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300266):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解除质押暨完成过户登记

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7:42:09 中财网
原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解除质押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1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解除质押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原持股 5%以上股东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控股”)通知,其质押给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艺”)、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水美”)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且其与上海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长富业荣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富业荣六号”)的协议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中登公司已就此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兴源控股的通知,兴源控股与长富业荣六号、质权人新投集团、质权人杭州中艺、质权人浙江水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兴源控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长富业荣六号转让其持有公司的158,005,1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17%,股份转让价格为3.34元/股,转让价款合计527,737,074.0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本次转让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 数(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起 始日质押解 除日期质权人
兴源控股46,705,11229.563.012019年4 月18日2023年4 月11日新投集团
  59,400,00037.593.822019年4 月25日2023年4 月11日新投集团
  27,900,00017.661.802019年7 月10日2023年4 月11日新投集团
  9,000,0005.700.582020年4 月29日2023年4 月11日杭州中艺
  9,795,7966.200.632020年5 月8日2023年4 月11日杭州中艺
  5,204,2043.290.332020年5 月8日2023年4 月11日浙江水美
合计 158,005,112100.0010.17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兴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三、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已于2023年4月1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前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兴源控股158,005,11210.17%00%
长富业荣六号00%158,005,11210.17%
上述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兴源控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长富业荣六号持有公司股份 158,005,1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7%,为截止目前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过户登记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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