册,于2023年3月2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6月21日。

为了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国联安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6月21日提前至2023年4月10日,即本基金的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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