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20:54:07 中财网

原标题:森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森泰股份 股票代码:301429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ENTAI WPC GROUP SHARE CO.,LTD.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二零二三年四月

特别提示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4
一、重要声明......................................................................................................... 4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4 三、特别风险提示................................................................................................. 7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10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10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1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13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15
一、公司基本情况............................................................................................... 15
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债券情况....... 15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7
四、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 19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1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22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23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24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4
二、发行价格....................................................................................................... 24
三、每股面值....................................................................................................... 24
四、发行市盈率................................................................................................... 24
五、发行市净率................................................................................................... 24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25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5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26 九、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26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6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26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2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8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安排....................................... 28 二、其他事项....................................................................................................... 28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 30
一、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30 二、保荐人的有关情况....................................................................................... 30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30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2
一、发行前股东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2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7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40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41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42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44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47
八、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9
九、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50
十、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52 十一、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5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cn.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创业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822.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8,036,45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截至 2023 年 3 月 30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93倍和21.52倍。

截至2023年3月30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扣 非前 EPS (元/美 元)2021年扣 非后 EPS (元/美元T-4日股票 收盘价 (元/美元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扣非前 (2021年)对应的静态市盈 率-扣非后 (2021年)
TREX.NTREX1.91932.337746.8424.4120.04
AZEK.NCPG NEWCO0.61800.624822.4336.3035.90
000859.SZ国风新材0.31490.21175.8718.6427.72
300374.SZ中铁装配-1.4681-1.513913.97--
300644.SZ南京聚隆0.29440.183716.8957.3891.93
平均值26.4527.89    
数据来源:iFind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年扣非前/后 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中铁装配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为负数,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数平均值计算范围;
注 4:南京聚隆市盈率数据作为极值在计算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值时予以剔除; 注 5:AZEK为不规则年报,此处 2021年报数据来自财年 2020年 9月-2021年 9月。

本次发行价格 28.7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3.2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年 3月 30日(T-4日)发布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7.93倍,超出幅度为 141.38%;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年 3月 30日(T-4日)发布的“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1.52倍,超出幅度为 101.12%;也高于可比公司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7.89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特别是本次发行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下文所述“报告期内”具体是指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 (一)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国际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外销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1.55%、93.76%、90.17%、93.93%,出口区域分布在欧洲、美洲、亚洲、非洲、澳洲等全球六十多个国家或地区。其中,报告期对美国出口收入分别为 8,135.76万元、10,306.02万元、6,098.48万元、3,773.0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5.25%、16.31%、6.67%、7.23%。受 2020年 8月美国针对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加征关税恢复的影响,2021年度,公司对美国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4,207.54万元。

2018年 9月,美国政府宣布实施对从中国进口的约 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措施,自 2018年 9月 24日起加征关税税率为 10%。2019年 5月 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 2019年 5月 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 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 10%提高到 25%,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主要针对中国中高端制造业,其中包括公司的主要产品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以及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产品,对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售价和毛利率带来一定影响。2019年 11月 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 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商品清单项下的产品排除公告,本次排除共涉及 36项产品,其中包括公司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部分产品,排除有效期至 2020年 8月 7日,有效期满后公司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部分产品加征关税税率恢复至 25%,由于加征关税导致美国客户综合采购成本上升,从而影响美国客户对发行人的采购需求。若未来公司主要海外客户或国际市场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我国出口政策产生较大变化或者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较大贸易摩擦等情况,如美国对中国继续维持较高关税政策或进一步提高关税水平,可能会影响公司在海外销售业务的开展;同时,若海外市场客户因加征关税的原因,压低发行人出口销售价格,进而拉低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ODM销售模式的风险
与同行业国际知名品牌相比,公司品牌知名度相对较低,特别是在全球主要木塑产品消费市场北美及欧洲,公司外销收入主要采用 ODM模式。报告期公司ODM模式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0.41%、74.18%、66.11%、74.06%。

