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开混合 (004278): 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到期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0:46:24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开混合 : 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到期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基金到期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27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23年4月28日
赎回起始日2023年4月2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3年4月2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3年4月28日
注:(1)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到期开放期为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5月16日(含),共计10个工作日。

(2)本基金自2023年5月17日(含)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36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3个封闭期和2个期间开放期。

在每个运作周期中,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2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到期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为5至10个工作日,每个到期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和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
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如开放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红利再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业年金计划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适用申购费率
M<1000万元0.30%
M≥1000万元每笔1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适用申购费率
M<1000万元1.20%
M≥1000万元每笔1000元
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
按单笔分别计算。

3.2.2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0.01份。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持续持有的封闭期数(N)赎回费率
N≤12.00%
N=21.00%
N≥3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0日但小于2个封闭期数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2个封闭期数但小于3个封闭期数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假设由基金A(转出基金)转换至基金B(转入基金):
(1)赎回费: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转出确认份额=转出申请份额×转换确认比例
赎回费=Σ((转出明细确认份额×基金A基金份额净值-业绩报酬(如有))×赎回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以转出确认金额(即转出确认份额×基金A份额净值)确定适用费率,具体以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约定为准。对于通过直销柜台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计算。

申购补差费率=基金B的申购费率-基金A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业绩报酬(如有)-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②当基金A或基金B的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
申购补差费=基金B的申购费-基金A的申购费
如果基金B的申购费≤基金A的申购费,则申购补差费为0。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可与本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明细详见https://www.dfham.com/service/selfhelp/zhuanhuan/index.html。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及时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8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于莉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前述网上交易系统,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7.1.2场外代销机构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5)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客服电话:400-885-9999
公司网站:www.dzqh.com.cn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4层12-13室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4层12-13室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27楼2714室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腾讯滨海大厦南塔15层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服电话:4000-890-555
公司网站:www.txfund.com
(10)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站:www.danjuanfunds.com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1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2层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站:http://kenterui.jd.com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1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19)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95055
公司网站:www.duxiaomanfund.com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2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
客服电话:95519
公司网站:www.chinalife.com.cn
(2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osc.cn
(2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2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2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2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3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3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3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服电话:9557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3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400-018-8288
公司网站:stock.pingan.com
(3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3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zts.com.cn
(3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39)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站:www.taixincf.com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7.2场内销售机构
-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对于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请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的安排,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5)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6)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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