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300596):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3-033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鑫隆”)的告知函,获悉聚鑫隆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8日,聚鑫隆将持有的4,180,100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水上公园东路证券营业部,到期日为2023年4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3年 4月 7日,聚鑫隆将上述4,180,100股股份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聚鑫隆不存在质押股份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一)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鑫隆持有公司股份15,784,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解除质押后,聚鑫隆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办理解除股票质押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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