公司目前的自有品牌正处在发展期,长期作为 ODM生产商,可能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减弱产品的议价能力,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来看,公司面临缺乏品牌竞争力的风险;同时,公司部分境外客户除了向公司采购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或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外,还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如果未来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主要 ODM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公司在产品质量或价格等方面不能持续满足主要 ODM客户的需求、主要 ODM客户更换生产厂商或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因素等情况出现,均可能会对公司出口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和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报告期,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48,848.83万元、59,255.92万元、82,462.65万元、49,005.4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1.55%、93.76%、90.17%、93.93%,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中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109.96万元、835.28万元、360.95万元、-1,091.56万元。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以及国际市场继续拓展,外销收入预计会进一步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若以美元计价的产品换算为人民币后价格下降,将会导致公司出口收入和毛利率下降;另一方面,若人民币持续升值将导致公司的美元应收账款形成汇兑损失。2020年下半年至 2021年美元兑人民币总体呈下降趋势,降低了发行人主要产品以人民币计算的销售价格,从而对公司毛利率及营业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未来人民币持续升值或结算汇率出现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使用外汇管理工具的风险
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使用了远期结售汇作为外汇管理工具。公司使用外汇管理工具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当汇率波动幅度较大,且交割日的汇率优于合约中的约定的远期汇率时,将可能造成公司因履行远期结售汇合约产生的投资损失;同时,公司外汇管理专业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如果出现外汇管理工具选择不当、合同条款的拟定不够严谨,公司均有可能产生损失。公司购买远期结售汇对公司业绩影响主要通过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体现,报告期内,公司购买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业绩影响金额分别为亏损 1,151.28万元、收益 2,049.85万元、收益1,159.00万元、亏损 645.38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 21.13%、16.44%、10.02%、11.18%。

(五)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报告期,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再生塑料粒子、PVC粉、功能助剂、竹木粉等,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74%、26.09%、26.83%、30.39%。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的供货条款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停产、交付能力下降、供货中断等,同时公司又没能及时寻找到合格供应商时,或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影响出现上升,将可能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时性和价格产生不利影响。2020年下半年至 2021年,公司主要原材料 PVC粉价格出现上涨趋势,如果未来 PVC粉或其他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3〕416号文,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310号)同意,森泰股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森泰股份”,证券代码“3014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28,036,45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年4月17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4月17日
(三)股票简称:森泰股份
(四)股票代码:30142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1,822.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956.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8,036,458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90,183,542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最终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523,542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078%,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541%。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姓名/名称本次发行后 可 上 市 交易日期(非 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占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唐道远41,670,20035.25%2026年 4月 17日
张勇11,525,8009.75%2026年 4月 17日
王斌11,525,8009.75%2026年 4月 17日
芜湖瑞建汽车产业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瑞建”)8,866,0007.50%2024年 4月 17日
唐圣卫4,810,7194.07%2026年 4月 17日
安徽祥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祥峰投资”)4,646,3483.93%2026年 4月 17日
程立松2,955,3332.50%2024年 4月 17日
黄定志1,182,1331.00%2024年 4月 17日
游瑞生629,4860.53%2024年 4月 17日
杨学斌629,4860.53%2024年 4月 17日
张臣华218,6950.18%2024年 4月 17日
小计88,660,00075.00%-
二、首次公开发行网上网下发行股份   
网下无限售股份13,699,95811.59%2023年 4月 17日
网下限售股份1,523,5421.29%2023年 10月 17日
网上发行股份14,336,50012.13%2023年 4月 17日
小计29,560,00025.00% 
合计118,220,000100.00%-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规定,选取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3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的相关内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22年6月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森泰股份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本总额为8,866.00万元,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2,956.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11,822.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2,956.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11,822.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达到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

4、市值及财务指标: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3960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2021年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178.84万元、7,853.01万元。

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上市标准。

5、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Sentai WPC Group Share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8,866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圣卫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5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经营范围木塑复合材料、竹塑复合材料、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研发、 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装配式建筑的研发、设计、生产、销 售、安装;五金配件的生产、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及 其制品和应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 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和“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邮政编码242200
电话0563-6988092
传真0563-6988092
公司网址www.sentaiwpc.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周志广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0563-6988092
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债券
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序 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 期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间接持股数 量(万股)合计持股数 量(万股)占发行前 总股本持 股比例持有 债券 情况
1唐圣卫董事长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481.07-481.075.43%-
2唐道远副董事 长、总经 理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4,167.02-4,167.0247.00%-
序 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 期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间接持股数 量(万股)合计持股数 量(万股)占发行前 总股本持 股比例持有 债券 情况
3张勇董事、副 总经理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1,152.58-1,152.5813.00%-
4王斌董事、副 总经理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1,152.58-1,152.5813.00%-
5欧元素董事、财 务副总监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通过祥峰投 资持有 7.66 万股7.660.09%-
6周志广董事、财 务总监、 董事会秘 书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通过祥峰投 资持有 25.52万股25.520.29%-
7黄东辉技术总监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通过祥峰投 资持有 19.14万股19.140.22%-
8赵文书人力资源 总监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通过祥峰投 资持有 7.23 万股7.230.08%-
9刘嘉独立董事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
10邓立群独立董事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
11汪俊独立董事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
12沈娟监事会主 席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通过祥峰投 资持有 2.13 万股2.130.02%-
13许文建监事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通过祥峰投 资持有 2.13 万股2.130.02%-
14吴希祥职工代表 监事2022年 7月 至 2025年 7 月-通过祥峰投 资持有 2.13 万股2.130.02%-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唐道远持有公司 4,167.0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7%;唐圣卫持有公司 481.0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43%;张勇和王斌分别持有公司 1,152.5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均为 13%;四人持股比例合计为 78.43%。唐道远、唐圣卫、张勇和王斌四人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其中,唐圣卫为唐道远父亲,同时为张勇和王斌的岳父。唐圣卫担任公司董事长,唐道远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勇、王斌均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道远、唐圣卫、张勇、王斌系发行人前身森泰有限的创始股东,并自股份公司成立起持续在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担任重要职务,四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具有重大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1)唐道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贸易经济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8年至 2003年任职于湖州市宇顺进出口有限公司,2006年至 2007年任先后担任广德森泰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广德森泰塑木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2007年至 2015年 3月任森泰有限总经理,2011年至 2018年 8月担任卫泰木塑经理,2013年至 2018年 8月担任森泰销售经理,2013年至 2017年 12月担任广州赫尔普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3月至 2018年 12月担任湖州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负责人,2015年 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研发规划、经营方向及经营管理。

