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成长先锋混合A (378010): 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成长先锋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0:44:18 中财网
原标题:摩根成长先锋混合A : 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成长先锋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成长先锋混 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4月12日 送出日期:2023年4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摩根成长先锋混合 基金代码 378010 下属基金简称 摩根成长先锋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37801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09-20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12-2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倪权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5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市场上展现最佳成长特质的股票,积极捕捉高 投资目标 成长性上市公司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努力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 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 70%-95%,债券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为 0-30%,并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投资范围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对于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 投资重点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80%以上的非现金股票 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所确定的内容。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本 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挖掘具有突出成长潜力且被当前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主动出击、积极主要投资策略
管理将是本基金运作的重要特色。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一般市场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会积极追求大类资产配置,但为进一步控制投资风险, 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将适度防御性资产配置,进行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等品种投资。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 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 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 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 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是主动型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较高风险品种,预 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管理人和相关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 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 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于2013年12月7日由原“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 ×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 ≤ M < 100万元 1.5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1.0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0天 ≤ N < 7天 1.50% 7天 ≤ N < 365天 0.50% 赎回费 1年 ≤ N < 2年 0.35% 2年 ≤ N < 3年 0.20% N ≥ 3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3)利率风险
(4)购买力风险
2、信用风险
3、投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6、本基金特定风险
选取高成长性上市公司股票是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影响资产组合业绩的重要因素。鉴于当前国内证券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市场存在的非有效性会使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与估值方法等产生偏离,同时经济景气循环与行业周期性变化也将影响到上市公司持续成长表现,最终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组合绩效带来一定风险。

7、操作或技术风险
8、合规性风险
9、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包括:(1)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2)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3)投资集中度风险;(4)市场风险;(5)系统性风险;(6)股价波动风险;(7)政策风险;
10、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11、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12、其它风险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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