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30018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23-26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管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国林和副总经理吴鸿伟、栾江霞、葛鹏、水军、周 成祖、杜新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亚柏科”)股份66,300,567股(占公司总股本7.71%)的5%以上股东李国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817%)。 持有公司股份1,31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的副总经理吴鸿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29,9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84%)。 持有公司股份958,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的副总经理栾江霞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39,6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9%)。 持有公司股份600,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的副总经理葛鹏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持有公司股份564,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的副总经理水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1,0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4%)。 持有公司股份155,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的副总经理周成祖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8,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5%)。 持有公司股份12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的副总经理杜新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1,5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李国林先生,副总经理吴鸿伟先生、栾江霞女士、葛鹏先生、水军先生、周成祖先生、杜新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931,15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90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1. 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该部分股份上市后转增后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票。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4.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 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 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李国林先生和吴鸿伟先生、栾江霞女士、葛鹏先生、水军先生、周成祖先生、杜新胜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股东李国林先生、吴鸿伟先生、栾江霞女士、葛鹏先生、水军先生、周成祖先生、杜新胜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李国林先生、吴鸿伟先生、栾江霞女士、葛鹏先生、水军先生、周成祖先生、杜新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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