现兼任森泰科技、森泰易可搭、森泰环保副董事长,四川森泰董事、耐特香港董事,鸿泰设计经理,森泰股份湖州分公司负责人、耐特美国董事兼总裁、广州卫泰执行董事。现担任广德市第一届政协常委、宣城市第五届政协常委。

唐道远先生曾被评为安徽十大杰出青年经济人物、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第二届全国十大创业致富榜样、2012绿色中国年度焦点人物、2013年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安徽省第四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曾获得第三届“安徽省青年创业奖”、“宣城市劳动模范”、中国林产工业30周年卓越人物奖等荣誉奖项,目前受聘担任安徽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唐道远先生自 2007年起投身木塑复合材料技术研究并推动其产业化,负责研发团队的培养,规划并主导了公司的研发方向和研发计划,主导公司重大技术难题的攻关。唐道远以发明人或设计人身份申请并取得的境内专利有 155项,其中发明专利 71项,曾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优秀奖、安徽省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一等奖、第十届梁希林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唐道远先生是行业标准《竹塑复合材料》(LY/T 2565-2015)、《建筑用木塑复合板应用技术标准》(JGJ/T 478-2019)、《铝合金增强竹塑复合型材》(LY/T 3199-2020)、国家标准《木塑地板》(GB/T 24508—2020)、《室外用木塑复合板材》(LY/T 3275-2021)行业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目前其作为起草人正在参与起草《生物质基塑性复合材料分类及其等级划分》(计划号 2018-LY-124)行业标准、《户外用竹塑复合型材》(项目号 2019-LY-116)行业标准等多项行业标准。唐道远先生是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也是公司核心技术的主要奠基人。

(2)唐圣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出生,工程师。

1999年至 2003年任广德县高峰竹制品厂厂长,2003年至 2006年任安徽高峰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至 2007年先后担任广德森泰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广德森泰塑木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至 2015年 3月任森泰有限董事长,2011年至 2018年 8月担任卫泰木塑执行董事,2013年至 2018年 8月担任森泰销售执行董事,2013年至 2017年 12月担任广州赫尔普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同时兼任森泰科技、四川森泰、森泰易可搭、森泰环保董事长、鸿泰设计执行董事、耐特香港董事、耐特美国董事。唐圣卫先生是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唐圣卫先生曾担任广德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广德县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人大常委,政协广德县第六届委员,广德县科协副主席,宣城市第一届政协委员,宣城市第二届、第三届政协常委,宣城市第一届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曾荣获“广德县优秀人大代表”、“宣城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宣城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宣城市劳动模范”、“安徽省劳动模范”、“中国木塑行业特殊贡献人物奖”等荣誉。

(3)张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工程师。1997年至 2011年任职于安徽省广德县林业局卢村林业站,2011年 9月至 2018年 8月,任卫泰木塑监事,2013年至 2015年 3月任森泰有限副总经理, 2013年 10月至 2018年 8月,担任森泰销售监事,2015年 4月至 2016年 11月担任公司董事、采购总监,2016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供应链管理工作。现同时担任森泰环保董事、鸿泰设计监事。

