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安控(300370):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0:57:34 中财网
原标题:*ST安控: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安控 公告编号:2023-03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2023年4月25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报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现将2022年年报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2022)京会兴审字第 65000016号)。

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董事会关于 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编码:2022-047)。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上述事项的影响。

(一)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2022年 10月 24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川 15 破申 19 号】,宜宾中院裁定受理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 12月 21日,宜宾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川 15 破 8 号之二】,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进入重整计划程序后,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及相关公司股权和资产,公司银行账户已经全部解除冻结,有效化解了公司资金风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度业绩预告,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转正,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重整完成后有关资产和业务均正常经营,稳定发展。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相对较好,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二)子公司失控事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2年 11月 17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做出【(2021)浙 0212 破 20 号之九】《民事裁定书》,鄞州法院确认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东望智能重整程序。

根据《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内容,东望智能股东让渡其持有的东望智能的股权,其中 100%股权由重整投资方或其指定方持有。截止鄞州法院作出【(2021)浙 0212 破 20 号之九】《民事裁定书》日前,东望智能工商已发生变更,股东变更为杭州艮乐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已不再持有东望智能股权。

公司对东望智能贷款的担保义务已经解除。子公司失控事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消除。

二、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2022年 11月,公司审计机构进驻公司现场开展审计工作。2023年 2月末,审计机构已完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外勤审计工作,目前处于复核阶段。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 4月 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3〕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审计机构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8)。2023年 4月 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3〕2号),拟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 4月 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本次涉及条和 10.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目前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是最终结果,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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