(4)王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工程师。2002年至 2011年 10月任安徽高峰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年 10月至 2018年 12月,担任广德高峰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副社长,2011年 11月至 2015年 3月任森泰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 4月至 2016年 11月担任公司董事、生产总监,2016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森泰科技总经理。王斌先生主要负责子公司森泰科技经营管理工作。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月,任卫泰木塑监事,2013年至 2015年 3月任森泰有限副总经理, 2013年 10月至 2018年 8月,担任森泰销售监事,2015年 4月至 2016年 11月担任公司董事、采购总监,2016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供应链管理工作。现同时担任森泰环保董事、鸿泰设计监事。

(4)王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工程师。2002年至 2011年 10月任安徽高峰日用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年 10月至 2018年 12月,担任广德高峰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副社长,2011年 11月至 2015年 3月任森泰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 4月至 2016年 11月担任公司董事、生产总监,2016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森泰科技总经理。王斌先生主要负责子公司森泰科技经营管理工作。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王斌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
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发行人中高层等主要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祥峰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祥峰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安徽祥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 1月 23日
出资额1,092.45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商贸中心 1号地 A7幢 03号营业房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普通合伙人欧元素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祥峰投资的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所属岗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成森泰环保副总经理14313.09%
2杨国翠森泰科技副总经理14012.82%
3蒋伟平销售主管1099.98%
4蒋伟民销售主管1099.98%
5周志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605.49%
6王红成技术工程师484.39%
7吴述春森泰环保销售经理484.39%
8夏志平森泰股份品质部长474.30%
9黄东辉技术总监454.12%
10杨米钰仓储部副部长44.654.09%
11张勇原知识产权部部长201.83%
12欧元素财务副总监181.65%
13赵文书人力资源总监171.56%
14但堂勇研发组长161.46%
15邓学贤行政部副部长151.37%
16朱婷炜湖州分公司销售主管151.37%
17张云仓储部副部长141.28%
18吴光荣技术中心总工程师121.10%
19王小菊四川森泰经理111.01%
20唐圣广生产部副经理100.92%
21胡越群销售部业务经理80.73%
22田书玲销售部副经理80.73%
23马婷销售部业务经理7.80.71%
24郝思旸销售部业务经理70.64%
25杨占萍单证主管60.55%
26李海平森泰易可搭生产部长60.55%
27谢敏知识产权部副部长60.55%
28郭晓佳销售部业务经理50.46%
29许文建森泰易可搭销售部长50.46%
30王军森泰环保区域销售经理50.46%
31沈娟销售部业务经理50.46%
32潘蓉销售部业务经理50.46%
序号姓名所属岗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3陈溪溪销售部业务经理50.46%
34罗成红财务部副部长50.46%
35沈勤丰原森泰环保副总经理50.46%
36吴希祥销售部业务经理50.46%
37杜健森泰易可搭设计部长50.46%
38刘峰检验检测中心副部长50.46%
39顾军研发组长40.37%
40陈梦玲森泰科技品质部长40.37%
41葛建胜生产部长40.37%
42杨凡森泰科技 PMC主任40.37%
43周培采购部长40.37%
44张志勇技术主管40.37%
45杨发林技术主管40.37%
46但堂国森泰科技车间主任40.37%
47郑康PMC部长40.37%
48黄义军车间主任40.37%
49陈洁原生产部长40.37%
50汪剑采购主管30.27%
合计1,092.45100.00%  
祥峰投资已出具《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祥峰投资以外,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相关的股权激励及其他相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序 号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限备注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唐道远41,670,20047.00%41,670,20035.2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2张勇11,525,80013.00%11,525,8009.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实际控制 人
3王斌11,525,80013.00%11,525,8009.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实际控制 人
4芜湖瑞建汽车产 业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8,866,00010.00%8,866,0007.5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5唐圣卫4,810,7195.43%4,810,7194.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实际控制 人
6安徽祥峰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4,646,3485.24%4,646,3483.9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7程立松2,955,3333.33%2,955,3332.5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8黄定志1,182,1331.33%1,182,1331.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9游瑞生629,4860.71%629,4860.5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10杨学斌629,4860.71%629,4860.5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11张臣华218,6950.25%218,6950.1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12网下发行限售股 份--1,523,5421.29%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个月 
小计88,660,000100.00%90,183,54276.2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13,699,95811.59%无限售期限- 
网上发行无限售股份--14,336,50012.13%无限售期限- 
小计--28,036,45823.72% - 
合计88,660,000100.00%118,220,000100.00%-- 
注1: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3: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32,486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1唐道远41,670,20035.2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张勇11,525,8009.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序 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3王斌11,525,8009.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4芜湖瑞建汽车产业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8,866,0007.5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唐圣卫4,810,7194.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6安徽祥峰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4,646,3483.9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7程立松2,955,3332.5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黄定志1,182,1331.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游瑞生629,4860.5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杨学斌629,4860.5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合计88,441,30574.81%-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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